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标准流程管理

更新时间:2024-11-07 14:37:3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行政法原则)

大唐地产分公司法务工作流程管理

编制日期

日期

日期

审查

赞同

订正记录

订正状态

改正内容改正人审查人赞同人

一、目的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有关程序,躲避公司经营风险。

二、

1)公司所有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应诉、执行工作;

2)公司法律文件的拟定、审查工作等。

合用范围

3)公司所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含:参加项目投融资、

法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建议、纠葛办理以及法律培训。训。

三、术语/定义

对外法律文件:指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外的任何一方或几方作出的

波及财富、公司商业奥密、知识产权、权益义务、要约承诺以及其

余与公司财富、声誉、经营管理有关的会产生法律经济风险的书面

文件。

四、职责

1)负责公司法律纠葛、诉讼的办理及跟进;

2)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查;

3)负责为公司重要经营决议、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以及各

部门平时经营活动供应法律支持,出具法律建议;

4)参加公司重要决议及与平时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文书的起

草和订正工作;

5)参加项目公司并/收买、项目合作开发,负责有关合同的起草、修

改与审查;

6)负责审查公司各项重要规章制度,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合

法、规范;

7)睁开房地产有关法律、法例等规范性文件的采集和有关知识

的培训工作;

8)负责外聘律师的选择、评估及对接;

9)法律信息管理;

10)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系统及风险管理准则、规范的研究与拟定。

1)参加诉讼案件工作,执行有关职责;

2)供应有关的凭证资料并赐予专业技术支持;

3)指定固定的案件专项负责人或联系人,肩负必需的执行或执

行配合工作;

公司法务人员

诉讼涉案部门

法律文件经办部门

1)拟制法律文件;

2)供应合同或文件有关事实信息;

3)对公司法务人员审查改正后的法律文件进行修正定稿。

五、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经过对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有关程序,

躲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供应支持。

第二条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公司”指“大唐地产分公司”,“公司”指“厦

门大唐房地产公司有限公司”,“其余城市公司”指“大唐地产其余城市公司,当

前共分为四大地区公司”,“项目公司”指“大唐地产项目公司”。

第二节案件诉讼

第三条起诉申请:由各经办部门在《诉讼申请表》中说明起诉对象(背景)、事

由、目的、希望的结果等事项,与有关凭证资料一并报告公司法务人员;公司

法务人员以为能够起诉的,上报公司法务部及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赞同后进

入实务操作,如以为存在问题,应书面反应,并与有关人员磋商后确立能否起诉,

待赞同后进入实务操作程序。如属重要案件,公司法务在公司法务部赞同的状况

下可组织有关部门立会研究。

第四条经公司法务部赞同且各部门领导在《诉讼申请表》上署名后,由公司法

务人员睁开诉前准备操作步骤:

(一)初步采集有关凭证资料,经办部门应予踊跃配合,并供应凭证资料及其余

文件支持;

(二)如需要,可出具法律建议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对案件的利

弊、案件将来走向、结果进行判断及展望;

(三)准备涉诉资料,提起诉讼;

(四)对起诉阶段的凭证准备工作,经办部门要确实重视,仔细执行。需依据公

司法务人员要求向公司法务人员提交的基本凭证资料(如有关合同(协议)及其

增补商定、两方来往信函及传真、两方或单方签订的其余文件、被起诉对象状况

证明资料、起诉事项的详尽经过说明、波及该事项的其余内部资料、波及金额的

要供应金额详细数字及计算依照和方式等)。如公司法务人员以为需要增补的,

各经办部门应依据要求实时增补。在该阶段提交的凭证资料一律以复印件形式提

供,并随附目录清单,清单上对每份凭证要注明该凭证发生的时间、能否有正本、

保留部门、保留人等。

第五条诉讼配合:经办部门应立刻指定固定的特意负责人或联系人(视详细情

况确立),负责配合公司法务人员对案件办理,包含波及本部门资料的采集、案

件简要状况的说明、案件进展的跟进、向公司法务反应案件进展状况以及其余需

要配合的事项,直至案件办理完成。

第六条应诉:

(一)公司负责收发信函的人员在接到法院邮寄送到的信函后,要立刻送交公司法务

人员,遇公司法务人员出门或不便接收等状况,应立刻将有关信函交计划运营部

副经理办理;

