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实务 法律意见书

更新时间:2024-11-15 00:03: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司法体制改革方案)

金融法律实务法律意见书

关于某抵押房屋所涉及

债务清偿问题的

法律意见书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

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抵押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属于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借款人

2、A银行为借款人的债权人,为房屋的抵押权人,抵押已经登记并生效房屋属于不动

产,其抵押适用登记生效主义

3、B银行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但基于债权人的地位,在债务人未能如期清偿债务时,

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以清偿债务

二、关于优先受偿权法律关系

从提供的资料可得出,借款人与A银行、B银行均为债权债务关系,但A银行享有对房

屋的抵押权而B银行不享有

清偿顺序

根据《物权法》第条关于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

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我国《担保法》第54条规定,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登记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我国《物权法》第条也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的

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因此对于同一房屋上抵押权之间的冲突无论

是重复抵押还是再抵押皆按照先登记原则和同时同序原则确立清偿顺序清偿顺序,A银

行优先于B银行

对于抵押财产变现后的处理,物权法第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

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但鉴于A银行的债权

尚未到期,所以可以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三、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三种,即抵押物拍卖、折价和变卖建议以拍卖方式进行,以更

显公平

四、结论意见综上所述:

A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就房屋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后所得价款得到优先受偿,鉴

于A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因此可以提前清偿或者提存清偿A银行债权后,剩余价款

用于清偿B银行的债权

____________

二〇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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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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