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
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
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
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
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
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
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
议。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2:20: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23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