(二)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实时与法院有关人员联系,认识

状况后,睁开应诉先期准备工作并上报公司法务部和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

(三)待应诉申请赞同后,进入实务操作阶段。

第七条审理阶段:

(一)本阶段工作主要由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各有关部门依据公司法务人员的要

求赐予实时、必需的配合。

(二)公司法务人员应将案件审理过程中要点性问题制作法律建议书呈报公司法

务部及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

(三)波及调停:

1)公司法务人员应上报公司法务部及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

2)波及调停原则或方案,应经经办部门分管领导、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和公司

法务部审批后方可操作。

(四)对于结果:案件审理了案后,公司法务人员要即时将有关状况制作书面文

件随附有关裁判呈报公司法务部及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层。

(五)波及执行:

1)由公司法务人员操作,各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及追踪;

2)对方拒不执行的由经办部门倡始和公司法务人员会签,进入申请强迫执行程

序。

第八条二审阶段的基本办理程序及原则参照一审有关程序办理,可视详细状况

对环节进行简化。

第九条案件的各个环节波及经济指标的,特别是起诉和调停阶段,波及有关数

据指标计算的,由财务部门负责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和有关数据供应给公司法务人

员,公司法务人员将以此作为案件审理中的依照和向法庭提交的有关数据凭证。

遇存心见特别相反的状况时,一定以总经理赞同的为最后建议。

对案件进行综合评论、决定策略(公司法务人员有建议权);举证期届满后,除非

特别状况(指二审对策研究、调停方案、重要突发事件等),一般不需召开此类会

议。

第十一条特别重要案件一定在起诉立案前或接到应诉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召开

专题会议。

第十二条案件执行完成后,方可视为案件终结,由公司法务人员整理模卷,归

档保留。

第十条在案件举证期届满前,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可依据状况决定召开协调会针

第三节法律文件审查

第十三条原则上公司对外法律文件在正式发出前,一定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查,

但以下状况除外:

(一)依照固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的文件,视状况一般不需审查;

(二)业务流程内一般性的通知、知会;

(三)与公司之间一般性的来往文件往常不需审查;

(四)交际、礼仪性质的文书;

(五)OA系统法务合同范本文库已有合同范本。

第十四条公司采纳的其余规范性格式范本合同、协议以及其余书面文件,一定

依照公司固定流程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查。

第十五条审查程序:依照公司既定流程审查。

第十六条重要文件的文稿可由公司法务人员拟定,经办部门要对有关状况进行

详尽说明,并依据拟稿人要求供应基础数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遇特别重要或复杂状况,经办部门一定由专人供应详尽状况,应防止纯

真文件审查的方式。

第十八条如遇公司法务人员建议与经办部门建议不一致的情况,两方可采纳小范

围会议研究形式确立,必需时上报总经理决议。

第四节顾问律师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律师事务所的选择:由公司法务人员及公司法务部负责观察,

观察结束后出具专业建议及供应顾问律师事务所信息,并由公司各部门和公司法

务部决议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顾问服务合同审批流程由公司法务人员倡始。

第二十条公司常年合作事务所确立后,应由两方确立1~2名固定律师负责公

司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邀请的顾问律师应依照公司的要求供应正确实时的法律服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对公司顾问律师的管理、工作连接及业绩查核。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可经过以下门路获取顾问律师的法律辅助。

(一)电话、邮件咨询;

经过公司法务人员邀请律师面谈;(二)

(三)特别重要事件经公司赞同后应作为专项业务办理,经办部门要指定专人和

公司法务人员与律师配合,共同办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重要疑难问题或公司专项办理的问题,视状况由顾问律师出具

书面专业建议,对于一般性问题,仅由公司法务人员出具内部法律建议书。第

五节法律咨询及法律建议出具

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务人员有义务解答公司各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的波及公司业务和

管理的法律咨询。如需公司法务人员出具书面法律建议,经办部门需提交争议事

件资料及书面咨询建议。

第二十六条对一般性问题的咨询,能够立刻回复的应即时赐予回复;没法即时

回复的,应记录在案,原则不迟于第二个工作日赐予回复。

第二十七条对于经办部门提交书面咨询建议的咨询及重要咨询,公司法务人员

向经办部门认识实行状况后需以书面方式解答。

第二十八条需公司法务人员配合的事项(包含参加执行、参加会议、谈判等)

