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C-********
项目名称:**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大学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
目录
第一部分响应邀请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响应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磋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响应邀请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要
求,**大学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就以下所述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
封响应。
一、项目编号:JC-********
二、项目名称:**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磋商要求
1、本次磋商共计1包。
2、磋商范围:高校合同审核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决策风险分析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等。
(具体采购范围及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响应人的响
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满足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
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
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交付时间: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4、交付地点:**大学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8日,登录“**大学”(******/)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接受截止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
接受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15:00(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8:00至8:40(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
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六、响应地点
**市**区学院南路39号(**大学行政楼212室),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中国教育装备网”、“**大学”等媒体上发布。
七、
联系人:XXX王老师
电话:****************
传真:********
:100081
地址:**市**区学院南路39号(**大学行政楼)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大学
说明与要求
1采购人名称
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
2
要求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
3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否
否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
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
4、*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申明、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
明、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4
响应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5、*按照“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
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1、*报价一览表;
2、*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名单、简介及相应的律师执业资
格证(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5
响应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3、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
4、近三年的主要业务类型、主要案例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
的名单;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项目点对点对应情况等;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不需提交响应保证金
否
6
响应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
件
7
是否交纳响应保证金额
8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
的响应报价或方案
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
9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完成
10现场踏勘
否
无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
响应文件份数
9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日起计算)
响应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单
独密封);报价一览表正本1份(单独密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正本1份(单独密封)。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超过此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
13
其他事项
2、响应人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存入
磋商文件档案。未按规定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
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规定
时间内允许补正)
特别说明:本表中加*项目若有实质性修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响应截
止后补正。本表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响应人须知
一、总则
1.
2.
2.1
2.2
2.3
2.4
2.5
3.
3.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响应。
定义:
“采购人”名称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磋商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所述响应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潜在响应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响应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
合格响应人的条件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
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3.2响应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
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响应。
3.3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响应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
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响应,否则磋商小组
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响应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自行决定
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响应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
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及独立名义,
而非凭借了其所属的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响应
的,该等情形下,仅需要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一切相
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3)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响应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
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并非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与资格,而是凭
借了其所属的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响应的,该
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下列含义:其所属集团、总公司
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表明对该子公司参加本次响应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
何及/或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
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对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磋商小组有
权独立地判定。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若被判定为不满足要求,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公
司的响应予以拒绝;若被接受则无论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均应当被视
为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该等情形下
一旦其被接受参加响应,应当被视为或等同于该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直
接参加,本磋商文件及其成交后所签订的成交合同还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文件等,均
对其所属并为其出具了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具有约束效
3.5
3.6
4.
4.1
5.
5.1
力,其也可以直接利用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资质与业绩,同时有义务如实
披露其所受处罚、不良记录及/或其违法纪录,不应当存在丝毫差别。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响应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共同响应,详见响
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
如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响应费用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
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响应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响应
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响应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响应人未回复或采
购人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人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人应
当推定响应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
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响应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人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
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
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6.1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响应邀请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响应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磋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入围协议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前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响应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或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均可要求对
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货物安装使用环境的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
在响应截止期5日前,按响应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磋商文件在公告之前已经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或进行过论证的,采
购人可以不再接受已经征求过意见或论证的商务或技术部分响应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
要求。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
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响应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若
采购人并未统一安排踏勘现场,响应人在遵守所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采购人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及/或修改,也不需要进
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人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
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网站披露等其中至
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响应人发出澄
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
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响应截止日的变更:在磋商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及/或进行
7.
7.1
7.2
7.3
7.4
7.5
7.6
7.7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
日,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截止日重新
发出通知。
采购人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响应人的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
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
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响应
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人和响应人的
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响应人提交的证书类和相关授权等外文文件,以及外国公司的名称与签章等可以是外文。
其中,相关授权文件是外文的。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
拒绝。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
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
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4至6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响应人自行
三、响应文件
8.
8.1
8.2
8.3
8.4
9.
