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题和答案都有

更新时间:2024-11-07 13:45: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2018.10.23

作业1撰写论文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答: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

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

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

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

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

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

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

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

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

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

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

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

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

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

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

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

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

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

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

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

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

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

动-1-(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

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

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

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

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

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

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

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

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

车,要求。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

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

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

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不出

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

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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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简直是有“”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象这样

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而且数额过高,直接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

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

利。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

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

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

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

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

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

2、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

答:行政主体具有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以能的名

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人大不是行政主体。因为

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

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因为作为法院、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

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

为行政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

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

仍然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

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

主体应该是汕头市公安局。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1)治安联防队不能够

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作为法院仍然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以公安机关为被告.(2)公安局治安科同样也是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

任。最终,法院仍然是将公安局列为被告。作为原告如果是要求对方进行国家赔偿,仍然是将汕头市公

安局列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

答: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是两种,就是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1)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

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如某人对于某

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如向汕

头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提出,由其来审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

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

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

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

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

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

最后可以直接判决变更。(3)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

《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如被公安局违法拘留,被拘留者可以要求实施该行为的公安局予以国家

赔偿。所以说,当公民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作为当事人如何寻求行政救济,主要两种手段,一

种就是向法院打官司,就是司法机关救济,另一种手段称之为行政机关救济,主要是向该机关的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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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为主。当然,还可以专门提出或者附带与诉讼、复议中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作业2

一、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

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

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

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

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

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

对关某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

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答: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

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

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

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

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

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

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

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

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

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

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

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

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

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

称,刘某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

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

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

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

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三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

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

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

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

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

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

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

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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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

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

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

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

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

1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3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

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

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

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

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3)

一填空题

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

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

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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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

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选择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D行政审判权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50元,这显

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

A不同情况,相同处罚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

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D县人事部门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所在地D原告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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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

位。

A与被告相类似B与原告相类似

C核心D主导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B被告

C代理人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

书上第8页

2资格许可

书上第90页

3要式行政行为

书上第70页

4行政不当

书上第195页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

书上第10页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书上第88页

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书上第184页

五论述题

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书上第24页

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6/10

书上第249页

六案例分析

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

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

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没收了她的资

料,并当场告诉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生只差两

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研究决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

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给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决

定后不服,,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绩应算作

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道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对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考办

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无法定职权。根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决定,上报

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

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某市

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04次参考答案

04次作业

一、填空题

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

的。

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

原则)。

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

关管辖。

8、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

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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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题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

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

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5、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BD)等几种形式。

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

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

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

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

三名词解释

1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

定,先例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

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

为。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

体行政行为。

4行政诉讼: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

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简答题

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答: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

(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

人行为。

(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

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

(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

概属机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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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

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

属于行政主体。

(二)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

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三)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

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利害关系人。

(一)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

(二)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

五论述题

1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

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要求:

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

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现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

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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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取证后裁决的顺序不得

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

2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六、案例分析

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

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

却执意不肯。为此,二人撕打了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商所

负责人主持调解,让王某付某甲烟款,医药费各自承担。他们让某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某甲认为工商所在偏袒王某就未签字。谁知这事一拖就是两个月,某甲去工商所,他们不

是避而不见,就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

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

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

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

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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