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11-07 06:32: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2日发
(作者:周伯云)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悟

一本好书,能教给你很多东西。

本书作者翟同祖,运用自己所学从法制史方面给我们学子们详细地阐述了从古至

今,中国法律的发展。不仅仅从先秦为起点,更深入到上古时期乃至红山文化时期。

详细阐述了每条法律的变化过程,并有实例佐证。是全书整体看上去很严谨,细致。

起先大量的文言文,却是读起来不是很方便。但是细细读来,就发现了作者严谨

的介绍思路,与作者的博学的智慧。确实是作为法律人的楷模,值得我们同学们向他

去学习。文章是从家族、婚姻、阶级、巫术宗教、儒家文化与法家思想几个方面进行

论述的。

为什么说作者思路非常严谨,给大家举个例子。从开始看,翟先生介绍完古代法

律是分为家族式的小单元,有将家与族分开后进行阐释。然后呢,讲到父权的时候。

有这么一句话“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学”(讲的是父权的意志不受侵犯)。翟

先生首先加入自己的阐释。是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法律给与的。然后翟先生类比罗

马时代父亲的“生杀权”。又举例秦二世的矫诏行为,借父名赐死蒙恬与扶苏。又拓

展到法律的神圣性,父亲不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儿子。也体现了我们法理上常说的,人

权至上和统治阶级的意志。为了增加严密性,说明法律的神圣性。翟先生举例有对神

圣性进行举例说明,“元明清开放,父母并非决不可杀子孙。”举出了王起活埋儿子

的案例。真没想到,作者再给我们讲一个父权,能拓展到各个时代,滴水不漏的进行

全面系统的阐释。

还有一个就是,作者的研究造诣很深。我觉得在说误伤和故伤时,特别的有意

思。因为作者开始就说,法是统治阶级,从宗法制开始,围绕家与族来制订起来的。

对于父母来说,无论是误伤和故杀儿子都是判处很轻的罪责。父母状告儿子,都是不

需要任何证据的。想反,如果儿子故伤了父母,误伤之罪就不是很轻,故伤之罪更重

乃至死刑亦不足平民愤。

另外,作者从导论里面讲到。自己在后面补充进去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这一趋势。

历史研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预测下一步的发展。法制史也不例外,如果背离了这个

方向,研究法制史是徒劳的。仔细的看了看这一部分,说得很在理。法律的儒家化究

竟好不好?我个人也有自己的看法,觉得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

家,最终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治的大同社会。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社会主义应该是间接

过渡式。有两个条件,一是社会资源积累到完全充足的状态。二是人类文明(科技文

明、道德文明)到达空前发达的状态。这样社会直接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法律从历史上就逐渐变得更加成熟,也更加的人道,符合儒家的“仁政”思想。

我们作为新的一代,应该在里面学到什么,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一方面,是

专业知识。一本好书,比如说《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定是倾注了翟同祖及其他诸

位大家的心血,多次删减补充。里面的知识,才得以和学者们和同学们见面。所以,

我们要好好的学习这里面的知识,为我所用。另外我们也要学习作者严谨的写作思

路。这在我们以后的学术写作方面,有极大帮助。

推荐它,确实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睿智的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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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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