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怎样签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工作单
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
生活,抚养费包括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
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
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
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
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
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
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第二篇:签离婚协议后不履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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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后不履行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实行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离婚双方都具
有法律约束力。由于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只作形式审查,而不作实
际内容的审查,因此也会存在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欺骗一方的情况。男女双方
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人民法院会按照离婚后财产纠纷立案受理。律师接待咨询和代理案件时要注意受
理的条件和限制;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应
在一年内提出。如果有证据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请继
续关注好范文网)利益,或者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求认定无
效的,不受一年的限制。
2、提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只限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
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意思表示不真实和重大误解’等情形。而且必须举证说
明,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十分严格。
3、民法中的显失公平,不属于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定理由。
4、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
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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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婚姻财富管理之离婚前所签“离婚协议”你怎么看?
婚姻财富管理之离婚前所签“离婚协议”,你怎么看?
魏绍玲律师
京师企业家事部主任
本团队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在打算离婚前反复的磋
商,好不容易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可就在去局办理的路上一方反悔了,不离了。
或者离可以,财产不能这么分。经常就有当事人拿着双方签好的离婚协议过来咨
询我:“魏律师我们都达成离婚协议了,他又反悔了,我该怎么办?这离婚协议还
有效吗??”弄得当事人很是被动。
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
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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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见如上述情形,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为什么无效呢,当事人签订的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离婚的条件未成就,当然
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无从谈起了。
那么,特别是对于无过错方的当事人来说,应该如何在离婚过程中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呢,如何遏制对方的出尔反尔呢?
以我们团队代理的一起非诉讼离婚案件为例,介绍一下操作方法:在双方初
步有离婚意向时,特别是过错方刚被发现过错时,财产分割问题还是比较好谈判
的,在这期间过错方还是愿意向无过错方补偿的,但是这时双方不应该签订离婚
协议而是应该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因为
男女双方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去离婚登记机
关协议离婚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经常是有些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并不办理
离婚手续,更有甚者将离婚协议锁在抽屉里好几年再出来打官司。
所以我们建议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并且我们建议要去公证处做公证。根据《婚
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
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
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根据《合同法》第
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
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
定。
所以当事人最好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并将婚内财产约定公证,这样即使日后
不离婚,也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再说婚内财产约定经双方同意是可以变更
的,这样我们手里就掌握了主动权。如双方没有办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闹到
法庭诉讼离婚,那婚内的财产约定还是有效的,当事人的切实利益还是可以保证
的。
第四篇:邓文迪或今签离婚协议未获默多克新闻集团资产
邓文迪或今签离婚协议未获默多克新闻集团资产
据中顾法律网20日报道,传媒大亨默多克与他结婚14年的妻子邓文迪的离
婚程序已经接近尾声,双方将能够在不久之后和平解决此问题。默多克对此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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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高兴。
一位熟悉此事的匿名人士在19日将这一消息告知美国媒体。这位匿名消息源
表示,默多克与邓文迪将于20日现身一家纽约法庭正式签署离婚协议。
两人的离婚不会改变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的继承规则。目前,82岁的默多克
通过这个信托基金中有表决权的股票控制新近拆分的新闻集团和21世纪福克斯
公司。这些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由默多克的4位成年子女继承。
据该消息源称,今年44岁的邓文迪没有新闻集团的股份。她为默多克生下的
两个未成年女儿,是另一个价值870万美元的无投票权基金的受益人。这也就是
说邓文迪未能分得默多克在新闻集团的资产。另据报道,默多克在加州的一些房
产也归他自己拥有。不过,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邓文迪将获得他们两人八年
前在纽约曼哈顿购买的一栋豪宅,当时的价值是4400万美元。后来两人还花了
5000万美元进行重新装修。默多克希望邓文迪和两个孩子能住在这里,不至于因
为离婚而离开。
如果这份离婚协议属实,邓文迪分得的财产或许并不多,因为默多克的身家
有数十亿美元,这一位于纽约的高级豪宅即使现在市场价值过亿,也不过是他家
产的九牛一毛。之前还有报道称,邓文迪能获得默多克的游艇以及其它资产,但
从现在来看似乎也并不可能。连云港律师:
第五篇:好聚好散,离婚协议怎么签?
好聚好散,离婚协议怎么签?
一、离婚协议应详细列明夫妻双方的身份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等,以确定离
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离婚协议应有明确的离婚表示
离婚表示可以参照如下表述:“男女双方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协商一致,
现均自愿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三、离婚协议中应对抚养权、探望权以及抚养费支付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1、抚养权
在离婚协议中须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明确约定,否则民政部门将不予办理离
婚登记。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一起生活,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该子女已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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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且未成年,夫妻双方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抚养费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综合考虑
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日常生活、学习等情况,抚养费多少、
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时间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抚养费可以按月、季、年支付,一
般约定给付到子女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3、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自行协议。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
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子女归一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
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离婚后一旦发生争议,需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方
式确定,增加了双方的经济、时间成本。
另外,探视次数不宜过多,以免影响抚养一方以及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若
子女已满10周岁,还应听取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协议中对于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的约定可以参考如下表述:“双方婚
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
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
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
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四、夫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注意事项
1.财产分割
①应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信息,并将
上述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②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中,可能存在动产、不动产、股权、投资以及其他
财产折价的问题,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理,一般约定以取得上述财产的一方给予
另一方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补偿,或双方对股权或投资按比例分割。
③在分割财产移交时需要另一方配合的,应约定配合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如
对需要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房产,应明确约定办理手续的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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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约定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承担违约责任。
⑤为防止一方有意隐瞒共同财产,应约定隐瞒财产的后果及处理方式。
2.债务承担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双方具有约束
力,任何一方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离婚后,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
被告主张债权,除非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的
约定或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五、其他
1.夫妻双方应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不得由他人代签。
2.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关系解除(即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
时才生效。若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3.生效的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其履行。
4.为使离婚协议内容完整和便于操作,建议将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有形
财产照片、不动产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作为离婚协议附件。
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诸多注意事项,您可能无法全部考虑周全,建议您在签
署离婚协议时先行咨询易法通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免离
婚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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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23:15: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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