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侵权法学》教学内容的更新

更新时间:2024-11-09 09:44: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没钱离婚)

2011年4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Apr.2011 

第28卷第4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V01.28 NoI4 

浅议《侵权法学》教学内容的更新 

胡振玲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摘要t《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后,《侵权法学》的教学内容应进行必要的更新,主要包括应删除“侵害人身权”和“侵害财 

产权”之章节和内容、统一《侵权法学》分论部分的章节设置以及对总论和分论部分的具体内容予以合理的安排。 ’ 

关键词:侵权法学;教学内容;更新 

中图分类号:D923.7;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2011)04-0111-03 

作者简介:胡振玲(1968一),女,河南信阳人,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侵权法学、合同法学。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2001年之后的《侵权法学》教材,其内容相对丰富。这 

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两个阶段的教材,在体系的编排上则没有大的变动,体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7 例大致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总论部分,主要包括侵权行 

月1日起正式施行。毫无疑问,伴随该法的颁布和实 为及侵权行为法概述、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与构成 

施,法学本科学生的《侵权法学》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要件、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侵权责任的竞合等;第二 

也将发生较大的改变。本文对《侵权法学》这门课程 部分是侵权行为的形态,主要内容包括数人的侵权行 

在以后的教学中讲授内容的变化以及如何更加合理的 为、侵害人身权、侵害财产权等;第三部分是具体侵权 

安排教学内容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行为,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产 

、《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侵权法学》的教学 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施工责任、 

内容 物件损害责任、动物损害责任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前,讲授《侵权法学》这门 

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课程的主.法律依据①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在 对于这一时期《侵权法学》教材的内容编排,有两 

2001年3月8日以前,主要是依据1986年由全国人大 点需要指出来:其一,各教材总则部分内容,在2001年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 之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民法通则意 

通则》)和1988年由颁布的《关于贯彻 见》的相关规定,在2001年之后的主要法律依据除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法通则》和《民法通则意见》之外,还逐步增加了 

(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以及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 

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 

内容;其二,各种教材对具体侵权行为类型的列举并不 

的解答》和1998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 

完全一致。尽管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各种教材 

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内容。在2001年3月8日之后 也均安排了各种具体侵权行为的内容,但是,这些章节 

至2009年l2月26 Et的颁布,分别于 内容的直接法律依据往往都很单薄,对各种具体侵权 

2001年3月8日和2003年l2月26日颁布的《关于确 

行为所讲解的内容往往也不太一致,除介绍各种具体 

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 

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等基本内容之外,有些是结合其 

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共计12条)及《关于审 

他法律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讲解,如关于产品责任和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 

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就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这两个司法解释的内 

品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法》的相关规 

容均涉及到侵权法中最重要的赔偿问题,而且确立了 

定进行讲解,有些则是对国外的相关制度进行介绍。 

很多新的制度,改变了以前的赔偿标准,成为《侵权法 

二、《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后,《侵权法学》教 

学》的重要规范依据,也成为讲授《侵权法学》这门课 

学内容的更新 

程不可遗漏的重要内容。 

毫无疑问,在2009年12月26 Et《侵权责任法》颁 

与上述法律依据的变化相适应,《侵权法学》的教 

布之后,特别是2010年7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之后, 

学内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体现在教材中则主要是: 

2001年之前的《侵权法学》教材,其内容比较单薄; 收稿日期:2011—02—28 

《侵权法学》这门课程所要讲授的最主要法律应该是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后,《侵权法 

