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二课第一框《维护劳动权益》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7 21:01:1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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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第一框《保护劳动权益》案例剖析

一、劳动法的基本源则

(一)劳动法的拟订

我国宪法例定劳动既是公民的权益又是公民的义务。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

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开始实行。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

与劳动关系亲近相联的其余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里所说的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如工

资分配、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与劳动关系亲近相关的社会关系,主要包含劳动管理关系、

劳动保险关系、劳动争议关系、劳动督查关系等。

【剖析意义】劳动法的宣布与实行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亲自利益,因此是我国法制建设上的一

件大事,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法是一部全面系统调整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它的合用范围很广,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

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合用。它的内容全面系

统,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劳动工作的各个方面。

【谈论】劳动法是一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法律。当前我国正处在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劳动关系日趋走上市场化的道路,要求劳动制度要与之相适

应,劳动关系日趋走上市场化的道路。劳动法的宣布适应了这一历史要求,表现了这一主旨,确定

了好多新的劳动制度,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劳动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式劳动关系。包含劳动就业、

职工薪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此中劳动合同制最具代表性。劳动合同制是按着国际模范,要

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确定的制度。它改变了过去计划用人的模式,把人

力资源即劳动力推向市场,恩赐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赞成劳

动力合理流动,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踊跃要素。

(二)劳动法的基本源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源则有:精选文档

第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经过各种法律

手段和措施有效地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劳动法是劳动者保护法。劳动者是指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拥有劳动能力的个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两方当事人,其法

律地位是同样的,权益义务也是同样的。我国的劳动法之因此对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作了全面详

尽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权益未作明文规

定,这正是因为法律上的同样不等于事实上的同样,劳动者作为个人与用人单位比较老是

处于弱者的地位,简单遇到伤害。从我国实质状况看,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相对困难,劳动

者在用人单位眼前更简单处于劣势,因此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要特别重申。因此我国劳

动法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首要原则。

【指引】在你所亲自听到的案例中,有哪些案例是不切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的?

第二,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财产分配的主要方式,是我国经济制度的主要

内容,它主要表此刻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者按着劳动的数目质量获得劳动酬劳;二是劳动者不

分性别、年龄、种族而同样量劳动获得等量酬劳;三是应当在发展生产基础上不停提升劳动酬

劳,改良劳动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辨议】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第三,促进生产力发展原则。劳动法的作用就在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建

立和健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系统,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在适合自

己的岗位上发挥其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踊跃性和创办性,提升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力发

展。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依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主旨,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做了全面、详尽的规定,

其内容以下。

第一,同样就业和选择职业权。这其实是两个权益,一是同样就业权,二

是选择职业权。就业是公民参加社会劳动并享受社会劳动成就的必需前提,因此同样就业

权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一项权益。选择职业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劳动力推向市场

今后,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相对应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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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益,从这一意义上讲,选择职业权是同样就业权的详尽表现,它反响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同

样地位。

【资料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13、14、15条规定:劳动者

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崇奉不同样而受鄙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同样的就业权益,在录取职工时,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许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妇女或提升对妇女的录取标准;残

疾人、少量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的

就业,法律、法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文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审批手续,并保证其接受义务教

育的权益。

第二,获得劳动酬劳权。劳动酬劳包含薪资和其余合法劳动收入。劳动者参

加劳动,创办了价值和财产,理所自然地获得劳动酬劳。因为劳动酬劳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本源,是

劳动者权益会集表现,因此获得劳动酬劳权是劳动者各项权益中最重要的一项权益。

我国劳动法例定,薪资分配方式和薪资水平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和经济效益,依法

自主确定。但薪资分配应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实行最低薪资保

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薪资应以钱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自

己,不得克扣或许无故拖欠。劳动者在法定歇息日和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

依法支付薪资。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酬

劳,歇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薪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酬劳,法定歇息日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酬劳。

【案例谈论】冯某领得的600元,是8月份的劳动酬劳吗?

