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代理和代表有什么区别?
小编希望民法总则的代理和代表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
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民法总则的代理和代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含
义上,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办理相关业务,其法律责任由被代理
人承担,但是,代表是指代表公司或者法人决定某些事务,其法律责任由代表人本人承
担,被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要搞清楚。
一、区别
代理和代表的最本质的区别,即代理是两个主体之间的行为,而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
间只有一层法律人格。
区分这两者,在司法实践中意义主要在于:行为法律后果若要法人承担,两者在司法
实践中所要求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
(1)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一般都被认为是公司的行为,即使存在法定代表
人越权,公司也需要证明第三人系恶意才能免于承担责任。
(2)除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员工,若以公司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法律后果是否能归属于公
司,首先需要审查是否有“授权”及“授权范围”。若不存在授权或超越了授权范围,
则需要审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需要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才能要求公司承担责
任。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19:53: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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