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针对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HRPlanningSystemIntegrationandUpgradingResearchof
ASuzhouInstitution
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操作过程,保证协议书的效用和毕
业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包括:协议书的发放、领取、签订、鉴证等正常程序的管理条例,违约、作废、遗失等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的管理条例。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领取和保管
1.校招毕办根据学院上报应届毕业生名单(延长学制、定委在职、直升研究生除外),统一核对并整
理毕业生数据库,统一分配就业协议书编号,学院要严格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学院就业负责老师统一签收领取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学号和协议书号对应表格,协
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在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前学院必须妥善保管。3.学院统一下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亲
自核对自己的学号和协议书号,签收领取。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遗失、不得相互交换,协议
书具有法律效应,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后必须妥善保管。
4.协议书共分为四联,包括用人单位联(白)、学生联(红)、签证登记单位联(蓝)和备查
联(黄)。
5.如毕业生出现:未通过学校的
一、
二、三检;出国;考取研究生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则学院老师需及时收回该生的协议书,返还校招毕
办,统一进行数据库的处理。
第四条协议书的签订
1.遵循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
2.协议书经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直至协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双
方同意解除协议(单位出具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3.如是填写甲方和乙方信息,不得遗漏:
1)甲方信息:除填写单位名称、性质、电话、地址和邮编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信息登记号更要
填写准确,如果没有信息登记号应及时办理;档案接收由单位决定,如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则直接寄往
单位,如果没有权限,可由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所在街道、区县职介所等保管。2)
乙方信息:除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外,生源地应填写省(例:江苏)或直辖市(例:上海)。在填写落户地址
及落户所属警署时应注意:
A.一般毕业生(户口未曾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填写目前的户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
B.对户口已迁入学校且需落户上海亲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征得其亲属及所属警署同意后,填写亲
属户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规定的落户政策办理)
C.需落户单位或单位指定的接受单位集体户口的郊区毕业生,应填写单位或户口接受单位集体户口
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规定的落户政策办理)
3)协议书的违约金原则上按照拟正式录用时第一个月的工资为上限原则。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鉴证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至学院开具《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见》表(已拿
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外)。
2.在网站上登录填写电子版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号和学生学号应与网上电子版就业协议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网站的具体功能和操作方法详
见“上海大学招毕办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介绍”。
3.毕业生持完整的四联协议书和学院开具的《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见》(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毕
业生除外)至校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
4.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前来鉴证,若是超过期限,必须说明情况,决不
能作为违约的理由;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联”送用人单位保管,“学生联”由学生本人保管,“鉴证单位
联”由学校招毕办保管。
5.毕业生在鉴证前,填写在协议书上的内容可随时修改,鉴证后则不能再修改,毕业生在网上登录
时要仔细核对输入的协议书内容,若有错误需及时申请修改,否则报到证出错将影响学生至单位报到。协
议书鉴证后,不可以作第二次鉴证,学生可随时查询就业计划库中的本人协议书记录信息。
第六条委托他人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
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委托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到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办理手续和第五条相
同。第七条协议书违约
1.用人单位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处理。2.毕业生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
处理。3.毕业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协议。
毕业生携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和已签订协议的四联单,到校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
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八条就业协议书作废
因污损或破损可携带原协议书完整四联到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
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第九条就业协议书遗失
无论因何原因协议书遗失,需招毕办重新办理的,都要写具情况说明书(保证未和任何单位签过协议
书),并作为学生诚信的一个依据。然后,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再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十条协议书的有效期
协议书从发放可以一直用到毕业两年之内。
第十一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非上海生源留沪就业,以下同)的打印
1、学校在每批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会统一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统打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
知单的数据以就业网中心通告上公布的协议书鉴证截止时间为准。
2、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之后再鉴证协议书的,由校招毕办出具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
单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携带协议书与毕业证书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
第十二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时间地点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公布为准。第十三条报到证或进沪就
业通知单的使用
1、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从打印报到证之日起),毕业生拿到报到证或进
沪就业通知单之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2、进沪就业通知单的第二联由毕业生保存,办理居住证及入沪手续时使用。第十四条报到证的归
档
1、统一打印的报到证第二联由招毕办或学院交校档案馆归档。
2、学生自主打印报到证的,由学生交档案馆归档并附协议书复印件。第十五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
通知单的更正
如果毕业生拿到的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信息有误,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注
明更正信息),并携带错误的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正
打印。第十六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遗失
如果毕业生遗失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注明遗失),并
携带协议书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重新打印。第十七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改派
1、毕业生在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违约改派的,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并携带与
当前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原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打印。
2、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的违约改派仅限于当年的毕业生,否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不予
受理改派。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生效。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招毕办所有。
上海大学
招毕办2005年4月1日
