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评估专题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0:5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深圳闯红灯)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一、二级评价参照)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1总论2

1.1

编制依据2

1.1.1

法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2

1.1.2

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2

1.2

地下水环境功能2

1.3

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2

1.3.1

评价执行标准2

1.3.2

保护目标2

1.4

地下水评价等级2

1.4.1

评价工作定级2

1.4.2

评价范围4

1.4.2.1Ⅰ类建设项目4

1.4.2.2Ⅱ类建设项目4

1.4.2.3Ⅲ类建设项目4

2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4

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

3.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5

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5

3.1.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5

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5

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6

3.1.5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6

3.2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

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7

3.2.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9

3.2.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10

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

4.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0

4.1.1预测范围11

4.1.2预测时段11

4.1.3预测因子11

4.1.4预测方法11

4.1.5预测模型概化12

4.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2

4.2.1评价范围12

4.2.2评价方法12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3

5.1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13

1/15

5.2环境管理对策14

6评价结论与建议14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

(5)《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

列出其它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

1.1.2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

列出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1.2地下水环境功能

明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功能。

1.3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

1.3.1评价执行标准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编制,评价执行标准根据当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原则上执行《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相应标准。

1.3.2保护目标

列出地下水饮用水源、泉域等重点保护目标。

1.4地下水评价等级

1.4.1评价工作定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地下水评价工

作等级。见表1.4-1、表1.4-2。

2/15

表1.4-1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析

评价建设项目场地

级别包气带防污性能

弱-强

建设项目场地的

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

地下水环境敏感

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建设项目水

排放量质复杂程度

易-不易

敏感

较敏感

大-小

大-小

复杂-简单

复杂-简

复杂-简

不敏感

大-中

较敏感

复杂

复杂-简

复杂-中

复杂-中

不敏感

复杂

不易

一级

较敏感

建设项目场地的

地下水环境敏感

程度

复杂-中

建设项目场地

的含水层易污

染特征

建设项目

污水排放

建设项目

水质复杂程度

复杂

易较敏感

复杂-

简单

复杂-

不敏感

中等

复杂

复杂

中较敏感

较敏感易

二级

复杂-

中等

复杂

复杂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

表1.4-2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评价

等级

建设项目供水(或建设项目引起的地

排水、注水)规下水水位变化区域

模范围

小-大小-大

中等

中等

建设项目场地的

地下水环境敏感

程度

敏感

较敏感

建设项目造成的环

境水文地质问题大

弱-强

大较敏感

较敏感

中等-强

一级

弱-强

不敏感强

中等-强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

较敏感

较敏感

二级

3/15

1.4.2评价范围

1.4.2.1Ⅰ类建设项目

(1)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可参考表1.4-3确定。此

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还应

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表1.4-3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考表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调查评价范围(km)

≥50

20~50

≤20

2

备注

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流

速较大的地区,调查评价范围可取

较大值,否则可取较小值。

三级

(2)当Ⅰ类建设项目位于基岩地区时,一级评价以同一地下水文地质单元

为调查评价范围,二级评价原则上以同一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块段为调

查评价范围。

1.4.2.2Ⅱ类建设项目

Ⅱ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

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区域,其中应特别关注相关的环

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

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

1.4.2.3Ⅲ类建设项目

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同时包括

1.4.2.2和

1.4.2.3所确定的范围。

2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详细论述与地下水环境影响相关的内容,重点分析给出污染源情况、排放状况

和地下水污染途径等,以及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论述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重点说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水文地

质问题及区域污染源状况。说明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范围,监测井点分布和取样深度、

监测时段及监测频次,评价地下水超达标情况,分析超标原因。

4/15

3.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容包括:

(1)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

(3)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

(4)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

渗透系数。

(5)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

(6)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

(7)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

用情况。

(8)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

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

(9)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

(10)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3.1.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1)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天然劣质水分布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地

(2)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引起的环境水

(3)与地下水有关的其它人类活动情况调查,如保护区划分情况等。

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

文地质问题。

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重点主

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

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不同类型污染源调查要点参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要求完成。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

5/15

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对于I类建设项目应同时监测地下水水位、水质。对于II类建设项目应监