某国营企业所在地区法定最低薪资标准为180元,该企业职工冯某8月份全

勤,领得所有薪资收入为600元,此中薪资200元、冷饮费50元、合理化建议

100元、独生儿女补贴10元、交通补贴40元、伙食补贴费58元。

第三,歇息休假权。歇息时间是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在法准时间之外,不履

行劳动义务而自己支配的时间。歇息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在我国劳动人民

是国家的主人,劳动者更应充分享受歇息的权益。从生理上看,人需要歇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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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需的歇息,就不可以参加正常劳动,歇息是劳动和连续劳动必不可以少的条件。休

假是歇息的一种形式,从广义上讲休假也是歇息的内容。我国职工歇息时间的种类和时间的

长短是由法律规定的。

⑴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八小时。均匀每周工作日不超出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的限制,不可以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可以实行其

余工作和歇息方法。

⑵公休日,主假如指每周的歇息日,每个礼拜内法定的歇息时间,即周六和周日。不同

样性质的单位可依据实质状况灵巧安排,可轮休、倒休、换休。

⑶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用以张开纪念、庆贺等活动的歇息时间,包含政治性节假日、

职工节假日、传统习惯节日、全民节日、宗教节日等。

⑷年休假,是指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的年休假。

⑸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的同分居两地的父亲母亲或配偶进行聚会的假日。

【谈论】除了以上节假日歇息时间外还有婚丧假、生育假、事假、病假。用

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或随意挤占劳动者的节假日,为此,国家对用人

单位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作了相关规定和限制,并对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酬劳的发放,休

假时的工作薪资支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对劳动者歇息权益的保障以及身体健康的保护有重

视要的意义。

第四,在劳动中获得安全卫生保护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目的是增强对享受劳动权益

的公民权益的直接保护,主假如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是对享受劳动权益的公民权益的直接保护。劳动法例定,用人单位必然建立、健全劳动

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防范劳动

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备必然切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然

为劳动者供给切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范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

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责备、检举和指控。

【案例谈论】检修班长对祁某死亡有责任吗?

祁某原是某电力局查线工,1990年4月办理留职停薪从事经商,1994年3月回厂上班。

3月29日该局所属一路段电缆线路出故障需要检修,班长让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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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祁某说自己有快4年没干了,怕干不了。检修班长以人手紧张为由,坚持派祁前往检修。祁某

自己上电杆操作不到5分钟,就从电杆上大叫一声摔下来,后经医院急救无效死亡。

【资料卡】依据《电工核查条例》的规定,相重点设备,重点岗位和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走动工作

岗位1年以上,再回原岗位的,应有必然娴熟期。期满后,经核查合格才能上岗。

【指引辨议】你所听到的或看到的案例中,还存在哪些危害职工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劳动保护方面,国家还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别劳动保护。我国劳动法例定,严禁安排女职工

从事矿山井下、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余禁忌从事的劳动。所谓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主要指生产

劳动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对女性生理机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职业性有害要素的劳动。这些劳动中的有害要素直

接或间接影响女职工的生殖机能,因此禁忌从事这些劳动。劳动法还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孕期

和哺乳期从事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

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晚班劳动。对未成年工,也不得安排

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余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对付未成年工按期进

行健康检查。

第五,接受职业技术培训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系统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

础作用。实现合理充分就业,就要求劳动者要经过竞争来实现就业。劳动者只有经过自己素质的提升和劳

动技术的提升才能参加竞争。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经过职业技术培训。

【想想】你能说出当地有几种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培训学校吗?

第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是指劳动者遇

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其自己及家庭从社会获得物

质帮助和赔偿的一种权益。假如说劳动者的获得劳动酬劳权是为认识决生活本源

的话,那么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则是为认识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因此,享

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权是获得劳动酬劳权的延长和增补,这两个权益的有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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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使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有了根本保障,同时也除掉了社会不平定要素。劳动者对这项

权益的享有还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生产踊跃性,促进经济发展。

【指引】我国职工都享有哪些社会福利待遇?

