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怎么样规定的?大家了解吗?详情如下: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
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
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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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
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
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
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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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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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
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
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
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
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
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
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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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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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
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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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07:06: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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