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样式

更新时间:2024-11-13 04:13: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槐荫租房)

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样式

协议编号: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资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资讯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

20xx0101》(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资讯代理商申请

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资讯_______机构代理商,并完全

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

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资讯)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

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资讯_____代理商”

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乙方在

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所有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

资讯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_____资讯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20xx0101》作为

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

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资讯代理

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

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

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

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

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

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资讯代理商提供的

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

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

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

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

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

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

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

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

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

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

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

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

中使用“_____资讯授权_____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

式授权,甲方不得以“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

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

得将“_____资讯”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

出现“_____资讯”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

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

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

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资讯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

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

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

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

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

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

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

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

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

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相同或

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

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

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

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

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

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

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

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

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

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

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

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

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

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

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

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

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

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

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资讯

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20xx0101》和《_____资讯代理体系与管理

规范20xx0101》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

送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

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_____资讯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

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

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

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

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

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

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

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

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

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

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

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

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

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

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

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

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

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

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

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

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

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

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

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

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

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

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

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

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

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

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

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

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

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

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

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

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

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

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

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

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

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

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

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及社会

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

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

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应自变更

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

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

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

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

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

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

签署于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

单位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单位盖章:_____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4:39: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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