9.1
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实质性修改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且不允
许在响应截止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9.2响应文件印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技术文件应与正文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除不进行印制的
部分外,印制部分应采用双面印刷。响应文件编目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顺序,统
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应当由响应人承担。
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9.3响应保证金
(1)响应人应提供的响应保证金额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
(2)响应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形式。
单位名称:**大学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开户账号:****************
(3)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在响应截
止前办理向采购人上述指定帐户汇款的手续,在响应现场凭汇款复印件领取采购人
有关凭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
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响应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退还。
(6)在公布成交结果后,未成交的响应人请持采购人开具的响应保证金收据原件(响应
截止时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包号、保证金金额,并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人处并办理响应
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周四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
4:30,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大学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212室;:
********,********。
(7)成交人除持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采购合同副本,持采购人开具的响应保证金收据
原件办理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9.4响应报价
(1)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
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
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
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
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
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响应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
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被拒绝。
(4)响应人对响应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其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
以考虑。
(5)响应的报价优惠应对应报价一览表、响应产品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
单。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5本项目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
表第9条。
10.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10.1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
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
10.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
件被误读或查不到,是响应人的责任。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
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可能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有
可能被拒绝。
10.4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
10.5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
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
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响应人可以拒绝接
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
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
字样的印章),响应文件正本授权文件必须是原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
响应被拒绝。
12.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文件需在签章和签字的位置填写响应人全称并
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响应文件
中授权书等非格式文件需签章的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注明签署人姓名的
须签署人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2.4响应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响应
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
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响应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
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
响应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
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响应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
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响应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
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
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响应予以拒绝。
12.5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如果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为存储
介质,并在盘面标注响应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与
响应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
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2)响应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
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与报价一览表不一
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
担。
12.6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封面注明“正本”字样。
12.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响应人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
12.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13.1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签字或响应人公章。
(2)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签字或响应人
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签
字或响应人公章。
13.2如果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
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响应人。
14.响应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响应人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有效的补
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响应人撤回响应的要求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
15.3
16.
16.1
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撤回响应。
五、评标步骤和要求
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
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
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能以专家身
份参与评标,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6.2
17.
17.1
磋商准备与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
等的磋商机会。
17.2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7.3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
保留。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
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包括但不限于:
本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4-6条部分中,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不符合磋商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
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
生不公正的影响。
(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
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17.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
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人造成不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7.5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
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响应
价格与响应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响应价格为准;报价一览
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与分项报价之和不符,应以响应总价为准,若未注明所调
整的分项报价,将按相差比例修正所有分项报价;如果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与响应
文件正本报价明细表总价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为准,若未注明所调整的
分项报价,将按相差比例修正报价明细表所有单价及总价。
A、
B、
C、
D、
E、
F、
G、
(3)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17.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响应的澄清
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2响应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18.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响应人的报价与各响应人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明显不
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磋商小组有权
决定是否通知响应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响应人在规
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19.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
身份证明。
19.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9.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9.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7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
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
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
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19.8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9.9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9.10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
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
办法”。
20.确定成交人
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3采购人将确定排名3-5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前五成交候选人因不
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0.4采购人也可授权磋商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人。
20.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
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
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0.6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
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2.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入初审、
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该响应人被拒绝或该响应人的此前
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响应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响应人
承担。
22.2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经采购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
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
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
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
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22.3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响应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
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
采购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
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
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响应人。
六、签订合同
24.
24.1
成交通知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
同时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
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
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
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
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成交人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
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
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违反25.1条、25.2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管理费
本次磋商收取成交管理费人民币4000元,请响应人在测算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
一因素。
24.2
25.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七、成交管理费
26.
26.1
八、处罚、询问和质疑
27.
27.1
27.2
27.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响应人今后
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7.4
27.5
28.
28.1
28.2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质疑
响应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
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8.3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
提出。响应人已经参与响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
视为无效质疑。
28.4若响应人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8.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包括手机、传
真号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
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2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
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
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8.8采购人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
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28.9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28.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8.11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29.
