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

更新时间:2024-11-08 19:48: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4日发
(作者:开封市公安局)

工会组织的工作机构示意图

权力机构工会会员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执行机构工会委员会

监督机构

经费审查

委员会

女职工

委员会

劳动法律监

督委员会

说明:①各级工会组织都应当设立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

机构。工会基层委员会应当在成立后60日内到当地县级总工会进行

社团法人核准登记,由苏州市总工会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

委员会到苏州市总工会进行社团法人核准登记,办理载有社会信用

代码的《工会社团法人证书》,然后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②

由用人单位负责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工会组

织的工作机构。由于提请劳动人事争议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而工

会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所以工会应当积极参与劳

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也应有同

级工会的代表参加。③企事业单位工会设立的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

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联团体会员,所以不再在企事业

单位另设妇联基层组织。

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流程图

报送预审材料:①上级工会对“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复印件;②上级工

会对“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③本级工会

受理

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领取并填写四种表格:①《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申请书》;②《基

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③《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④《基

真实性与

审核机关提出更正要

法人名称

①向申办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

发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证》;②核准登

记社会信用代码;③办理《江苏省基层工

凭《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证书》到银

年审:有效期3

法定代表注销:单位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

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

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六条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经上一级总工会确认后,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主要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中国工会章程》第

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

席为法定代表人。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流程图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

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二

款规定:地方各级总工

会、产业(行业)工会、

区域工会设立劳动法律

监督委员会。第八条第

三款规定:基层工会设

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

会;基层工会会员不足

25人的,可以设立劳动

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告

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情况报告上级工会劳

发现用人

单位违反

劳动法律、

约谈。指出用人

单位违反劳动

法律、法规、规

用人单

位拒绝

约谈或

用人单位接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后,

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会意见改正违法行为的,县

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可以向同级劳动行政等有关

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向工

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反馈

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

监督条例》。该条例包括总则、监督组织、监督的实施、监督的支持、法律责任、

附则共6章33条,自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审判流程图

发生劳

动人事争议

的当事人,

自行协商未

调解机构:①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②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委员会;③区域性、行业性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④依法

调解成功制

作调解协议

调解未达成

协议或不履

逾期未作出决定基层人民法院在7日内进行审

查,做出受理决定并立案,或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做出不予受理决定

当事人自行和

不服一审判

符合受理条件立案

45日内审结(复杂的

调解成功制作

决、裁定的,

调解不成制发

仲裁裁决书

逾期未结案,当事

人要求终结审理

10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于2016年6月24日印发《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多方联动调解和仲裁

快速处理意见》(苏人社发〔2016〕178号),其中明确:“加强人社部门主导的

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人社部门应当会同工会、商(协)会依

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

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三方调解作

用。”“建立企业工会与调解委员会协调配合的劳资对话机制;没有建立工会小微

企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行业工会或区域工会与用人单位展开对话,行业性、区域

性调解组织居中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

动法律监督组织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时联系

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苏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访情况登记表

姓名:

本人住址: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在单位担任何种职务:

单位是否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会是否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单位性质:

单位电话: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本单位是否有工会:

本人是否加入工会:

工会是否有监督机构:经审委()、女工委()、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在现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来访事由:1、咨询;2、建议;3、申诉;4、控告;5、求助;6、突发事件;

7、重大事故;8、其它()

来访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时长共小时分)

访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访

置(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接访人:接访编号:2016年第号

制表:苏州市总法工部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78号邮编:215006信箱:sz12351@

苏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立案情况登记表

监督机构名称:立案编号:年第号

反映

人员

被反

映的

姓名:

反映方式:

身份证号码:

名称:

地址:

:其他:

性别:工作单位:

时间:年月日:

QQ号:

单位

负责人:

反映

情况

摘要

反映人员(签名):年月日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证据

材料

工会

劳动

法律

监督

机构

意见

工会

委员

会的

意见

制表:苏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信箱sz12351@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签名):年月日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苏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结案情况登记表

监督机构名称:结案编号:年第号

单位名称:

被监督单位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是否成立工会:

职务:

工会主席:

电话:

电话:

经调查核实

的情况摘要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工会劳动法

律监督机构

的处理建议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年月日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工会委员会

的处理意见

工会名称:年月日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处理结果

年月日

(注:如在本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续写)

备注

制表:苏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信箱sz12351@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

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二条)“工会

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

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

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

触”。“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法》第四条)

遵照宪法和法律,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3年10月22日修

改、通过《中国工会章程》。为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中国工会章

程》第十五条规定:“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

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

劳动法律监督”;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㈠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

的日常工作。

㈡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

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

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㈢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

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

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

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㈣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

服务工作。

㈤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

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

体育事业。

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

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

难职工开展帮扶。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㈦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㈧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

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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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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