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在法律上的推动
和实现2
公司社会责任在法律上的推动和实现
公司社会责任已经是一个得到众多学者讨
论的问题,特别是在ISO26000出台之后,对于
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更是上升了一个台阶。虽
然公司社会责任中蕴含了“责任”这两个词,但
是更多程度上,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体现的是管理
学的理论。通过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经营行为,
在照顾到各个利益关系方的利益的基础上,践行
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一种利益共享的多赢的状
态。
但是,ISO26000虽然是一个完善的标准体
系,但是这个认证是自愿性的认证。这本身也反
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系、内容和标准,尚不具
备通过法律法规予以完全强制实施的环境。本文
希望结合大陆地区的案例,分析公司社会责任在
法律上的内容,以及如何通过法律规范加以推动
和实现。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及内容
1、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
Responsibilityofanorganizationfor
theimpactsofitsdecisionsandactivities
onsocietyandtheenvironmentthrough
transparentandethicalbehaviourthat
contributestosustainabledevelopment,
takesintoaccounttheexpectationsof
shareholders,isincompliancewith
applicablelawsandinternationalnormsof
behavirour,isintegratedthroughoutthe
organization;andispracticedinits
relationships.
(中文译法)通过透明和道德行为,组织为
其决策和活动给社会和环境带来的影响承担的
责任。这些透明和道德行为有助于可持续发展,
包括健康和社会福祉,考虑到利益相关方的期
望,符合适用法律并与国际行为规范一致,融入
到整个组织并践行于其各种关系之中。
这是ISO26000标准中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
定义,也是世界范围内专家共同磋商的智慧成
果。在这段拗口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公司
社会责任内容十分广阔,从法律责任,到道德责
任。同时,标准牵涉得各种关系也十分广泛,有
些理论甚至认为,涉及到公司社会责任的利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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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6000的定义
关方有26类之多。ISO26000标准是一个自愿性
的认证标准,是公司治理的认证标准。事实上,
这种标准是一种综合性的定义。在ISO26000的
定义之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看到,法律以及国
际行为规范是作为最基本的责任需要满足的。也
就是说,公司社会责任包括了公司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并且,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责任的基础之
上,才可以进一步地探讨公司的其他社会责任的
实现。
2、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
ISO26000中7个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和问题,
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它们分别是
Organizationalgovernance组织治理,Human
rights人权,Labourpractices劳工惯例,The
environment环境,Fairoperatingpractices
公平运营实践Consumerissues消费问题
Communityinvolvementanddevelopment社区
参与和发展。
可以看到,ISO26000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
规范内容,是一套相当完整的治理体系,涵盖了
公司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从公司内部、与经营
相对人及社区环境这三个层面入手,由内而外地
逐步细化实施。其实,在这7个问题之中,我们
都能发现法律的存在。组织治理涉及到公司法,
公平运营需要商业法,消费问题需要产品质量法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惯例则需要劳动法来
平衡,而人权则更上升到宪法的高度。可以说,
整个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都有法律贯穿始终,
又可以由法律加以规范、制约和调整。这就是公
司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的部分。
当然,公司社会责任不单单是由法律责任所
组成,不然就只是公司的法律责任,而社会责任
的提法就没有意义了。公司社会责任,还包括了
公司所应当承担的社会性、道德性、公益性的责
任。这些责任,是超越法律责任的,因此,它并