第二篇:关于针对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HRPlanningSystemIntegrationandUpgradingResearchof
ASuzhouInstitution
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操作过程,保证协议
书的效用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包括:协议书的发放、领取、签订、鉴证等正常程序的管理条例,违约、
作废、遗失等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的管理条例。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领取和保管
1.校招毕办根据学院上报应届毕业生名单(延长学制、定委在职、直升研究生除外),
统一核对并整理毕业生数据库,统一分配就业协议书编号,学院要严格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发放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
2.学院就业负责老师统一签收领取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学号和协议书号
对应表格,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在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前学院必须妥善保管。
3.学院统一下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亲自核对自己的学号和协议书号,签收领取。协
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遗失、不得相互交换,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后必
须妥善保管。
4.协议书共分为四联,包括用人单位联(白)、学生联(红)、签证登记单位联(蓝
)和备查联(黄)。
5.如毕业生出现:未通过学校的
一、
二、三检;出国;考取研究生这三种情况之一的,
则学院老师需及时收回该生的协议书,返还校招毕办,统一进行数据库的处理。
第四条协议书的签订
1.遵循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
2.协议书经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直至协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
合同)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单位出具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3.如是填写甲方和乙方信息,不得遗漏:
1)甲方信息:除填写单位名称、性质、电话、地址和邮编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和信息登记号更要填写准确,如果没有信息登记号应及时办理;档案接收由单
位决定,如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则直接寄往单位,如果没有权限,可由人才
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所在街道、区县职介所等保管。
2)乙方信息:除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外,生源地应填写省(例:江苏)或直辖市(例:
上海)。在填写落户地址及落户所属警署时应注意:
A.一般毕业生(户口未曾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填写目前的户
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
B.对户口已迁入学校且需落户上海亲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征得其亲属及所
属警署同意后,填写亲属户籍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规定的落户政策办理)
C.需落户单位或单位指定的接受单位集体户口的郊区毕业生,应填写单位或
户口接受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址和相应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规定
的落户政策办理)
3)协议书的违约金原则上按照拟正式录用时第一个月的工资为上限原则。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鉴证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至学院开具《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
见》表(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外)。
2.在网站上登录填写电子版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号和学生学号应与网上电子版就业协议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网站的具体功能和操作方法详
见“上海大学招毕办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介绍”。
3.毕业生持完整的四联协议书和学院开具的《毕业生就业院系初审鉴证意见》(已拿
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外)至校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
4.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前来鉴证,若是超过期限,必须说
明情况,决不能作为违约的理由;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联”送用人单位保管,“学生联”由学生本
人保管,“鉴证单位联”由学校招毕办保管。
5.毕业生在鉴证前,填写在协议书上的内容可随时修改,鉴证后则不能再修改,毕业
生在网上登录时要仔细核对输入的协议书内容,若有错误需及时申请修改,否则报到证出错将影响学
生至单位报到。协议书鉴证后,不可以作第二次鉴证,学生可随时查询就业计划库中的本人协议书记录信
息。
第六条委托他人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
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委托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到招毕办办理鉴证手续。办理手续和第五条相
同。
第七条协议书违约
1.用人单位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处理。
2.毕业生违约:根据协议书原有的法律效应处理。
3.毕业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协议。
毕业生携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和已签订协议的四联单,到校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
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八条就业协议书作废
因污损或破损可携带原协议书完整四联到招毕办重新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支付协议书的工本费),并
且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九条就业协议书遗失
无论因何原因协议书遗失,需招毕办重新办理的,都要写具情况说明书(保证未和任何单位签过协议
书),并作为学生诚信的一个依据。然后,在网上更改协议书号码,再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十条协议书的有效期
协议书从发放可以一直用到毕业两年之内。
第十一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非上海生源留沪就业,以下同)的打印
1、学校在每批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会统一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统打报到证
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数据以就业网中心通告上公布的协议书鉴证截止时间为准。
2、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之后再鉴证协议书的,由校招毕办出具打印报到证或
进沪就业通知单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携带协议书与毕业证书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或进沪就
业通知单。
第十二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
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发放时间地点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使用
1、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从打印报到证之日起),毕业生
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2、进沪就业通知单的第二联由毕业生保存,办理居住证及入沪手续时使用。
第十四条报到证的归档
1、统一打印的报到证第二联由招毕办或学院交校档案馆归档。
2、学生自主打印报到证的,由学生交档案馆归档并附协议书复印件。
第十五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更正
如果毕业生拿到的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信息有误,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注
明更正信息),并携带错误的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正
打印。
第十六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遗失
如果毕业生遗失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则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证明(备注栏中
注明遗失),并携带协议书自主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重新打印。
第十七条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改派
1、毕业生在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违约改派的,由招毕办开具打印报到证
证明并携带与当前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原报到证(两联单)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两联单)自主到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
2、拿到报到证或进沪就业通知单之后的违约改派仅限于当年的毕业生,否者高校就业
指导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招毕办所有。
上海大学招毕办2005年4月1日
第三篇:解读新版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利弊
上周,沪上各高校陆续领取了新版《200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新协议相比2004版出现了
一些变化,对此有人认为更规范、更人性化,有人认为实行起来还会出现新的问题。
限定违约金会导致随意违约?