学》④教材的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变化的主要目的 

无疑是将《侵权责任法》的内容融人到教材之中,但 

是,在教材的编排上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如王利明、 

周友军、高圣平著的《中国侵权责任法教程》(人民法 

院出版社2010年3月版)和江平、费安玲主编的《中 

国侵权责任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5月 

版),这两本教材的体例就存在很大的不同。但笔者 

认为前一本教材的体例更加清晰、合理,本人教学内容 

的编排也与之更加接近。 

无论教材的体例如何不同,笔者认为,《侵权法 

学》的讲述内容应该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更新。 

(一)删除“侵害人身权”和“侵害财产权”的章节 

和内容 

尽管各教材的体例安排差别甚大,但是,对比《侵 

权责任法》颁布前后的教材,在内容上可以发现一个 

非常重要的变化,即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各种 

教材均设置有关于“侵害人身权”和“侵害财产权”章 

节,并在就各种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行介绍之后,对具体 

的侵权责任进行讲解。而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后 

的教材中均不再设置这些内容。如此变化,是不是说 

这些内容不再重要,不再需要学习了呢?笔者认为完 

全不能这样理解。在教材中删除这些内容,可能是出 

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侵权法学》教材的 

容量。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后,《侵权法学》的内容 

大大增加了,教材的厚度也大大增加了,如前述王利 

明、周友军、高圣平著的《中国侵权责任法教程》达到 

了774页,江平、费安玲主编的《中国侵权责任法教 

程》也有488页,如果再将前述内容放进去,有可能超 

过1000页,这么庞大的内容是不可能在有限的课时内 

面面俱到的;二是出于尽量符合《侵权责任法》体例和 

主要内容的考虑。虽然《侵权责任法》在第二条明确 

列举了受其保护的各种民事权益,但关于这些权利具 

体内容的规范并没有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更详细和 

具体的规定,这是因为在这些民事权益中,人身权方面 

权益的具体内容应该在《人格权法》@和《婚姻法》等 

法律中加以规范,而财产权方面权益的具体规范则体 

现在《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之中,如果还在《侵权法学》 

中讲述这些内容,明显与上述相关法律课程的内容重 

复,而且其侵权责任也完全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总 

则部分的规定加以解决,对每一种具体权益的侵害进 

行侵权责任的讲解没有很大的必要性,而且必然形成 

内容上的重复。三是出于与相关课程内容协调的考 

虑。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很多法学院没有开设《物 

权法》课程,开设《人格权法》的法学院也很少,考虑学 

生需要学习的知识的全面性,将相关内容放在《侵权 

法学》中进行学习也是一种策略,具有合理性。但是, 

・112・ 

随着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大多数法学院都 

开设了《物权法学》这门课程,而且《侵权责任法》出台 

以后,《人格权法》的立法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已经提 

上立法日程,人格权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侵犯人格权 

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开设《人格权法学》的要 

求越来越迫切,因此,在删除《侵权法学》中“侵害人身 

权”和“侵害财产权”相关的内容是具有合理性和可行 

性的。 

(二)分论部分的章节设置应该统一 

如前所述,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各版本的 

教材关于分论部分的章节编排和讲解内容由于没有很 

具体的法律依据而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侵权责任 

法》颁布之后,《侵权法学》分论部分应按照《侵权责任 

法》分则所规定的七种具体侵权责任而设定相应的章 

节,在讲解中应以《侵权责任法》的具体规定作为主要 

法律依据。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分论各章节的具体内 

容并不能仅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唯一的依据,还 

应适当结合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 

释的规定,如在“产品责任”这一章内容的讲解中,无 

疑要重点讲述《侵权责任法》第41条至第47条的内 

容,但在这些内容的讲述中还应当结合《产品质量法》 

的相关规定;又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这一章 

的讲解中,除讲述《侵权责任法》第48条至第53条的 

内容之外,还必须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以及与机动车事故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内 

容,等等。唯有这样,才能准确界定相关概念的内涵, 

进而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演变的过程,正确理解现行 

法律规定的本质含义。 

通过《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之前存在的各教材因 

为法律依据不健全而导致的分论部分章节不一致和内 

容大相径庭的局面应该得到统一。 . 

三、本人对《侵权法学》讲授内容的安排 

尽管立法机关制定颁布了专门的《侵权责任法》, 

但《侵权法学》这门课程的讲授内容却并不能仅以《侵 

权责任法》为依据,还要综合、兼顾在此之前的相关法 

律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故需要讲述的法律规定大大增 

加了,教学任务比以前增大了很多。结合《侵权责任 

法》的体例④,且鉴于《侵权法学》这门课程之课时的限 

制 ,本人对《侵权法学》的教学内容作出了如下安排: 

一是总论部分。根据侵权法学理论和相关法律规 

定,总论部分讲授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章概述(讲述侵权法的基本概念和侵权行为 

的类型,涵盖《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之“一般规定”的内 

容) 

