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3: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军人涨薪)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2019年志愿服务协议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往届大学生:(以下简称甲方)

活动组织方:省(区、市)法律援助处(中心)(乙方)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丙方)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

会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

部法律援助中心、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华全国律师

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

派遣的方式,招募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往届法律专

业大学毕业生,到无律师县或律师资源短缺的县从事法律援

助志愿服务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根据丙方确定的遴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丙方审定确认,甲方入选为“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本协议期为一年,即2019

年7月至2020年6月。

1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1+1”中国法律援

助志愿者行动的顺利实施,经“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行动项目主办单位授权,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在新疆、青海、甘肃服务,办公、差旅、通

讯、文印费用补贴为每人2300元/月;在其它地服务的,

办公、差旅、通讯、文印费用补贴每人2000元/月。服

务期间,丙方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甲方所到的服务

单位为甲方提供工作岗位。

2.服务期间,甲方享受本项目主办单位联合下发的中法

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

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和【2019】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

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规定的政策待遇。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确保本人系自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

动,确保本人提供的相应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

2.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丙方通知的地点报到,除

不可抗力外,不得拖延。

2

3.按时参加乙方和丙方组织的体检、面试和培训;按时

在指定服务地开展工作,服从岗位分配。未通过体检和考核

的,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权利。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需提前终止协议的,经向所在县

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报乙方和丙方同意,做好工作交接后方

可离岗。

5.服务期间,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和丙方报送工作小

结。未经批准,连续两个月未报工作小结的,停止发放生活

费用补贴。

6.甲方在服务期间因故请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司法局审批;

(2)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所在县司法

局同意后,报乙方审批,并报丙方备案;

(3)请假超过7天的,经乙方同意后,报丙方审批;

(4)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0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

25天(特殊情况除外),逾期取消本项目志愿者资格,终止

协议;

(5)因身体原因和其他原因,不能坚守在服务地工作

岗位的,时间超过一个月,暂停发放费用补贴;连续脱岗时

间超过两个月,终止服务协议;

3

(6)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服务地工作时间制度,无特

殊理由,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天的视为违约,一经查出,

取消本项目志愿者的资格,终止协议。

7、甲方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病,相关费用自理。

8.服务期满,按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条乙方和丙方的权利

1.甲方没有通过学习考核和体检的,乙方和丙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被终止协议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之各项权利。

2.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造成

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

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

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之各项权利。

3.在甲方因参加本项目行为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乙方

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乙方和丙方的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面试或者参加集中学习。

2.保证甲方在协议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

3.对甲方报到前及服务期间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

助。

4.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

为其提供服务和帮助。

4

第五条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

岗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和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第六条因乙方和丙方无故单方中止本协议,致使甲方

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丙方的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确认通知书、甲方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

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本协议书可以传真方式签订。

第九条甲方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签订本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盖章后生效;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自然解除。

第十一条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丙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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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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