新协议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违约金被限定为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收入。虽然很多人认为这项政策
倾向于学生,但是市教委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其实对学生和用人单位都起到了保护作用,“以前没有
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所以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约定违约金,双方都可以随时中止,对学生违约,
用人单位也束手无策;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任意开价,损害了学生利益。”
某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则分析,企业不必担心学生因此而轻易违约,违约不违约,钱不是主要因
素,即使数额很高,也会有学生违约,甚至出现学生拒付违约金溜之大吉的情况。他呼吁大学生讲究诚信,
不要因违约金降低而随意违约。
外地毕业生入沪要收紧?
新协议在“乙方(毕业生)若有下列情况,甲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协议”的规定中,把其中一项由原来
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申请未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改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
上海市户籍或居住证未获批准”。
对此有的毕业生产生了疑问:“是不是今年外地生源入沪政策要收紧?”据记者了解,2005年外地生源
毕业生入沪政策还没有最后出台,但有关人士也透露,2005年外地生源入沪将重点向公务员、郊区师资倾
斜,而部分外地生源毕业生入沪将采取居住证政策。这位老师也指出,以前沪上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的入
沪优势将有所减弱,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居住证入沪就业。
毕业生能否阻止特殊体检?
新协议在解除协议的各种情况中,取消了“企业对毕业生有任何特殊的体检要求”这一条,这是出于
保护学生利益考虑。市教委学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不能对学生进行强制体检,从而保护学生不
受歧视。
某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承认这项政策对学生的保护意义,但是他也担心用人单位会有所保留,“学
生可以不接受特殊体检要求,但用人单位照样可以借口其他理由拒绝学生。”(李雪林)
来源:文汇报
第四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
称“推荐表”)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年11月份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由各
学院(系)打印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发放的对象为经审核具备毕业生资格的非定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
毕业生(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毕业基本信息的毕业生,培养方式为定向者及国防生除外)。
第三条各学院(系)要掌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推荐表打印程序,录入准确、完整的数据,评语客观
公正,按照学校的统一格式打印推荐表。
第四条各学院(系)要认真审核推荐表中各项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审核合格后,方可加盖毕业生就
业专用章。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时重要的就业材料,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份,毕业
生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如不慎遗失,毕业生要向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方可
申请补办。
第六条毕业生因违约、改派等原因需要重新签约,要请原单位退回推荐表原件,并获得原单位解除就
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并据此到学院(系)申请新的协议书。如原单位证明无法退回推荐表,可向学院(系)
申请新的推荐表。
第七条各学院(系)负责协议书及推荐表的日常管理。为了严格管理,各学院(系)年级主任或辅导
员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部门盖章、有关地区接收录用毕业生的各种审批材料学校审核盖章,除此以外不得他用。各学院(系)
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妥善保管好就业专用章以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及时做好推荐表及就业
协议书补发或重新发放的记录工作,以备查。
第八条毕业生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两份以上(含两份)推荐表或协议书,签定多头协议,属于不诚信
行为。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如工作人员因疏漏造成上述情况,应替学生承担相
应责任。
第五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
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不许涂改。“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国
家计划”,“学制”一栏填写“四年”(高职毕业生填写“三年”),学历一栏填写“本科”(高职毕业生填写
“高职”)。“专业”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
3、辅导员老师务必对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党员,专业)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
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
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
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申请(我要写„„单位签,预计„„签)
5、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
(1)、省内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
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省内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
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大连.大连市人事局等)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
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
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
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应聘意见:同意,签字
(5)、学生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全
(6)、保研的,不能毕业的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四份协议书: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一份、交毕业办两份、复印一份交学生办公室。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4:43: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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