测地下水水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盐渍化的II类建设项目,也应监测相应的地下

水水质指标。

(一)监测井点布设

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

于100km

2

时,每增加15km

2

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一般要求建设项目

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

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点/层。

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

于100km

2

时,每增加20km

2

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

(二)监测频率

a)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应在评价期内至少分别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

枯、平、丰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一次。

b)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若有近3年内不少于一个

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监测资料,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地下水水位、水质

监测。对于改、扩建项目,若掌握现有工程建成后近3年内不少于一个连续水文

年的枯、丰水期观测资料,也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

若已有的监测资料不能满足本条要求,应在评价期内分别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

丰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一次。

3.1.5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1)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相关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

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某些需要进一步查明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

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

(2)除一级评价应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而又缺少资料的地区,二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价区进行必

要的水文地质勘察。

(3)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

验等手段,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6/15

(4)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

土柱淋滤试验、弥散试验、流速试验(连通试验)、地下水含水层储能试验等。在地

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及资料占有程度等实际情况选用。

(5)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可配合地球物理方法进行

勘察。

3.2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

(一)按评价中所确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污染源进行等标污染负荷比计算。将累

计等标污染负荷比大于70%的污染源(或污染物)定为评价区的主要污染源(或主要

污染物)。通过等标污染负荷比分析,列表给出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因子,并附污染

源分布图。

(二)等标污染负荷(Pij)计算公式:

(1)

式中:

Pij—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

j

i种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m

3

/a。

Cij—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i种污染物排放的平均质量浓度,mg/L。

mg/L。C0ij—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i种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浓度,

3

若第j个污染源共有n种污染物参与评价,则该污染源的总等标污染负荷计

算公式:

式中:)

7/15

Pj—第j个污染源的总等标污染负荷,m

3

/a。

若评价区共有m个污染源中含有第i种污染物,则该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

荷计算公式:

式中:

Pi—第i种污染源的总等标污染负荷,m

3

/a。

若评价区共有m个污染源,n种污染物,则评价区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荷

计算公式:

式中:

(4)

P—评价区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荷,

(三)等标污染负荷比(K

ij

)计算公式:

式中:(5

i种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比,量纲为一。

i种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m

3

/a。

Kij—第j个污染源中第

Pij

j

—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

P—评价区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荷,m

3

/a。

式中:

Kj—评价区第j个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比,量纲为一。

Pij—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

3

i种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

3

m/a。

P—评价区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荷,m/a。

(7)

(7)

式中:

Ki—评价区第i个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比,量纲为一。

Pij—第j个污染源废水中第i种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

3

m

3

/a。

P—评价区污染物的总等标污染负荷,m/a。

(四)包气带污染分析

对于改、扩建I类和Ⅲ类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污染调查结果

开展包气带水、土壤污染分析,并作为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

8/15

3.2.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一)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进行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

的分析。

(二)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

因子已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指数值越大,超标越严重。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

以下两种情况:

a)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8)

式中:

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量纲为一。

C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mg/L。Cs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

b)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pH值),其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9/15

技术文档

3.2.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

(一)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分析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文地质调

查结果进行。

(二)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状况分析,应叙述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的面积、

漏斗中心水位的下降幅度、下降速度及其与地下水开采量时空分布的关系,单井

出水量的变化情况,含水层疏干面积等,阐明地下水降落漏斗的形成、发展过程,

为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三)地面沉降、地裂缝状况分析,应叙述沉降面积、沉降漏斗的沉降量

(累计沉降量、年沉降量)等及其与地下水降落漏斗、开采(包括回灌)量时空

分布变化的关系,阐明地面沉降的形成、发展过程及危害程度,为发展趋势预测

提供依据。

(四)岩溶塌陷状况分析,应叙述与地下水相关的塌陷发生的历史过程、

密度、规模、分布及其与人类活动(如采矿、地下水开采等)时空变化的关系,

并结合地质构造、岩溶发育等因素,阐明岩溶塌陷发生、发展规律及危害程度。

(五)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分析,应叙述与土壤

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发生相关的地下水位、土壤蒸发量、土

壤盐分的动态分布及其与人类活动(如地下水回灌过量、地下水过量开采)时空

变化的关系,并结合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因素,阐明土壤盐渍化、沼泽化、

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发生、发展规律及危害程度。

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明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预测模型、预测内容、预测范围、预测时

