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支柱行业,是目前中国少数
几个平均利润高的行业,尤其在前几年,其获取的利润足以暴利来形
容。现在由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影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面临
着资金短缺和对未来市场风险防范不成熟的为难局面,房地产工程是
个资金密集、开发建设周期长的复杂化的系统工程,在其开始建设到
销售完毕这段时间内,需要承当大量的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未知风
险。房地产开发所会遇到的风险,一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二
是工程开发的法律风险;三是市场风险;四是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这四个风险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控制和防范的,也是最有可能发
生的风险,而其它三个风险都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只能作事先预测尽
可能地防止它发生。
一、建立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尽管多数房地产企业都不愿意各种法律风险真的发生,但任何一
个房地产企业,只要在房地产市场中运作,就会毫无例外的面对各种
法律风险,不管企业意识到还是意识不到,要有效地、切实地分解和
抗御法律风险,就必须建立一种机制以提高行为的标准性,将法律风
险的发生降低到最小限度,防患于未然,直至杜绝法律风险的发
生。
〔一〕房地产工程的合法性问题
这是房地产工程中首要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一个房地产工程的
成立与开发要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满足:一有通过出让取得的国有土
.
地使用权;二有房地产企业资质;三有该工程已经主管部门的行政批
准。具备了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说明该房地产工程的主体是合法的,
受法律保护。当然,实际上,光看以上几个方面是远远不够的,比方,
经常会有房地产开发商将原来审批的工程用途、工程的规划设计参数
等私自更改。如果私自更改不能获得政府的认可,那么房地产工程就
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也就意味着无法将房屋对外销售和办理产权
证。就算可以获得政府的最终认可,那也需要承当一笔不菲的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工程的规划设计参数,并非都是无法更改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的可以修改,有的属于国家房屋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一旦审批后就不能更改和调整。当然,还有许多其它方面的
合法性也需要审查。
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
所实施的行为产生的、可预见的或难以预见的造成与法律相悖或触犯
法律的可能。房地产企业防止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是建立法律风险防
范机制,即依靠企业自觉的、有效的和系统的管理机制,对整个房地
产开发各阶段设防,全过程把关,把开发运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法
律风险一一防止和消除在操作过程中。
房地产开发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即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受让、成
立工程公司、房屋拆迁、市政配套到房地产的合作开发、施工建造、
工程转让、房屋销售、租赁、按揭抵押〔即房地产抵押贷款〕、物业
管理等环节都需要防范疏漏和失误。
〔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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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受让阶段的风险,主要因土地受让等引起的纠纷;
2、成立工程公司阶段,因双方、三方甚至多方联建、合作产生
的纠纷;
3、房屋拆迁阶段,主要与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4、前期开发阶段,与建设承包商产生的纠纷、因规划、设计、
公摊面积等引发的纠纷以及因工程抵押引起的法律风险;
5、房屋销售阶段,主要有因认购、预付款发生的纠纷、房款按
揭还贷纠纷;
6、接管验收及收楼后后期管理期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不符合
收楼条件引起的纠纷、延期办理产权证引起的纠纷、因房屋质量问题
引起的纠纷、与建设公司工程保修发生的纠纷等。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阶段、每一个
环节的事先把关至关重要,要从源头和流程上解决疏漏和失误,实现
开发行为的标准运作。
以前很多开发企业不重视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往往在发生了法
律纠纷,到了诉讼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越来越多的房
地产企业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两手抓的策略,更侧重于在工程介
入之初就进行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
1、建立完善的工程运作体系
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公司设立的依据、前期的各种报建手续、各
项工作流程等等都要标准,形成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
.
策的规定。
2、建立企业内部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是一个企业对外经济往来的最重要的载体,事实证明,房地
产企业发生的大量的法律纠纷都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不标准、不
严谨甚至不合法有关。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
面着手:
〔1〕完善对合作对方履约信用和能力的审查机制
〔2〕完善对合同的定价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审核价制
度
〔3〕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4〕制作公司自用的各种标准性的示范固定合同文本
〔5〕对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组织合同标准运作的专业
培训
〔6〕建立公司合同跟踪、付款的监督、保护机制和方法
3、培养企业每位成员都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的每位成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必须认真
学习、研究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性文件,时
刻关注并学习和研究新的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
4、外聘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参谋单位,内设企业内部法务工作
人员
通过内外法务的相互配合,可以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两者各
有侧重,律师事务所侧重于解决企业的重大事项、危机处理、重大诉
.
讼等;企业法务那么侧重于企业内部的日常法律事务处理,同时,作
为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对接人,和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形成内
外法务双险机制。
我们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条款:一方违约,应承当另一方的所有经
济损失。这样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违约,那么必然会陷入
到大量的艰难举证和漫长的诉争困境中去。再如,如果合同中没有约
定预期保障机制,那么,在履行过程中,明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但
如无法确凿举证,仍然无法预期保障自己的利益。在这里我们只是简
单举例说明,实际上有许多方面,都是需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方可保障自己的投资利益。应该说,投资房地产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
的工程。而这高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又是通
过合同条款的是否详细和完备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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