第二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讲述侵权行为的各 

种归责原则,并归纳该原则下的侵权行为类型,涵盖 

《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的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四条 

的内容) 

第三章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讲述过错责任的四 的总论部分以及人格权法学、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 等其他民法学之分支课程应当讲授的内容,各法学院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法律系)应当就这些内容开设相应的课程,以使学生 

第四章侵权责任与责任竞合(讲述侵权责任的八 能够全面地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的内容,为将来适应 

种责任形式,重点讲述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赔偿 

和胜任不同类型的法律实务工作打下基础。 

标准、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涵盖《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以及《侵权责任法》第 注释: 

四章的全部内容) ①这里的“法律”是广泛意义上的规范性文件,不仅包括全国 

第五章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讲述抗辨事由的概 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也包括最高人民法 

念、特点、类型,涵盖《侵权责任法》第三章的内容) 

院颁布的司法解释。 ’ 

第六章数人的侵权行为(讲述共同侵权行为、共 

②参见杨立新:《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王利 

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以及连带责 

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 

任、按份责任的具体适用,涵盖《侵权责任法》第二章 

版;杨立新:《侵权行为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张 

新宝:《侵权行为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 

之第八条至第十四条的内容) 

③需要说明的是,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与《侵权法学》这 

二是分论部分。主要是按照《侵权责任法》的体 

门课程配套的教材在名称上大多为《侵权行为法》,而在《侵权 

例讲述以下各种具体侵权行为: 

责任法》颁布之后的教材则一般称为《侵权责任法》,这主要是 

第七章产品责任 为了与法律的名称保持一致而作的改变。笔者认为,无论是 

第八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侵权行为法》还是《侵权责任法》,其本质内容没有根本不同, 

第九章医疗损害责任 

因为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是不可分离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第十章环境污染责任 

如果认定为侵权行为,则必定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要某人承 

第十一章高度危险责任 

担侵权责任,则必须先有侵权行为。 

第十二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④《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后,《人格权法》的立法工作已经提上 

第十三章物件损害责任 

相关立法部门工作的日程。 

⑤该法共12章92个条文,除第十二章是附则外,其余.11章的 

四、结语 

内容,可以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即第一章至第四章为总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方面,虽然从教学内容的 

部分,分别是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 

编排上看,《侵权法学》需要尽量考虑《侵权责任法》的 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至第十一章 

体例结构,但是在各章节内容的讲述过程中,却不能只 为分则部分,列举了7种具体的侵权行为,分别为产品责任、机 

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依据,要综合考虑《民法通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 

则》、其他相关法律以及之前出台的相 

任、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并要将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不一 

⑥据我所知,在开设《侵权法学》课程的法学院中,该课程一般 

致、冲突以及制度变化的过程告诉学生,让他们学得明 

为36课时。 

明白白,不仅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唯有如此,才能 

⑦与大多数教材上将“数人的侵权行为”这部分内容编排在分 

论或者其他部分不同,我认为应该将数人的侵权行为安排在总 

够提高学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增强学生对现行法律 

则部分讲述,理由是:第一,这样安排是与《侵权责任法》对总则 

内容的理解能力,为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时准确适 

和分则的划分相适应的,也与《侵权责任法》体例相符合;第二, 

用法律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侵权法学》这门 

“数人的侵权行为”的内容明显与分论部分讲述的各种具体侵 

课程需要讲授的重点应当是“侵权行为”和“侵权责 权行为是不同的,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具备总则内容的特点。 

任”问题,至于所侵害的民事权利,例如人身权、财产 责任编辑:陶晖 

权、知识产权等各种权利的具体内容,则应当是民法学 

Update on the Teaching Contents of Tort Law 

HU Zhen.1ing 

(Law School,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Since the promulgation of Tort Liability Law,the teaching contents of Tort aLw also needs some necessary up- 

dating.The contents that should be updated include deleting Chapter“Personal Torts.’’Chapter“Property Torts”and 

other related contents,unifying the setup of some chapters of Special Provisions of Tort aLw and the concrete contents fo 

General Provisions and Special Provisions also should be arranged properly. 

Key words:tort law;teaching contents;update 

・113・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20:37: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295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依据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