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权利,你知道多少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普法知识
舜启律师事务所朱律师
前言:最近有许多朋友咨询我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交谈中发现
许多人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知之甚少。所以我整理了《中华人民国劳
动合同法》中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知识,希望大家仔细看看,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若有不解之处,欢迎来电咨询。
1、哪些劳动者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规定:中华人民国境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所有的在中华人民国境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等组织工作的劳动者以及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工作的合同工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2、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有权利收取押金或者扣押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
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劳动者收取财物。
3、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4、法律对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此处主要指劳动者无
法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劳动规章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续订
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
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
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信息?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6、如果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违反约定需要支
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
金。
7、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什么义务呢?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的工作条件。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
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劳
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
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
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
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
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
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
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
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
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
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
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8、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
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
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
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什么样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的。
三,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企业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者符合以上情形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
以记住一点,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只要是属
于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而导致的劳动者辞职
或者下岗,用人单位都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10、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
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
11、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解决?
不希望大家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是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
不可避免。发生劳动争议,最好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对双方都有
好处。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反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现实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很多。那么没有劳动合同,如何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
可。工资支付记录,保险交纳记录,考勤表、工牌、应聘报名表等都
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单位还没
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抓紧时间签订合同。单位确实不给签,一定要保
存好上述证据,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07:02: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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