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关于民事上诉状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06 14:24:5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物业费收费标准2020)

202X对于民事上诉状精选范文

导语:自由就是做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事情的权益。下边是[民事上诉状精

品内容【篇一】

上诉人(一审被告):魏某某,女,196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滨

州市**区**做事处**村63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某,女,1978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市

**区渤海五路622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某,男,1973年4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

**市**区新华街建行宿舍

上诉人因房子租借合同纠葛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202X年7月4日做出

的(202X)*民二初字第422号民事裁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恳求

1、一审讯决认定事实不清,凭据不足,合用法律错误,程序违纪,恳求二

审法院撤除一审讯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花费所有由被上诉人担当

上诉原因

一、一审讯决认定事实不清,凭据不足,合用法律错误,成心偏袒被上诉人

一方

(一)、202X年7月9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署房子出租合同,

商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59房子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

赁限期为202X年7月10日起至202X年7月9日止。自两方签署合同后,该房

屋向来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而且一审法院也认定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

某某应该在房租租借限期届满后将该房子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两方签署

合同以后,被上诉人李某某向来使用该房子,并未将该房子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

截止到一审法院裁决做出的202X年7月4日,至两方签署合同的约按限期还差

5天,该合同已经执行完成,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子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子的

使用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向来在正常经营,而且依据《合同法》第

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取消后,因该合同获得的财富,应该予以返还。

但被上诉人李某某向来未将该房子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向来在使用利润。而且依

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正原则,而一审讯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

某XX元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正原则,在我国不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

任仍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一直贯衣着法律的一条基来源则,那就是伤害填充原

则。法律的目的在于填充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遇到伤害而遭到的损失,使法益恢复

到未被伤害以前的状态。而法律严格严禁当事人所以而获取法外利益,详细

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向来使用利润该房子,而且直到此刻也未向上诉人魏某

某返还该房子,一年的房子租借合同已经执行完成,房子租借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

对价,而一审讯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管,做犯错误的裁决,严重伤害了上诉人的合

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裁决。

(二)、一审讯决误解法律,在合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

立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而且依据法律的公正原则

要兼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正义。在本案中,被

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子租借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

子租借合同关系是鉴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接的、不行切割的法律关系,本源还在

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讯决不可以把鉴于同一事实而发

生的不行切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倘若一审讯决正确,它也应该在判令上诉

人魏某某返还租借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借费,这

才是公正公正的裁决。由于被上诉人高某某并不是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

的被告,而一审讯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本来不行切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

明显的是在成心偏袒被上诉人一方。联合***法院(202X)滨民二初字第364号民事裁

决书的内容,其并未裁决被告高某某担当当何责任,可见一审法院偏袒高某某的行

为更为明显,不可以叫人心服。

二、一审讯决违犯法定程序,因程序违纪致使实体裁决不公。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

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简略程序的审理限期是三个月,本案一审的立

案时间是在202X年的年8月,而做出裁决的时间是在202X年7月4日,审理限期

长达近一年,而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该在10日

内发送裁决书,按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刻发给裁决书。而一审

裁决在202X年7月4日做出后,直到202X年2月20日才送到给上诉人,整整

拖了长达7个月的时间,程序的严重违纪,致使裁决的公正性和威望性在上诉人

的心目中间无影无踪。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四款的规定,原裁决违犯

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裁决,二审法院应该裁定撤除原裁决,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重审。一审讯决严重的程序违纪,致使实体裁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

希望二审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凭据不足,合用法律错误,违纪法定程序,

恳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魏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五日

民事上诉状精选内容【篇二】

上诉人:某某,男,汉族,1970年8月9日出生,住**市**区大田坎街**

号,身份证号码:********,:*******被上诉人:某某有限企业,住

所地:**市**区**号,注册号/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法定代表人:某某

上诉恳求:

1、恳求法院撤除**市**区人民法院(202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决书,支持原告

诉讼恳求;

2、本案诉讼费及其余花费由被上诉人担当。

事实与原因: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合用法律不正确。

本案的事真相况是上诉人其实是从202X年7月份开始在被上诉人处工作,

固然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中只看出被上诉人是从202X年10月份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薪资支付给上诉人,但事实上202X年10月以前的薪资支付

形式是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该支付凭据向来保留在被上诉人处,被上诉人应

当担当举证责任,将薪资支付凭据予以出示。此外,上诉人任职时期,被上诉人

给上诉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有社保局打印的社保凭据,能够证明上诉人在202X

年7月份已经在被上诉人处从事工作。

1、对于双倍薪资的问题。

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工作长达五年之久,自己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曾多

次要求企业领导与其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企业领导向来予以迟延,上诉人碍于人

情也不过时时时提到此事,但企业一直不与上诉人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固然上诉人

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双倍薪资已经超出了一年的仲裁时效,但在这过程

中,上诉人向来以各样形式要求被上诉人签署劳动合同,已经多次中止仲裁时效,所

以,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双倍薪资切合法律规定。而一审却以为上诉人的双倍薪

资主张不该支持,原因在于上诉人主张过时效,一审认定的事实错误,致使上诉人双

倍薪资主张未获取支持。

2、对于违纪排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202X年9月,被上诉人以自己业务

发展不好,便以客观状况发生重要变化为由,私自单方排除与上诉人的事实劳动合

同关系,被上诉人的行为应属于违纪排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纪解决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据经济赔偿金两倍的标准支付

赔偿金。而该处的赔偿金计算基数应该依据每个月万元,由于依据国务院对于薪资

构成总数的规定第4条、四川省高院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说第29条等规定能够看出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应该依据劳动者的应得薪资计

算,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以前的当月薪资总数。上诉人提交的银行转账

记录显示上诉人辞职前的均匀月薪资标准为元,其实不包含年关奖12万元和扣除

保险费、个人所得税费。但一审以为在劳动关系停止前原告的均匀薪资已超出成

都市202X年度员工月均匀薪资的三倍,据此一审认定被上诉人向上诉人

支付赔偿金为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来就处于弱势地位,上诉人要求

签合同,被上诉人迟迟不签,致使两方未签校正式劳动合同,从而使得此处违纪

排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太大,于法于理而言,上诉人都不该该为被上诉人的过失

担当责任,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与使用法律误差,致使上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3、对于12万元年关奖的问题。被上诉人属于房地产行业,两方商定的30

万元年薪对于一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来讲切合当前的薪资水平,依据国务院对于薪资

构成总数的规定第4条薪资总数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计时薪资、计件薪资、奖金、

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薪资、特别状况下支付的薪资。从上述的规定可知

上诉人主张的年关奖应该属于薪资总数的构成部分,且依据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被

告已经依据12万元的标准支付了202X年的年关奖。所以,上诉人主张被告支付

202X年的薪资切合法律规定。而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对上诉人的这项恳求不予

支持,使得上诉人的权益遇到极大的伤害。综上,恳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维

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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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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