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更新时间:2024-11-09 01:55: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租房协议书)

1、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

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

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

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

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

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

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

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

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

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

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

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

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2、宪法是

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的国家根本法

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

过程中各

种政治力量比照关系的集中表现4、宪法分类的意

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

有效途径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

提和基础3〕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

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

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

多冠以国名

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

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

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

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

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

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

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

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

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

想文化条件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

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

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

彩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

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

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

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

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

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

何?

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

代社会进行

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2〕宪法越来越重

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

为一种潮流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

法修改频繁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

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

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

一步完善

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

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14、宪

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

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

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15、宪

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

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标准的高度抽象

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

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

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2〕整合和协

调作用,3〕补充作用

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

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

利。

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

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

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18、法治有哪些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

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

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

由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其权

力必须依法行使5〕司法独立

19、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

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

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

法本体法和宪法关联法

20、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

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

效力的习惯和传统21、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

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

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23、宪法标准的

特点是什么?

1〕宪法标准的政治性: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

程;宪法标准具体内容确实定反映一种政治选择;

宪法标准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

约束2〕宪法标准的组织性和限制性

3〕宪法标准的最高性,宪法标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

法律标准,在法律标准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制

约和控制其他标准的存在4〕宪法标准的稳定性和

适应性,宪法标准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在社

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但是在宪

政运作中,宪法标准的稳定性价值并不是绝对的,

它只具有相对性的意义,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

化,特别是宪法标准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

时,也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标准

5〕宪法标准的制裁性,宪法标准作为一种法律标

准,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

6〕宪法标准的原则性,宪法标准除了具有法律标准

的一般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中原则性

被宪法学者概括为宪法标准的共同特性,为一切宪

法标准所普遍具有。

7〕宪法标准的历史性和概括性,宪法标准是一定历

史阶段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具有历史性的宪法标

准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取高度概括的形

式,因而并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映。8〕除此之

外,宪法标准还具有广泛性、灵活性、纲领性、现

实性等方面的特点

24、宪法标准的效力:宪法标准的效力是宪法标准

对相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其效力包括两

个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政的内在要求

25、宪法关系:也成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

定的宪法标准,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

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

社会作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自爱宪

法上的表现。

26、宪法关系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

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

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

律关系3〕宪法关系是以宪法标准为调整依据,是

宪法标准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的宪法联系,

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

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27、宪法关系主体:是指依据宪法标准直接参与宪

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

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

28、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宪法关系中为公民权利

和国家权力所指向的课题,是权利与权力转化为现

实利益的唯一途径,是建立特定的宪法关系并推动

宪法关系运作发展的惟一方式。

29、宪法权力行为:是指国家及其机关依法行使宪

法授予的权力的行为、

30、违宪行为:是以公民等的权力行为或国家的权

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作

为。31、宪法作用的概念和特点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标准通过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

行为从而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特点:

1〕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现实

化2〕宪法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

会关系

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

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32、宪法的标准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

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

2〕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

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

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

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安排

4〕此外,宪法标准的作用的发挥还可以表现为教育

作用和强制作用。33、宪政的特征

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徒法不足

以自行”,即使有一部好的宪法,但如果得不到充

分实现,也只是一纸空文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众所周知,国

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宪法的基本内容,现代

政治制度之所以要以宪法为基础,就是想通过制定

宪法的形式为国家权利设定根本的规则——提供合

法性来源,规定行使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明确其

界限和责任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

表现3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

1〕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2〕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区别:

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典,

或者是指宪法性法律,因而一般式指静态的文书形

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即动态的立

宪的政治,同时,宪政不仅仅指宪政制度,而且包

括各种具体的宪政活动。

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来看,宪法是规定国家组织、

活动的政治标准,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机构、权

力关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根

本大法,尽管宪法中的各项规定,构成国家的行为

标准,但一国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所遵循的标准,但

却不限于宪法的规定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

以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都是为了贯彻人民

主权思想,并试图通过制度和程序上的设计,以到

达约束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从

而使人民主权思想得到贯彻落实,而有宪法并不意

味者有民主,宪法只不过是处理国家政治事务的一

种手段和工具而已。

35、宪政建设的条件是什么

1〕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为宪政建设提供

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

2〕正确处理执政党和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宪法的关

系,建立合理的“权力——权利”结构,加强民主

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政治条件。

而要做到这,需要正确处理以下问题:正确处理执

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正确处理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与

宪法的关系;建立正确合理的“权利——全力”结

构;

