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和阶级——读《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有感演讲范文_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pdf

更新时间:2024-11-07 23:55: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2日发
(作者:洗浴中心的内幕)

《家族和阶级——读《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有感演讲范文

_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pdf》

摘要:山学法学院0级班蔡惠燕任何社会法律都是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和社会秩序而制定国古代法律也不例外,“序上

下正人道也”(《白虎通德论》卷《礼乐》)统治阶级通法律政治、济、军事、宗教、婚姻庭、伦理道德等切重要领域建构

了套贵贱有等、上下有序极具严肃性和威严性规体系,族和阶级——《国法律和国社会》有感

Sr山学法学院0级班蔡惠燕任何社会法律都是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和社会秩序

而制定国古代法律也不例外

它与风俗习惯有着密切系维护当制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反映了定期、定社会社会结构竭力

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瞿祖先生其作《国法律和国社会》详细地阐述了产生这法律社会背景研究并分析了国古代法律

基精神和主要特征揭示了法律义和作用

通他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古代法律发展脉络了其演变规律和不阶段基特由表及里由现

象到质深入了其实质

国古代法律主要特征表现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

这两者是儒识形态核心和国社会基础也是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社会制和社会秩序

国历代法制都明确限定了人们社会以及族身份等级并且无论刑事、民事、诉讼、行政诸多方面

都与这种身份等级密切相关

瞿先生花费了量笔墨分析了族、婚姻和社会阶级揭示了其和法律相作用相影响突出了儒思想对

法律深刻影响我人觉得这部分写得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看到了古代国社会法律发展轨

迹了了古代国国体牢固格局明白了当代国某些法律制和社会制历史缘由……与欧洲社会早期国

产生不国国形成程血缘系非但没有被打破反而愈加紧密宗族成政治结构主要单位稳固宗族关系

是政治生活重要容

早西周期就确定了以男性心宗法制血缘关系并根据了尊卑、亲疏、远近程不确定了“五”制因

丧不仅是简单丧衣饰更主要是确定亲属关系和等级标志

国族主义主要特体现其父权位上

.

“父子纲”父对子孙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力对子孙有支配和惩罚权力不仅对子孙日常生活加以

严格限制(如婚姻等事也要由父所定)甚至对子孙有生杀予夺权力正所谓“父要子亡子不得不

亡”法律对种行般都会开面从轻甚至不用追究责任

子孙对父母要绝对从不许忤逆、违背父母不然会被法律、社会当成罪人

“刑三罪莫重不孝”、“五刑属三千莫不孝”对父母等至亲尊长不孝行历被当作罪恶极事情法

律都要对其加以严厉惩罚隋朝确立“十恶”有类是被认严重侵犯长权如恶逆、不孝、不睦、不

义(部分)乱等这些罪行都要受到严厉打击律不得被普通赦所赦免所谓“常赦所不原”

而且贵族官员犯有这些罪行也不得援引八议、收赎类特权逃避刑罚从可以看出父绝对权威

“亲者讳”儒认父子应该相隐瞒犯罪不应相告发这才算“直”这种“直”当然是超乎法律上是

以族位宗法制原则准绳

不法律上父告子是可以从轻甚至不用承担责任而子般是不能告父不然会受到严厉惩罚就算所告

是实情也要接受惩罚

……讲到族不可避免地要谈到婚姻因婚姻是族前提和基础“婚礼者礼也

”而婚姻目则被认是“将合二姓上以事宗庙下以继世也”婚姻主要是被作可以祭祀祖先、延续

代手段

婚姻般是“父母命媒妁言”而且基血缘、等级和特殊事件等设定了许多限制如姓不婚等婚姻缔

结般都要繁缛程序

“夫妻纲”夫就如是妻长对其行责要妻对夫依从不能有半怠慢夫也可以纳妾甚至可以以“七出”

单方面除婚姻休弃妻子(虽然有“三不”对夫单方面休妻限制但是夫休妻权利还是很)

妻对夫殴打等侵害行只能默默忍受不能付诸诉讼更不能加以反抗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就算侵害

严重甚至造成死亡等夫也会照凡人有所减罪;而妻对夫侵害行却要受到更严厉惩罚妾则会受到

更加严重惩罚

总妻妾对夫要绝对从勤恳祭祀祖先延续代才可以免遭被休弃命运——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健

全父子、夫妻权利和义关系有了步步改变当代社会不会再强调父权、夫权绝对权威也不会法律

里规定“父子纲夫妻纲”父子、夫妻更多是平等、相扶助

.

