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印章管理,严格用印手续,防范印章使用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
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印章管理坚持既要方便业务和公务的原则,乂要严格履行各项手续、遵守各
项规定,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印章管理是指对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保管、审批、使用、交接、废止、销
毁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各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本单位审批使用印章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守印章管
理规定,加强对本机构印章使用的风险进行审查防控,对印章的审批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印章的管理机构,主管印章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执行印章管理制
度,指导下级机构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建立印章管理登记簿,留存全辖各级各单位所有印模。
对印章管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第二章印章种类和适用范围
第六条机构名意指机构名称的章;职能部门的名称章;党、团、工会组织的名称章;机
构名称钢印。
(一)公章等名称章主要用于以其单位、组织本级名义制发公文、签署合同、协议及
出具证明等。
(二)党、团、工会组织的名称章主要用于函件、接转组织关系等。
第七条各类专用章指合同专用章和各类业务专用意。
(一)合同专用意,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二)业务专用意,用于办理有关业务使用,以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
法性。
第八条个人名章特指按有关规定必须刻制的用于业务工作的个人名意。
(一)作为预留印鉴的负责人个人名意是指各级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而刻制的个人名
意,用于按业务规定需各级负责人签章的文件、合同、报表等。
(二)业务人员个人名意是因业务需要加盖在业务凭证、报表、登记簿和有关资料上
的个人名意。
第三章
第九条各类公章的规格和式样。
(一)公司名意均为圆形,直径4.2厘米,中间为五角星,机构名称以宋体字
按营业执照所歹0自左而右沿圈环排歹0。支行名意为圆形,直径
星,机构名称以宋体字按营业执照所列自左而右沿圈环排列。
(二)职能部门名章。内设职能部门的名意为圆形,直径4厘米,宋体字。
(三)党、团、工会组织印章。
1.党委(支部)印意为圆形,直径为4厘米,宋体字。
2.分团委印章为圆形,直径4厘米,宋体字。
3.分行工会印章为圆形,宋体字,印章直径为4厘米,印章为双■边,外边加粗。第
十条合同专用章的规格式样按公安机关的审批意见确定。
第十一条各类业务专用章总裁根据各类业务操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各业务专用意的统
一规格和式样。
第十二条所有机构名意、合同意不能使用原子印章,可采用铜或者牛角材质。
第四章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4厘米,中间为五角
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十三条各类印章的刻制应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和管理。
第十四条印章的启用。
(一)公司名意及职能部门名章启用由本级办公室制发启用通知,
名意启用应将印章印模报备总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员处留存
并公布印模
(二)各类业务专用章均在本级办公室领用。领用各类业务专用章应填写相应的印章
管理登记簿,预留印模,注明印章管理人。
(三)各类业务专用章启用不专门制发启用通知。
第五章
第十五条公章的使用管理。
(一)公司的机构名意和职能部门名意由分行办公室集中保管使用。经总经理书面审
批同意,非同城支机构名意可不上收分集中管理,但必须严格按照分印章的使用管理标准执行。
(二)审批权限
(三)用印申请
各单位应指定可靠的正式员工作为用印经办人。经办人申请使用印章前必须完整填写《公
司加盖印章审批表》,与需加盖印章的资料同时送有权人审批签字,然后送印章管理员加盖印
章。
(四)审批人责任
用印审批人应严格遵守自己的审批权限。超出权限的应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有权人审
批。审批人要对用印事项全面负责,对用印材料和用印数量进行审核,本人执签,不得用名意
代替。
审批人可按规定程序授权其他相关负责人审批(用印审批授权书样本见附件4)转授权
只限一次。转授权须经原授权人批准。
(七)印章管理员职责
1.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印章管理员应做好印章保养和维护工
作,确保印章整洁。
2.印章使用应在规定的机要室(或指定办公室)内进行,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
印章保管室
3.印章管
印章的使用管理
理员用印前应确切了解用印内容,防止只认签字,不看内容,认真核
对用印文件与已审批文件标题等的一致性、用印资料的业务规范性,严格核查用印审批单要
素。
第十六条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一)业务专用章应专人管理,严禁多人共用。营业终了,应将业务印章放入保险柜
内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二)业务用章在更换使用、管理人员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相应的印章
登记簿上登记。
第六章印章的变更、废止与销毁
第十七条印章变更要按照废止旧印章和申请新印章的流程办理。
第十八条印章废止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废止后的印章应交回原印章领用处,即时交回公安机关统一销毁,不得因工作
需要保留使用。公安机关出具的“作废印章收据”长期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XX印章管理登记簿
印章刻制启用记录印章作废销毁记录
刻制日期作废日期
刻制人(签章)经手人(签章)
领用人(签章)销章人(签章)
启用日期
启
用
印
早
销毁日期
销
毁
印
早
印
模
印
模
备注
XX加盖印章审批表
编号:年月日
经办人申请用印单位
用印种类
用印数量
(大写)
份章
用印文件送达单位
标题
内容
摘要
申请用印单位负责人签字(若涉及合规、法律风险的用印事项,由阁下负责批转合规、法律部
门宙查):
法E见:□见附件合规意见:□见附件
其他会签意见:
用印终审人签字:
印章管理员:
特别说明:
1、申请用印单位负责人和用印终审人对用印文件的合规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不超权限审批。印章管理员负责审查待用印文件与
审批表所列内容是否一致。
2、下列材料和文件,在加盖印章前需提供合规部门的审查意见作为附件:
(1)规章制度。
(2)新业务、新产品的监管报告材料。
(3)报送人行、银监等监管部门的报告材料。
3、全行业务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加盖印章前需提供法律意见作为附件。其中符合〈〈深圳发展银行法律审查事务工作管理办法》的文
件,由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意见;除此之外的不良资产清收类文件,按案件管辖权限由资产保全部、特殊资产管理中心提供审查意见。
4、分、支行的上述用印事项,由分行的合规、法律相关岗位出具意见。
XX印章使用记录表
日期用印单位经办人内容提要用印种类
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印章交接清单
移交人
(签字)
接父人
交接内容
(签字)
交接审批人
交接时间
(签字)
年月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年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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