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法援【2019】9号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单位选聘办法【模板】

更新时间:2024-11-07 22:31: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伊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附件一: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聊法援【2019】9号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值班律师单位选聘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刑事

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单位选聘工作,经市

法律援助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级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市中级人民

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单位的选聘工作。

第三条值班律师单位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由符合条件的市直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参加竞聘,市法律援

助中心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确定值班律师单位。

第四条市直律师事务所参加值班律师单位竞聘应符合

下列条件:

(一)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宣传咨询

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二)积极参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公共法律

值班工作;

(三)上年度以来办理了较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且办案

质量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较多的刑事执业经历三年以上的律师,能够

满足值班律师工作需要;

(五)近三年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

行业惩戒。

具体竞聘条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研究确定。

第五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的值

班律师工作,原则上不选聘同一个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值班律师单位选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聊城律师网、聊城法律

援助网、聊城法律援助等媒体对值班律师岗位、

市直律师事务所参加竞聘的具体条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

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市直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

参加竞聘。报名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如实向市法律援助中心

提供相关资料。报名期限从公告期满的次日起算,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三)评议。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值班律师单位选聘

评议小组”,负责对参加竞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

综合评议。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邀请市司法

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律师工作科和市律师协会人员参

加值班律师单位选聘评议小组。

值班律师单位选聘评议小组对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竞

聘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应当择优提出评议意见。

(四)确定。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值班律师单位选聘评议

小组的评议意见为主要参考,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

定承担值班律师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并予公布。

第七条承担值班律师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确定后,市法

律援助中心应当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

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执业经历

的律师从事值班律师工作,并保持值班律师相对稳定。值班

律师因故不能到岗值班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调整值班律师,

确保值班不空岗。

(二)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值班律师的监督管理,确保

值班律师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空岗,遵守值班纪律,树

立值班人员良好形象,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解答相关法律

咨询;

2.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

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3.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

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

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现场

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出具见证意见;

4.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依法代理申诉、控告;

5.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值班的律师,为来

访众解答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刑

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6.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与值班律师工作相关的其

他工作任务。

(三)值班律师履行职责不得向当事人及其亲属收取任

何费用,并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每个值班日不少于200元的

标准向值班律师单位支付值班费。上级出台关于值班费支付

具体标准后,在财政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按照上级规定标准

支付值班费。值班费在一个值班周期结束次月内支付,出现

空岗情况的,每空岗1日,扣减2日值班费。

(五)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出现严重违反值

班纪律情况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第八条本办法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实

际从事值班律师工作,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届满的,从服务

期限届满重新选聘时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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