但是族主义、父权夫权思想当代还是有定影响

许多农村重男轻女、暴力干涉婚姻等现象依然存这些都是几千年族主义、父权夫权思想痕迹

有关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婚姻由等条以次削弱族主义、父权夫权思想势力

欧洲社会早期国权力形成主要是循着济发展路径而国国权力是通政治性集权方式得以形成所以

统治阶级更加重王权巩固建立了君主专制制

儒便是维护这制“忠实奴仆”儒向往礼制“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嫌疑、别异、明是非也

”(《礼记V曲礼》)“名位不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荀子说得更明白“故

先王案制礼义以分使贵贱等、长幼差、能不能分皆使人其事而得其宜

”(《荀子V礼论》)礼成早期国划分并确定社会成员尊卑贵贱地位及其相应权利义关系

基依据

“序上下正人道也”(《白虎通德论》卷《礼乐》)统治阶级通法律政治、济、军事、宗教、

婚姻庭、伦理道德等切重要领域建构了套贵贱有等、上下有序极具严肃性和威严性规体系

统治者将社会成员划分天子、诸侯、各级贵族、平民以至贱民等阶级不阶级社会有不地位各异

权利义权利从天子递减义则是从天子递增权利义并不对等

不等级人应遵循不生活方式规定装、饮食、房舍、舆马等都有严格限制"见其物而知贵贱

"(《新》卷《疑》

君主整社会处高地位对臣民拥有根性权威“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主对臣民生杀予夺权利是

毋庸质疑

臣民对君主要绝对从任何候都要君主着想不得侵犯君主权威否则会成“十恶不赦”罪人逃不了

严厉刑罚

地位高阶级般都能享受特权(如“八议”制等)而且能支配、统治地位低阶级对地位低阶级侵

害行般也能较凡人减等而且可以以赎官法、官当法等逃避法律惩罚而地位低阶级承担了量义对

地位高阶级惟命是从不得侵害他们权利不然等待他们只能是严刑竣法

.

不阶级般也不允许通婚所谓“门当户对”是基准则特别是地位高女方不得嫁给地位低男方不然

会受到社会唾弃

等级般是世特权阶级永远是特权阶级而贱民阶级只能世世代代做牛做马不可能成特权阶级,而

且不种族也有不平等特别是少数民族统治国这种不平等情形异常显著人民都被划分层次井然阶

级无论政治、法律及社会各种待遇都依其顺序而定其高低……几千年了国法律得到了健全和完

善许多不合宜法律制都已剔除法律向着平等、公平方向发展但是儒思想国还是根深蒂固阶级观

念还是不少人心目存有些官员以是特权阶级整天鱼肉姓凌驾姓上而且官官相卫形成了新期官僚

集团而姓竟以己是弱者不敢加以反抗更不用说维护己利益

而且“世制”也没有完全消失市长儿子再差也能当官而姓想当官却要费劲周折这样真正英雄只

能无用武地

悲哀法律究竟应该如何这问题呢?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平如水”呢?我想重要是执法程和社会

活动都要剔除阶级观念真正做到法律、社会面前人人平等给以公平机会则真正平等指日可待

儒成功地将族主义和阶级概念统起儒心目族和社会身份是礼核心也是儒所鼓吹社会秩序基础

是国基础国是延伸建立了以“亲亲”、“尊尊”心不平等但有序列社会格局强调了君父绝对权

威构建了国体牢固格局这种格局维系了几千年成各朝代社会基础

直到现我们似乎还可以窥见其痕迹国人国观念还是很浓重这或许也是件事

法律反映着社会也深刻影响着社会

可以说法律和社会发展脚步是致

故某种程上可以说部国法律史便是部国社会史族和阶级——《国法律和国社会》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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