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龙飞[1]
作者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出版物刊名:经济师
页码:58-59页
年卷期:2020年第2期
主题词:数据财产;大数据;法律属性;法律保护
摘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数据作为现代生活中的重要信
息沟通媒介和信息资源,其价值在日益被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在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
和思维模式。对数据相关类型的财产保护问题也逐渐成为热点话题,近年来,但凡涉及数据财产的
案件,都会引发社会民众的普遍关注,对于数据财产的法律归属问题,急需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
施予以指示。文章归纳总结了目前对数据财产定性的不同学说理论,并与虚拟财产理论做相对比
较,在此基础上,文章赞同将数据财产归纳为民法意义上的财产客体予以法律保护,并认同将数据财
产所包含的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引进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则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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