3〕剔除传统法文化的糟粕,吸收外来法文化的精

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件。:

正确认识宪法和法律的社会功能,真正树立起对宪

法和法律的信仰;弄清中国古代法精神与现代法精

神的差异,真正树立起契约精神等现代法理念4〕

制定科学完备的宪法,健全法律体系,为宪政建设

提供赖以发展的自身条件,具体说来主要有:宪法

的正当性;宪法外在结构的科学性;宪法完备的自

我保护机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36、为什么说我

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国家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

主专政的国家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

理论的发展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

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人米民主专政的基

础;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

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

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

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

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

度。

38、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

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种民署需要通过一定的行驶才能实现:从人民代

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

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友由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他

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行驶中,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3〕不仅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我国的根本政

治制度。3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庆,因而是具有

很强的生命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

国家管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年便于集中统一的

行使国家权力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

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40、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

系:个既然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的关系;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增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地区、

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组织建设

〔2〕制度建设:会议制度;个既然你答常委会与代

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

代表的视调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

〔3〕成员素质的提高,要提高成员的素质必须而且

也只能分两步走: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的将那些

政治品德、政治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选进

去;对当选的代表通过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予以

提高41、论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1〕我国

采用单一制的原因:

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

状况;融洽的

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优越性:有利于国家的肚里和

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3〕我国行政区划遵循一

下基本原则:有利于民族团结,考虑各民族的要求

利益和特定点,抱着你个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有

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要照顾地理环境,又要

照顾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使行政区划与经济

区划、国土规划尽可能的协调统一;兼顾效率和地

方自主权的实现;参照历史状况

4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

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

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

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其内容

有:它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

区为基础;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43、特别行

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

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

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点:

1〕一国两制,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

内,其主体部分坚持

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在这一前

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

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

长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

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2〕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个地方行政

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

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

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当地人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

人组成,中央

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亦即

所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44、中央与

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如何

1〕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从属性:特别

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地方一级行

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

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

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中央

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但它不享有国家主权,没有外交和国防方面的权

力,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

权,具体说来: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

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高度

自己的其他方面。

〔2〕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属于直辖

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但它与省、自治区和直

辖市相比,除享有高度自治权外,还有以下特性:

在我国一般地方政权体系中,省、自治区、直辖市

下还设其他政权单位,但是特别行政区不再下设任

何政权单位;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干预程度不同;实施的法律不同,特别行政

区所实行的法律自成体系。45、我国公民基本义务

的主要内容有那些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

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1〕遵守宪法和法律

的义务〔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保护公共

财产的义务〔4〕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5〕遵守

公共秩序的义务〔6〕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和

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义务〔1〕受教育义务〔2〕劳动义务46、公

民与人民的区别

〔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

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

广泛〔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

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

荣耀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

所代表的是体的概念

47、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保障:物

质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1〕不得阻碍他人的

权利和自由〔2〕不得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方式:〔1〕在宪法中直

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权利

和自由,同时有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加以限

〔2〕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

〔3〕在宪法中对公民的某些权利和自由不作限制,

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规定

48、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1〕平

等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

威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

权利49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1〕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宗教信

仰自由50、特定人的权利〔1〕保障妇女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3〕保护婚

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4〕关心青少年和

儿童的成长〔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51、选举制: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

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

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52、选举制度的作用

1〕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

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制度保障

2〕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

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3〕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

以提高的重要手段

4〕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

定的重要措施53、试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p

301!!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其含义在于,

具有一国国籍,到达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

广泛程度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平等选举即平等选举权,是指凡选民在权利和地位

上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

每票的价值相等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

4〕无记名投票原则5〕差额选举的原则6〕选

举权利保障的原则

54、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

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55、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在国家权力机关同人民的关系方面;在国家权

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权力机关居于

核心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

循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

广阔人民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

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3〕责任制

原则

〔4〕联系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5〕精简和效

率的原则

56、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

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57、

宪法解释的原则有哪些〔1〕依法解释原则〔2〕

符合制宪目的的原则

〔3〕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4〕适

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5〕字面解释的原则

〔6〕整体解释的原则

58、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

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

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

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

59、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

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

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60、违宪审查的特征是什么

〔1〕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2〕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3〕违宪审查程

序多样化

〔4〕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61、违宪责任:是指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

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

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违宪责任的特征

〔1〕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虽然具有多重性,但主要

是国家立法机关

〔2〕违宪责任是基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宪政

实践中,因宪法关系主体违宪而引起

〔3〕违宪责任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

〔4〕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

〔5〕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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