段,模型概化及水文地质参数的确定方法及具体取值等,重点给出具体预测结

果。依据相关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在不同实施阶段、不同工况下对地下水水质的

影响程度、影响范围,或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及可能出现的环境水文

地质问题的类型、性质及其影响的范围、特征和程度等。

10/15

技术文档

4.1.1预测范围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可与现状调查范围相同,但应包括保护目标和环

境影响的敏感区域,必要时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目所

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

4.1.2预测时段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

阶段。

4.1.3预测因子

(一)Ⅰ类建设项目

Ⅰ类建设项目预测因子应选取与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有关的特征因子,选

取重点应包括:

a)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b)难降解、易生物蓄积、长期接触对人体和生物产生危害作用的污染物,

应特别关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c)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d)反映地下水循环特征和水质成因类型的常规项目或超标项目。

(二)Ⅱ类建设项目

Ⅱ类建设项目预测因子应选取水位及与水位变化所引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

题相关的因子。

(三)Ⅲ类建设项目

Ⅲ类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一)和(二)的要求。

4.1.4预测方法

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数值法,水

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解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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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档

4.1.5预测模型概化

(一)水文地质条件概化应根据评价等级选用的预测方法,结合含水介质

结构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边界条件及参数类型来进行水文地质条件概

化。

(二)污染源概化污染源概化包括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的概化。根据污染源

的具体情况,排放形式可以概化为点源或面源。排放规律可以简化为连续恒定排

放或非连续恒定排放。

(三)水文地质参数值的确定对于一级评价,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预测

所需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释水系数、给水度和弥散度等参数值,应通过现场试

验获取。对于二级评价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值,可从评价区以往环境水文地

质勘察成果资料中选取,或依据相邻地区和类比区最新的勘察成果资料确定。

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而又缺少资料的地区,二级评价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值,

也应通过现场试验获取。

4.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2.1评价范围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环境影响预测范围相同。

4.2.2评价方法

(一)Ⅰ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水质影响评价,可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

(二)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其导致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时,可采用预测水位与

现状调查水位相比较的方法进行评价,具体方法如下:

a)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对水位不能恢复、持续下降的疏干漏斗,采用中心

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进行评价。

b)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

溶塌陷:根据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分析其发展的趋

势。

12/15

技术文档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评价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的基础

上,提出需要增加的、适用于拟建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对

策和具体措施,给出各项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投资估算,并分析其经济、技术的

可行性。提出针对该拟建项目的地下水污染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及监测方面

的建议。

地下水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确

定。具体要求参见导则

5.1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一)Ⅰ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a)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

技术指导文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

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

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b)分区防治措施。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

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

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

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

的地面防渗技术指导文件,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

施的检漏系统。

c)地下水污染监控。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

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

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

项目、监测频率等。

d)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

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

13/15

技术文档

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具体技术指导文件。

(二)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保护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减缓措施

a)以均衡开采为原则,提出防止地下水资源超量开采的具体措施,以及控

制资源开采过程中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化诱发的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岩溶塌陷、

地面裂缝等环境水文地

质问题产生的具体措施。

b)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并根据项目建设所诱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制定相应的监测技术指导文件。

c)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其它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提出应对预案。

(三)Ⅲ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Ⅲ类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对策应按照Ⅰ类和II类进行。

5.2环境管理对策

(1)提出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防治地下水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

环境监测技术指导文件和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制度。

(2)环境监测技术指导文件应包括:

a)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影响区域、主要保护目标和与环保措施运

行效果有关的内容提出具体的监测计划。一般应包括:监测井点布置和取样深

度、监测的水质项目和监测频率等。

b)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装备

的建议。

(3)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应包括:

a)报告的方式、程序及频次等,特别应提出污染事故的报告要求。

b)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排

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排放设施、治理措施运行状况和运行效果

等。

6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最终结果,说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

境影响的性质、特征、范围、程度,得出建设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

14/15

技术文档

后不同实施阶段能否满足地下水环境保护要求的结论。提出完善环保措施的对策

与建议。

注: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图、敏感点分布

图、环境水文地质图、地下水等水位线图和拟建项目特征污染因子预测浓度等

值线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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