29.1
29.2
29.3
保密和披露
响应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
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采购人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
购人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
料、响应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
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成交人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十、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响应人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响应产品质量、服务、技
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响应方案。
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具体评分细则及各部分分值权重详见附件
技术部分
承诺部分
价格分
合计100分
二、评标标准
标准
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备注
分值
响应文件的完
1.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且无负偏离,得5分;每有一项可
整有效性补正的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商务
客观
分
5
2.根据响应人提供的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
客观
财务审计资
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财务及经
部分
料分
营状况良好的得5分,一般3分,较差0分。
(30
3.提供自磋商日起前三年内承担高校及其附属单位法律诉讼和
分)
非诉相关案例(出具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每一个有效案
客观
响应人业绩情例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况4.提供自磋商日期前五年内承担高校法律顾问服务的案例清单
分
(出具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每一个有效案例得1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5
20
5.成立时间:10年以上得3分,5—10年得2分,不足5年得1
分。
客观
响应人基本情6.总部在北京的得4分,分所在北京的得2分。
况分
服务
7.执业律师数量:30人以上得3分,20—30人得2分,10—20
部分人得1分。
(45
分)
服务团队
8.团队人数:3人以上得5分,2-3人得2分。
9.教育背景:成员1人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得5分,2人以上具有
硕士学位的,得3分,1人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得2分,其他情客观
况得1分。
分
10.从业年限:成员2人以上具有独立执业资格且从业10年(含)
以上的,得5分,有1人具有独立执业资格且从业10年以上的,得
2分,其他情况得1分。
10
15
服务能力
服务方案
价格
(25
分)
报价
12.服务方案总体科学合理、人员配置得当,满分15分。
11.响应时间在24小时之内的,得5分,48小时之内的,得3分。
客观
分
主观
分
5
15
13.满足采购文件需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
客观
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合格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分
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5%×100
总计
25
100
第五部分磋商服务具体需求
一、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应采购人要求审签其对外的合同和有关文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就采购人教学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应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对相
关问题的合法性、法律风险和法律解决方案提出专业意见;
(4)*为招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5)*为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内部师生进行法律知识
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
(6)*草拟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各类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法律意见等文件;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采购人有关会议;
(8)*处理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保障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5年以上;
(2)*总部在**市,或在**市有分所;
(3)*拥有执业律师数量不得少于10人;
(4)*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应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均具备律师执业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
工;
(5)*服务团队成员教育背景良好,工作经验丰富,对高校熟悉,拥有中英双语工作能力;
(6)*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响应时间保证在48小时以内。
“*”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不满足将导致相应文件被拒绝。
三、服务期限
本服务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响应人报价为一年服务期限内所服务的全部报价,即为包干价格。(结合采购人过去近三年的
具体法律事务工作情况,每年需要响应人审签合同和有关文件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
次,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左右,上述数据仅作为报价参考,具体工作以实际发生
为准)。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限内,分两次支付以支票形式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服务期满6个
月,支付总费用的5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服务期满1年,支付剩余50%的费用。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提交文件须知
1.响应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
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4.
5.
6.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磋商小组将应用响应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响应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
力。
响应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全部文件应按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商务部分
一、响应人应答索引表
序
号
1
项目响应人应答内容
证明文件在
响应文件中
所在页码
备注
二、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
**大学物资采购事务中心:
本单位在认真阅读、全面理解谈判文件所有内容与要求
的基础上,确定将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8点50
分,在**大学行政楼212室,参与_____(磋商文
件编号)_____项目的磋商,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
法人授权代表(响应人代表):
(手机):
(单位公章):____
年月日
此函请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15点之前传真至我单位。
联系人:XXX
及传真号码:********
**大学
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三、响应函
致**大学:
(响应人全称)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职
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
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承诺: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
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通知要求。
3.我方承诺:如果本项目属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
119号)》中规定的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情形,我方响应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4.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响应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
6.我方承诺:报价一览表或响应书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
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
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
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偏差,已在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我方知道: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
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
11.
12.
13.
14.
15.
16.
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确认无误。
我方承诺:与为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
利益关联。
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我方承诺:采购人或采购人有对响应人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核实原件的权利,如发现
响应人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人将取消响应人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位
置将被其他响应人依序替代。
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
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姓名:
响应人代表,e-mail: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不得对本响应函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
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大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
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
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响应人公章:
年月日
五、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
清楚);
六、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申明、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七、按照“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业绩证明材料
(案例、合同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包号:(没有分包的项目本栏可不填写)
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说明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
全部要求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如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人需应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十、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十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包号:(没有分包的项目本栏可不填写)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1
服务项目
**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
目
报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
总价:(人民币大写):
响应人名称(盖章):
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响应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十二、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名单、简介及相应的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表
十三、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
十四、近三年的主要业务类型、主要案例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
十五、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技术需求书”)
如响应人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目偏离表》,完全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人需应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包号:(以磋商配置为单位分别填报)
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说明
完全满足磋商文
件的全部要求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六、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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