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知识
产权的保护重点,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
度。本章将以商标权保护为例,提供制度模板并加以重点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商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对XXX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商标使用管理和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
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公司提供技术、产品、经营
服务过程中,为区别于其他公司而使用的韦识,主要包括公司标识、业务标
识、品牌及其他有形标识、字号等。
第三条管理部门
公司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为【XXX】部门(下称“商标主管部门”),公
司各下属公司也应明确商标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
断提髙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
发展生产,不断提髙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管理部门职责
(一)【XXX】部作为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为:
(1)负责商标的维护,如申办公司商标的注册、变更、续展、许
可使用等相关法律手续;
(2)负责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及价值,并适时提出著名商标、中国
驰名商标等的申请;
(3)建立和完善公司商标管理制度,拟定商标许可中涉及的法律
文本和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4)处置商标保护和有关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组织有关商标维权
的专项法务工作;
(5)开展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协调
工作。
(二)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2)法务部负责处理商标专用权侵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三章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
第六条公司在设计推出新的商标前,应当同时考虑商标的可操作
性。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在委托有关机构设计商标时,应在合同中对设计成果所有
权,著作权等权矛归属,以及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应诉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
行明确约定,做到规范合法,避免发生侵权纠纷和其他损失。
第八条公司进行商标注册,应对拟准备注册的国家和地区、国际注册
的方式途径,进行严格法律认证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
(一)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出拟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并向本公司
商标主管部门提交“公司商标申请审核报告书”:
(二)商标主管部门对拟申请的商标进行信息检索和内容审核;
(三)商标主管部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
申请;
(四)商标主管部门负责跟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核准等全过程。
第十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公司要注意防御性商
标的设计与申请注册。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自商标设计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
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将有关方案和信息列为商业秘密并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章商标的使用、转让
第十二条公司应正确使用已注册商标,各部门及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等。
第十三条许可商标权仅限在公司标识、字号、相关业务标识范围内,
并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规范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是公司注册
商标的当然使用人。商标主管部门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分公
司(关联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
(一)产品质量状况是否稳定;
(二)注册商标的标记是否按规定使用;
(三)商品范围是否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
(四)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擅自改动;
对于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分公司(关
联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注册商标的资格。
第十五条公司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对闲置不用的标,经商标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实施该商标的有偿或无偿转
让。
第十六条因特殊需要接受他人转让的注册商标前,商标主管部门要组
织相关单位进行充分论证,并就受让费用与转让人进行协商,受让商标必须
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生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
因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报公司商标主管部门审定,经总经理签
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受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商标转让、受让,应严格依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
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而使公司遭受损失。
第十八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经商标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要续
展的,商标主管部门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延展手
续。
第五章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应遵循本公司有关档案、信息管理的
规定,保障资料的完整、真实、安全。
第二十条商标的档案、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资料;
(二)商标注册证书;
(三)有关商标事宜的各类合同、协议;
(四)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资料;
(五)广告、包装装潢(设计稿);
(六)商标标识样板(实物版或电子版);
(七)相关业务单据格式;
(A)商标在经营中实际应用的有关数据统计;
(九)商标信息检索资料等。
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内容分类:相关部门商标申请材料;商标注
册材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材料;包装装潢设计稿;商标标识物样本(实
物版、电子版);品牌在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一条商标主管部门应定期统计商标推广、宣传费用使用情况,
不定期对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商标主管部门应收集和掌握国内外相关公司商标注册情
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并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商标的整体品牌战略及具体宣传活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
行。商标主管部门要掌握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的情况,注重品牌价值效应,定
期统计品牌推广、宣传情况。第六章商标的保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分公司、关联企业)在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
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公司员工(包括分公司))对商标侵权行为负
有举报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对因商标注册产生纠纷案件由商标主管部门会同商标代理
机构、公司法务部商讨形成解决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公司商标主管部门会同业务部对商标侵权案件因及时进
行调查取证(现场调查由业务部负责),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釆取与侵权方协商赔偿、报请公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确保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实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商标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16:16: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631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