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如果您还需要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可以直接联系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
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
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
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
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
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
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
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
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
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
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
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
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
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
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
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
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
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
交纳。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08:26: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88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