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有哪些
(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
号文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
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
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
的有关手续。
(2)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
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②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
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③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
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
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
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
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
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3)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
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
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
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4)企业裁员顺序为:
①外来劳务工;
②农民合同制职工;
③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
在按照上述顺序裁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先裁减本单位工作
年限较短的职工,后裁减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
(5)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列人员非本人自愿,企业一般不应裁减:
①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
岁的;
③夫妻一方已下岗或失业的;
④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
范、残疾人配偶、侨眷;
⑤参与集体合同谈判的职工代表。
(7)被裁减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手续,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失业救济金。
(8)企业从裁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
本单位被裁减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
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
(9)在六个月内被原企业录用的被裁减人员,其所领取的一次
性经济补偿金,扣除一年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后,余额退还企业,但其
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10)企业经济性裁员应接受工会监督,听取工会的合理意见。
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工会有权要求
重新处理。
二、经济性裁员通知书范本
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
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您的
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
约定处理。
____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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