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薄振峰[1];张建升[2]
作者机构:[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2]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编辑部,
北京100040
出版物刊名: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页码:101-103页
年卷期:2012年第3期
主题词:法律体系;实证主义;以人为本
摘要:中国在立法价值的选择上体现出强烈的实证主义倾向。这种立法上的价值取向自觉或
不自觉地把法律作为维护秩序的手段而非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其形成既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原
因。面对新的形势,我们需要法的精神上的转换,"以人为本"应成为法的根本精神追求与价值取
向。坚持"以人为本"应坚持以人的自由为本、以人权为本,并且立法要坚持私法自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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