没有强制实施力,而是需要通过公司、通过股东
自觉自愿的实施。在这种自觉自愿的前提下,让
公司承担起相应的公司社会责任,创造出一个满
足各方利益需求,适合公司和谐有序长久发展的
环境。
3、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
ISO26000中的定义,更多地是出于管理学
的考虑。但是在法学层面,如何理解公司社会责
任?如前所述,公司社会责任实际上可以区分为
公司的法律责任和公司的道德责任。这里的社会
责任,更体现的社会性道德性。因为这些责任是
公司自觉自愿去实施,是可以由社会道德所引
导,是股东会决策的判断,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
力,比如劳工的福利待遇,产品的质量保证,以
及社区建设等等。
因此,我个人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由公
司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部分组织,可以由法
律加以引导、保障、规范、制裁的一种综合性的
责任。
二、公司社会责任在法律上的推动
1、公司社会责任是利益相关方博弈的成果
首先,我想举出案例。那就是富士康在2010
年上半年所发生的十三起员工自杀案件。2010
年上半年,富士康在深圳几个加工区内,接连发
生了十三起员工跳楼自杀的案件,简称“富士康
十三跳”。富士康是全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
商,其在深圳地区的雇员一度曾达到30万以上。
围绕着工厂,富士康设立了食堂、超市、医院、
银行、邮局、娱乐中心等社会生活设施,而职工
宿舍就密密麻麻地分布在整个工业区的周围,形
成了一个以工厂为核心的小卫星城。但是由于富
士康实施的是准军事化管理,对于员工的生产动
作几乎精确到秒,同时为了完成订单,天天要求
员工加班,所以,富士康一线的生产员工几乎每
天都要高强度地工作10个小时以上。这种高强
度的机械工作,对于员工的身心都带来极大损
害,最普通的状况就是离职,而极端的案例就是
选择自杀。当这些案件集中爆发的时候,社会才
开始审视富士康,观察它是否承担了公司社会责
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富士康例子中,很容易注意到的就是用工状
况的问题。为了实现超额工作量,富士康通过与
员工签订“自愿加班”的协议,规避劳动法中每
天最高加班时间及每月累计最高加班时间的强
制性规定;而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个人力量弱小,
加上对加班所来带的1.5倍工资回报的渴望,所
以员工往往会接受这些极不平等的协议。富士康
通过压低基本工资,增加加班报酬等方式,实现
了员工超额工作量的回报。在这个问题上,富士
康与员工之间的博弈事实上将员工逼入了一个
极端困难的境地。基本上很少有一线员工能在富
士康工作十年以上,大部分员工会在一两年内辞
职,个别的极端例子会选择死亡。而事实上,由
于富士康过分地增加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对于富士康所提供的那些社区功能,并没有得到
很好的实现,整个社区只是单纯地为单位存续服
务,人来人往,流动率很大,但是没有一个长远
的固定的社区培养和员工队伍的建立。事实上,
这种极端的用工状况,最后不仅损害了员工利
益,最终也损害了富士康的利益。
而用工状况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必须得到严
格执行的。但是,深圳市政府做了些什么?深圳
市相关职能部门也进行过检查和处罚,不过每次
处罚违法行为的结果就是几十万元,“责成
改正”,至于富士康改不改正违法行为,就没有
继续监督了。那么这又是一个怎样的博弈结果?
深圳市虽然是中国的经济特区,经济发展水平在
国内属于前列,但是富士康确实深圳市首屈一指
的企业,无论是富士康所产生的巨额的生产总量
和税收,富士康所带给深圳的知名度,还是几十
万员工生活需要所带来的连锁效应,这些都为深
圳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深
员工、客户、消费者,或者是间接的,如企
业周边的住户、社区等。但是,这些利益相关方
都与公司及其经营行为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并
且在平衡着彼此之间利益关系。
但是,这种利益的博弈必须是缓慢的,微妙
的,而不是很激烈的推进的。任何过于激烈的动
作,都会对其他利益相关方造成冲击,也可能带
来不利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有些时候是很难消除
的。比如富士康虽然在“十三跳”之后逐步改变
了原有的管理方式,符合法律强制性规范,也提
高了基本工资,给予一线员工更多的福利待遇和
奖励补偿,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和实现自己所应
尽到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但是,这一切暂时
都无法改变社会大众对于富士康的认识。虽然我
们还继续用着富士康生产出的各种电子厂商的
产品,但是在社会大众的心理评价中,富士康等
同于没有人性的血汗工厂。这中贬低的社会评价
将伴随富士康很长一段时间,无法消除,对于富
士康的商誉也有很大的影响。当然,社会也是需
要通过教训,通过案例来不断进步的。富士康的
案例使得政府重新审视了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
性,各地最低工资纷纷上涨,就是一个最好的证
明。但是,单纯的工资上涨,并不会给这个博弈
得平衡带来推动,在经济危机的时代,反而会加
重股东和公司的负担。温州地区多为老板出逃的
事件,也反映了当下经济环境矛盾重重,整个公
司社会责任实现的环境更加困难。
2、公司社会责任实现的思考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00:0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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