第七,提请劳动争议办理权。这一权益其实是恩赐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权。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时有发生。争议发生后总要有个解决的门路,劳动法恩赐劳动

者提请劳动争议办理权,就能使劳动争议获得及时的解决,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得及时、

有效的保护。

【案例剖析】农民张某在陈某承包的小型煤矿工作。一天上午,一辆旧矿车脱轨,撞倒

了张某,造成张某双腿截肢,成了残废人。因在此前他与煤矿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伤

事故受伤,煤矿概不负责。”因此张某未能获得任何伤残

抚恤和医疗费赔偿。张某治伤花了好多钱,又因伤残不到适合的工作,生活十分困难。

他向煤矿求援,煤矿不论。他想去法院告煤矿,又担忧官司打不赢。遂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

询。律师告诉他:煤矿与张某签署的“工伤免责条款”是无

效的,他可以执行劳动争议办理权。因为依据我国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用

人单位应增强劳动保护。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免责条款无效。1998年10月14日在《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

负责”能否有效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这是劳动者享有

的权益。雇主对雇员理应依法恩赐劳动保护。雇主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

不负责”的行为既不切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应属

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合同中的“工伤免责条款”与法律相抗争,也是无效条款。

张某可以依法起诉,央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煤矿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抚恤金。后在律师的

免费代理下,张某打赢了官司。

第八,法律规定的其余权益。详尽包含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参加企业民主

管理、进行科研和技术开发,对劳动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督查和责备,依法消除劳动

合同样权益。

(二)劳动者的基本意务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除享有上述权益之外,还负有以下的义务。

第一,达成劳动义务。劳动任务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在一准时间内要实行的劳动行为,实

现劳动目标,获得劳动成就的一种责任。达成劳动任务是劳动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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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基本要求,达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劳动者获得劳动酬劳等权益的前提。

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应以主人翁的精神,优异地达成各项劳动任务。

【说一说】在学校劳动课上达成劳动任务与劳动者达成劳动任务有什么差别?

第二,提升职业技术。职业技术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必然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

和实质操作技术。劳动者的个人素质关系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提升劳动技

能不不过劳动的客观需要,也是劳动者对国家对社会应尽的基本责任。每一个劳

动者都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技术。

【想想】联合自己掌握职业技术状况,出自己今后需要在哪些方面增强职业技术训练?

第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是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

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规章制度。因为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关系到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的生命财产

安全,关系到劳动生产和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的平定坚固,因此,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不不过用人单位的责任,也是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应当严格实行这一义务,尽量根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案例谈论】孟某是某建筑企业的吊车安全检查员。一日,企业经理告诉孟

某礼拜日安装吊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但孟某以为吊车刚从另一工地转来,

预计没问题,只作了一般检查,没按规定对吊车纲丝绳作疲备检查;第二天吊车

安装达成,按正常负荷起吊两块水泥预制板,当吊到离地面20米空中时,纲丝绳忽然断折,水泥板

坠向地面,恰巧砸在一辆轿车顶上,车被砸扁,车内人员当

场死亡。后经判断,纲丝绳使用时间过长,已经疲备过分,不可以按正常负荷工作。因为孟某违反劳

动安全检查制度,不正确实行自己的职责,给事故发生留下了隐患,以致死亡两人、报废一车的严重结果,

依据法律规定,应追查孟某的法律责任,以警示后代。

第四,恪守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拟订的劳动者在劳动

过程中必然恪守的行为规则。劳动纪律是保证优异的劳动次序、顺利实现劳动过

程、达成劳动任务的必需保障。严格恪守劳动纪律是现代劳动者的必备素质,

一个劳动者都应养成自觉恪守劳动纪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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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一议】恪守劳动纪律为何是现代劳动者的必备素质?

第五,恪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从事各项

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应当恪守的行为规范。各种不同样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道德规

范由人们的自觉性去恪守,由社会舆论和人民民众进行督查。但劳动法将职业道德的恪守明

确规定为一条法律义务,从而使劳动者对职业道德的恪守拥有法律强迫性。恪守职业道德是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劳动者的必备素质。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模范地恪

守职业道德。

【议一议】恪守社会公德与恪守职业道德的关系。

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宽泛的权益,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义务。权益和义务老是相对应的,

既不相赞成劳动者只尽义务不享授权益,也不相赞成劳动者只享授权益而不尽义务。劳动自

己就是权益和义务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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