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构建
毕业论文是高校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衡量标准,毕业论文的
质量问题关系到本科人才的培养规格和目标。然而,“抄袭”“拼凑”“走过场”等词依然是描述
当前高校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词,不可否认,高校毕业论文整体水平已呈下滑态势。针对这
一态势,学界从学生能力培养、指导教师、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具体环节、质量监控等方
面进行制度构建。这些研究成果,有力地推进了我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提高
了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然而也存在不足:其一,观点雷同,重复建设,可见部分研究者的
态度并不严肃认真;其二,对策提出的角度,局限于毕业论文创作涉及的因素和过程,缺乏
对论文创作模式本身的讨论,即使有也是“多元化”等泛泛而谈,没有实际操作意义。本文以
法学专业为例,强调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构建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设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毕业
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
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传统毕业论文模式,实践性是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灵魂。一方
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的视野去阅
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了脱离实
际的倾向,真正起到了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
合,突破往常的“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一、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
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
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
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熟悉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
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
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
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
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
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
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通过这种知识领域的跨越,即考核学生对法学思维、
知识掌握应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学生将各类知识整合运用的综合素质能力。其二,疑难性。
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
“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教师在指导
学生案例选择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
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
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
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
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二、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法律
文书写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着远远超过形式主义的法律内容,它是法律专业知识的积累、
复制与繁殖,是文书制作者按照逻辑规则整合和实际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是文书制作者在
司法实践中的品格和创造性思维,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建立法律语言的话语权威实现国家法治。
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
的掌握,将直接体现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
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
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
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教师在指导
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教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
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
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
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院长郑天翔曾指出的那样:“现在有些司法
文书,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书,水平不高。有的语句不通,甚至有错别字;对事实的
叙述逻辑性不强,层次不明;对使用法律的理由表达不充分,有的不准,有的甚至出现严重
差错。”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言简意
赅、逻辑严谨。
三、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是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
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
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梁”。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分配、开庭程序等相
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点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
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的选
择时,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
的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分配和审判。
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
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
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
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
了空间。
四、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
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
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
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
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
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
深入的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
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
这一类型不仅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
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
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
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
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
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
构建,为高校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周萍.以法律文书写作学回归法学为视角的法学发展趋势[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
版),200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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