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常考知识点解析:法律援助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7 07:40:0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土地拍卖法)

2022法考常考知识点解析:法律援助制度

一、法律救济的概述

法律救济是维护困难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正正义的重要法律制

度,它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救济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

律救济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人无偿供应法律效劳的一项法律

保障制度。它表达了国家对法律给予公民根本权利的切实保障,为诉讼当

事人供应公平的司法保障,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也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

人人公平的宪法原则。

二、法律救济的对象

法律救济的对象是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效劳费用的人或者刑事

案件中的特别当事人。民事、行政案件中法律救济的范围包括:

(1)依法恳求国家赔偿的;

(2)恳求赐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恳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恳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恳求支付劳动酬劳的;

(6)主见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三、法律救济范围

法考中更多考察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救济范围,详细来说分为一般情形、

可以不审查经济状况的情形与办案机关应当主动供应法律救济的情形。一

般情形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托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

亲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所在地法律救济机构申请法律救济。

可以不审查经济状况的情形包括: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托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符合上述情形

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实行强制措施的

时候,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人民法

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人民法院打算再审的案件,应当自打算再审

之日起3日内,履行相关告知职责。第三种情形是办案机关应当主动供应

法律救济的情形,其对象包括:①未成年人;②盲、聋、哑人;③尚未完全

丢失识别或者掌握自己行为力量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符合上述情形的,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觉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

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救济机构指派律师为其供应辩护。另外,强制医疗

案件中,审理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托付诉讼代理人的,

法院应当自发觉该情形3日内通知法律救济机构指派律师为其供应辩护。

四、不予供应法律救济的情形

以下案件或事项,法律救济中心不予供应法律救济,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

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供应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洁,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效劳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供应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救济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救济制度的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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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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