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15 08:55: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4日发
(作者:吕锡文的丈夫)

公司法股东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

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

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

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壮大

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才能保证大家按

照规则来维护集体的权益,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竞业禁止就是

其中一种,那么竞业禁止是什么,公司法股东竞业禁止的具

体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是针对以上问题的详细资料,供大家

参考了解。

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自身职务的便

利盗取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公

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

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

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

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竟业禁止”义务。

▲公司法股东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主要有: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

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兼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

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

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

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竞业禁止是法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法律

上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展开竞争。

从竞业禁止还可以引申出竞业限制义务,即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

补偿,以此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范围

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展开同业竞争。简言之,竞业限制

义务是约定义务。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是有区别的: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取决于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定。

2、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竞业限制的对象为负有保守商业秘

密义务的劳动者,亦可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的期限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

内,任职期限届满则不再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竞业限

制的期限为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

4、竞业禁止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则需

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不支付补偿金则无法限制劳动者的

择业权。

股东应严格遵照公司法的要求,严于律己,不要用“挖

墙脚”的方式来达成个人目的,而应该通过规范自身的行为

来维护公司整体的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出力,从而达到公司

和自身利益的双赢。


本文发布于:2022-08-14 13:08: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375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哪些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