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66

更新时间:2024-11-14 22:13: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润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2-66

1•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

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

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

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ABD

【考点】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解析】A项:从世界各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来看,宪法

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

则和法治原则。故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是正确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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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正确。

B项:从世界各国的宪法规走和宪政实践来看,宪法实施保障体

制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二是由

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三是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

法实施体制,由此可知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

法发展的潮流,B项正确。

C项:权力制约原则是指通过宪法的规定平衡各种机关的权力而

不是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C项错误。

D项:宪法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它要求将生存权、发展权、

环境权等体现终极人性关怀的人权纳入各国宪法对国民权利的

保护范围。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发挥了单个国家所不能完

成的推动和组织作用。由此可知D项正确。

2•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

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走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

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走,下列表述

哪些是正确的?

1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1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走陈某为受益人

【答案】ABC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

【解析】A、B选项,《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走,被保险人因

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

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

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A、

B项正确。

C选项,《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走,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女

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因此陈某投保时无

须陈丹的书面同意。C项正确。

1

被保险人书

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

D选项,《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走,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走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没有指走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走不明无法确走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

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走死亡

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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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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