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8 00:13: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询问笔录格式)

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第一章法理

1.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社会主义法的本

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任命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

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已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

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的主要特征:我国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规

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国家强制力和人

民自觉遵守相结合的统一,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

和社会秩序。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预测性等特点。它体现着由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

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用规定法

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综合国力增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的

重要工具。具有强制力只是法其中一个特点,而不能说凡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1.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起源问题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法的产生方式不同,制定机关不

同,其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等级也不同。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制定的规范性规律文件,即制定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的法律渊源有: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政府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特别行政区的法,9.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10.国际条约。

而法的起源则与此不同,它指的是法何时产生,如何产生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

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五项形成,产生了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

处于统治地位的人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军队,警察,监狱等

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奴隶

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或认可法律,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样法就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同一产生了.所以,不能把法的渊源

与法的起源混为一谈.

2.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该结论是正确的。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

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构成的条件是:(1)违法必

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2)违

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4)

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所以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案例分析:

某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涉嫌贪污巨额公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

定,应当处没收财产。但是合议庭认为,该劳模有功于国家和社会,因此决定从轻处理,判

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

请运用本章所学的理论和知识解析说明该合议庭的判处是否合适及其理由。

答:该合议庭的判处是不合理的。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体公民即平等地享

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的现象存在。我国法律所体现的公正,是社会主义的公正,是大多数人公认的公正,是真正

的体现社会进步的公正。它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认了公

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等等。

在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及时.合理.合法.公正。所谓合法,是指适用法律时,

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在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适用法律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

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原则。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行使

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

前提下,应当实现社会主义的公正。该合议庭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该劳模作出符合

社会主义公正的判决,因此其的判处是不合理的。该劳模虽过去曾经有功于国家和人民,但

他现在已有犯罪的事实,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应受到特别的权利的照顾,这样就会有损

法律的公正性。

第二章宪法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

2.宪法是普通法律的总和

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4)笼统地讲宪法是普通法律的总和,是不正确的。

3.是国家大事与公民无关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修改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事关人民

众的根本利益,是国家的大事。②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宪法;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公民的基本权利由宪法确认并受宪法保

护。因此,宪法修改与公民个人密切相关。③可见,既是国家的大事,也同每个公

民密切相关。

第三章行政法

1.公务行为同个人行为的区别

2.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合理性则意味着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行政相对人的意志

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

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

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3.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章刑法

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2.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重原则

错。在刑法溯及力上,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

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

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

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4.在共同犯罪中,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供述所有共同犯罪人的全部罪行才可以认定为自首

孙洪斌与李明属于共同犯罪,在盗窃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依据刑法第269

条依法构成转化型抢劫,且属于持抢劫,加重处罚。

二人故意开杀死被害人,依据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

应当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支罪数罪并罚。

其中,李明是主犯,孙洪斌属于从犯,对于孙洪斌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为时,李明年满十四不够十六周岁,属于未成年,对于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刑事

责任,但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得适用死刑。

11、本案考点:盗窃罪,抢劫罪,持抢劫,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支罪,转化型抢劫,

数罪并罚,未成年犯罪,累犯,主犯与从犯的区分及其处罚原则!

第五章民法

1.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

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

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二)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

(三)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

(四)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

(五)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2.有损害,有责任;无损害,无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当包含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素。因此“有

损害,有责任;无损害,无责任。也就是说,有损害发生,造成损害的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3.拾得财产要归公

4.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

【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权利人对

标的物进行全面的支配,具有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以及永久存续性,是完全物权。

(3)所有权不是定限物权。定限物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

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它是所有权之外的各种物权形态。

(4)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

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利。根据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相

邻关系等方面的需要,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了乙,乙将房款付给了甲,则房屋

的所有权已经由甲转归乙?对么?

不对。不动产所有权属于物权!依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已交付为要件!是登

记对抗主义-又名登记生效主义-即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方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可对抗未

登记第三人。此案例买卖合同已生效但是所有权未转移。

第六章经济法

1.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

×经济法:是国家及政府经济领导部门和经济组织的领导者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协调经济活

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2.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只能向该商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3.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厂乙因货款纠纷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

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

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

正确,《反不正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

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

4.凡有奖销售均为非法行为

5.消法中消费者即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单位。

案例

因甲公司的真空食品袋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乙公司100箱(共计14400小袋)奶油派食

品发霉变质,直接损失7000元。该批食品是由丙、丁、戊三家商场销售的,已售出630小

袋,二十几位购买者陆续向三家商场提出退货或者索赔要求,估计要求退货或者索赔的人还

会增加。

问题:

1.丙、丁、戊三家商场在此案中有无法律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就变质食品向购买者承担责任?为什么?

3.甲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第七章诉讼法

1.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在刑事,行

政诉讼中,二审法院应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的审查

正确,

2.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只是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法案范围的权限分工

错误,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

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确定特定的民事案件由那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或者财产权,才能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5.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补充证据

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

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

或者证据的;

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起诉状或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表示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

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的;

3.在庭审过程中,即在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过程中,原告或者第三人的口头

形式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错误,

6.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批准

机关为被告

7.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批准

机关为被告

正确,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对

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9:32: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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