需提早一个工作日知会公司法务人员并经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赞同。

第二十九条前条所述事项如属紧迫事件或需要在会议即时发布建议的,组织部

门应提早一个工作日将有关状况或有关资料供应给公司法务人员。

第三十条除开庭或与其余公司事项矛盾,时间确没法安排的状况外,公司法务人

员应按组织者要求准时参加;在上述除外状况下,公司法务人员也应即时与组织

者联系,研究其余参加门路。

第六节法律知识培训与宣传

第三十一条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新颁法律法例应进行培训。

第三十三条遇与公司要点业务环节有关的新法律法例出台,一定组织有关人员

参加学习培训。

第三十四条应有效利用内外面资源,针对部门业务需要,睁开专项法律培训。

第七节项目收买

第三十五条项目收买指项目公司并/收买、土地使用权受让、项目合作开发、品

牌收买等,含项目实行过程中尽责检查、签约、履约、财富移交及资本支付的全过程。

第三十六条详细程序:

(一)由拓展部采集项目资料,进行项目检查与初评;参加对收买项目进行财富

评估、可研报告的制定、审查及项目评审。

(二)由拓展部及公司法务人员组织团队或拜托外聘律师进行尽责检查,法务人

员或外聘律师制定尽责检查清单、出具尽责检查报告,并配合拓展部门依据财富

评估、可研报告、尽责检查报告作出项目投资决议。

(三)拓展部门参加收买谈判,法务人员负责收买合同的制定、审查。

(四)拓展部门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并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部门跟进合同执行。

(五)其余事项依照公司既有流程办理。

第三十七条其余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市场剖析、财务审计、工程评论、财富评

估、经济效益测算、投资估算、法律风险等。

(二)尽责检查清单的主要内容是需要合作方供应的对于项目、项目权属人及其

关系人的各种文件,一般状况下可包含:公司的组织架构文件;公司各种财富的

文件;公司的各样贷款、融资文件;公司的重要合同、协议;公司的经营业务,

以及所波及的政府审批也允许;公司的各样税务文件;公司雇员的劳动文件;公

司的各种保险文件;公司波及的各种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等。尽责检查报告

的内容应包含:市场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管理能力、财富规模、欠债状况、

发展远景等。

(三)在项目评审后,应形成由所有项目评审小构成员署名、并由公司领导签订

评审建议的项目评审表,作为项当先期资料不行缺乏的部分。

(四)其余未尽事宜依照已有规定执行。

第八节法律风险系统及风险管理准则、规范的拟定

第三十八条针对公司经运营作方式及将来发展方向,联合有关法律法例,组织

有关部门成立测评监控公司法律风险的指标系统。

第三十九条针对公司法律风险测评结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公司法律风险内部

管理系统。

第四十条针对公司法律风险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公司

法律风险的监控系统。

第九节法律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法律信息管理工作包含:

(一)成立常用法例库:采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常用法律法例;

(二)成立适用事例库:采集公司事例、业内其余典型事例;

(三)汇总即时法律信息:将最新的法律动向即时反应;

(四)重要法律事项通告:保证对重要法律信息传达的实时性。

第十节其余事务

第四十二条公司法务人员依照公司的要求,依据自己能力特,踊跃参加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以达到预防法律风险的目的。

第四十三条公司法务人员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有展

望、监察、提示、防备的义务,并应经过适合、实时、有效的方式反应和执行。

第四十四条公司法务人员负责成立保护有关的公共关系,逐渐形成良性的运作

模式。

第十一节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新公布的法律法例、其余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矛盾的,以法律法例、其余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规则由计划运营部提出草案与修正案,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审查,

由总经理赞同后公布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觉布之日起奏效。

第四十八条本规则的解说权属于计划运营部。

附件:

诉讼、仲裁法律纠葛案件办理申请表

经办人:_______

提交时间:年月日

申请单位

涉案单位及

诉讼地位

标的额

单位:

联系人

诉讼地位:

电话

对方单位联系人电话

案由

受案法院

申请单位部门负

责人

(署名)

年月日

申请单位分管领

(署名)年月日

公司法务人员

(署名)

计划运营部负责

(署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计划运营部

分管领导

(署名)年月日

有关领导

(署名)年月日

总经理

(署名)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21:1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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