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捐款与抵税
xx捐款抵税范围大幅扩大
国家财政部昨天(18日)发出通知,自即日起,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认可
的慈善团体进行捐赠,可以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此前只有
北京、上海等地几个大型慈善基金会享有这种优惠政策。
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扩大了公益捐赠可享税前扣除优惠范围,有助于提高
企业、个人进行慈善捐赠的热情。
优惠范围扩大
这份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表示,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
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
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
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所谓税前扣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向早报记者解释
道:
“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有100万元是需要按照相关政策缴税,而他向上海市
慈善基金会捐赠了其中的80万,那么他就只需要对余下的20万元按照相关政策
缴税。”马仲器继续向记者解释:
“这个政策也意味扩大了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享税前扣除优惠范围。以前只
有北京、上海等地对几个大型的慈善基金会有这种优惠政策。
但是此次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明确的将所有民政部门批
准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列入了优惠范围。”
资格确认权下放
除了扩大了优惠范围,此文还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权限下放到省级
财税部门。该文件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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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捐
赠税前扣除资格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确认;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省级财
税部门进行确认,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此,xx副秘书长也有解释:
“以前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权限都只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而现在
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也是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昨日,该文件中还规定了可申
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条件。同时还明确
提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检查这些团体和基金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使用情
况的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活动,应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
征收所得税,并取消其已经确认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鼓励企业、个人xx行动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认为,此次文件的实施,将使现行捐
赠税收政策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解决我国现行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在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
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我认为这表示政府将打造和谐社会落
到了实处。”
据马仲器介绍,目前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团体,捐赠的热情和金额都
不高。
数字显示,目前全国人均慈善捐款还不足一元。“但是自从2005年上海地
税局发了类似文件之后,我们基金会受捐助情况有所好转,我想税务总局的文
件可以使全国的情况有所改善。”
相关链接
◇新闻背景
2000年-2003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100%税收抵扣的条例条款,规
定向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联、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基金
会、见义勇为基金会等11家基金会捐赠可以全额免税,向农村义务教育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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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捐赠也可以全额免税。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一个
《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规
定,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005年1月1日之后的捐赠均可享受该优惠。(汪蕊)
xx:
xxxx捐款几乎为零
记者近日获悉,来自安徽省各慈善机构的信息显示,以工薪阶层为主的普
通市民、大中专学生以及退休老人是目前慈善捐款的主要来源,掌握巨大社会
财富的富人阶层在慈善事业中却屡屡缺位。
xx:
xx捐款突破千万元企业老板榜上无名
成都市“慈善一日捐”筹集慈善捐款活动突破一千万元。在成都慈善会
统计的“慈善一日捐”捐款数据表中,几乎不到本地知名企业老板们的名
字,来自企业的捐款不到捐款总额的10%。
企业和个人捐款如何抵税?
在网上和朋友们讨论
5."12地震捐款的问题,突然想起了国家税收规定中是否有救济性捐赠的抵
税规定。
【企业捐款抵税】
公益救济性捐赠,原来在表中的“营业外支出”列支,现在单独填列,基数
从原来的纳税调整前所得变为纳税调整后所得。自2008年开始,公益救济性捐赠
的基数变为会计利润的总额,比例由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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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金融保险企业)、3%(一般)、10%(文化艺术)、100%(红、农
村教育、老、青)统一为12%。(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旧企业所得税的区
别)
新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
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
润。
注意事项:
捐赠要向正规机构进行,并取得捐赠专用收据用于入帐,不用履行其他手
续。
个人理解:即A=捐款额
B=(应纳税所得额*12%)
如果A
如果A>=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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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
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
出。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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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适用税率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25%,在3万
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5%,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2008年起新企业所
得税规定统一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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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捐款抵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
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
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设其捐赠对象、方式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
A=捐款额
B=(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A
如果A>=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B
假设该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则
【实际缴纳所得税】=【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20%
3.搜索了下,可100%抵税的非营利福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名单大
概如下: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
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
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
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
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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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
矿尘肺病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本网讯
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地震给灾区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区
的救援情况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为了帮助灾区人民早日脱险早日重建家园,
中华儿女再次众志成城,携手共渡难关。各界人士及企业都纷纷向灾区伸出援
助之手,捐款捐物。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在此提醒大家,符合规定的
捐赠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一、企业捐赠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
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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