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的模式下的法律关系分析:
用户注册和运营商缔结混合合同,即附停止要件的委托美团从事外卖之事务,
一旦买卖则默认委托美团从事运送服务且美团提供居间服务(美团提供价格表为会
员提供报告的机会,会员通过app即可以看到商家的信息,如果美团和商家斡旋降低
价格,此时,早就参与了美团商家要约的价格,虽然为报告居间但是兼有媒介居间性
质,以用户和商家订立合同,有相应的对商家的居间报酬请求权和托运费用请求权。)
其中注册仅仅表达出付生效条件的委托合同且接受美团信息管理的义务,如果
未来不从事委托服务,并不承担本约的义务。但是一旦从事买卖,除了接受美团居间
服务以外还通过注册时的协议,外卖服务等委托生效。
美团处于居间人的地位,目前对美团会员没有居间报酬请求权,但是对商家有
居间报酬请求权,但是基于美团注册协议,突破合同的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对用户收
费的可能,一旦双方都收费,属于
商家和美团之间形成联立合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或者其他劳务性质的合
同。商家提供居间报酬和外卖运送的报酬,美团提供居间服务和外卖运送等其他委
托事项的合同。
商家和用户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等合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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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9:57: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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