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更新时间:2024-11-07 11:26: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常州小额贷款)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怎么样规定的?大家了解吗?详情如下: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

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

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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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

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

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

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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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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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

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

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

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

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

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

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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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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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

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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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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