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四种命题

更新时间:2024-11-08 23:54: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黑山在线)

作者:谢郁

作者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510006

出版物刊名:浙江学刊

页码:101-111页

年卷期:2017年第3期

主题词:法律与社会关系;镜像命题;模具命题;互控制命题;自组织命题

摘要:法律与社会关系问题在法律理论层面和法治实践层面皆有重要意义。当前纷繁复杂的

理论观点和辩证关系式的学界通说,都导致这一问题难以进入实质性的对话之中。如何在各种理

论学说既已取得的精湛认识基础上,提供一个基本讨论框架,并揭示两者关系的丰富层次,就成为重

要问题。借由法律与社会的逻辑关系,划分和提出四个可作概念分析工具的法律与社会关系命

题:镜像命题(线性式关系,社会是自变量),模具命题(线性式关系,法律是自变量),互控制命

题(非线性关系,互为因果)和自组织命题(非线性关系,不互为因果)。通过四个命题的论述可

以发现:不同命题间对法律或社会的认识并不相同;两者关系与不同类型的法律实践问题相呼应;

不同命题影响着不同法律创制与法律实施的方式。因此,四种命题既是分析法治实践问题的思考

原点、反思中国法治构建的基础,也是在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学术争鸣中,把握彼此共识与分歧的重

要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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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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