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论文

更新时间:2024-11-05 18:52:3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农业法规)

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应该

要怎么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呢?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

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

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

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

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

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

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

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

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

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

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道德统一法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

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

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

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

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

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

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

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

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

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

范。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

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

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

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

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

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

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

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

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

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

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

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

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

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

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具体来讲,道德命

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含动

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

不考虑潜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

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

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

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规定

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者实

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

律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

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

行为受到道德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

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

德所谴责的行为。

四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宪法、

法律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则主要存在

于人们的信念和社会舆论当中。其次,法律规范则是条文化

的、比较具体,明确具体地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能

够为主体提供明确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较抽象、原则,没

有具体规定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体系的存在

与范围可以通过权威性法律资料加以确定,可以为法律的实

施提供明确而确定的依据,这是道德所不具备的品质。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伦理学界还是法律史

学界最终都到了一个共同根源——禁忌。伦理学界根据人

种志学的研究认为,道德形成的标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

会关于禁止通婚的规则。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

种生产的禁忌和性交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是原始社会的

禁忌,作为禁止性规范(勿为性规范),在法学家那里则被认

为是“法律的源头”。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古老

的禁止性规范。

第二,两者的目的相通。法律与道德都包含维护社会秩

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社会生

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愿望的道德表达了人类的道德理想,

如善良、公正、诚实等。在法律发展史上,在法理学发展的

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们都强调良法与恶法之分,每个人都

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环境下的国家,离开了道德,关于良法

的理论思考与立法实践就失去了依据。

第三,两者的内容有重合之处。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

来源,法律吸收了道德准则的内容,将许多道德规范转化为

法律规范。这就克服了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

对无效性,使道德规范能够获得社会有组织的强制力的保障。

将道德转化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现象存在于任何

国家的立法之中,这就使两者在许多行为要求上展现出一致

性。

第四,两者在功能上互为补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

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

点,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进行调整,两者在功能

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间,因此两者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着社会

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不同时期显示不同的特点,在新的时

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

点。

(一)法律与道德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

法律与道德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巨大

变迁而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

求我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因为在一

段时期内,也许某一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时期

后就变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经合乎法律的行为换到了

另一个时间空间也许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为曾经

不合乎法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成合乎法律的,如妇

女的堕胎行为。

(二)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逐渐融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

的思想素质也随之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即

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法律与道德

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转化,基本道德原则可转化为法律,长

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法律与道德的

互相渗透,逐渐融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符合法律不断

发展和完善的规律。

(三)法律中越来越具备道德基础与人性内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两者之间的配合更

加紧密,加上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

具有广泛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了为了更好滴保护人权,在内

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规定,以体现对人权、正义、效益

与秩序等的追求,这是法制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同时也

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与道德建设应同时进行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必

然要求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者要同步进行,才能使得法律

与道德之间不脱节。在法制的建设中要注重发掘法律中内含

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实现

综合治理;同时在道德的建设中要注重结合法律的教育功能,

使得人们在内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从而提

高自身道德修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立法活动要更加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动则是打造这一

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

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与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动要将一般道

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原则,使道德规范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

力。二是立法活动要将某种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

即通过义务性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

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的义务性规

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

立法的有效补充。例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依习惯或

道德规范认定特定行为合法与否的做法。

(三)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员是实施法律的主体之一,

其思想道德素质深刻影响到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

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

意义。当前强调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

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逐步融合的结果。法律的实施要想取得

预期的效果,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践行法律的精

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

法律。“道德平庸的审判人员是对一国法律的嘲笑,而道德

败坏的审判人员就是对国家法治的公开的践踏,因为每一个

不公正的判决就是对人们法律热情与信仰的最为深刻的伤

害。”由此可见,司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法律的

公平和正义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

法律与道德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

正是这种融合趋势最为明显的特征。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

关系,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共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同时,我国要注重

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法

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环节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内容,

以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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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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