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知识大全

更新时间:2024-11-09 10:18:4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

办相关复函以及行政审判庭对认定或视同工

伤情形得相关规定及答复,总结了工伤认定得24种情形及

相关认定要点,并基于《工伤保险条例》汇总了工伤1—10

级及工亡赔偿标准,供实务中参考。1ﻫ第一篇:工伤认定实务

精要ﻫﻫ1一、认定工伤得七种法定情形

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得法

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得;ﻫ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

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就是非工作原因导致

得,亦可认定为工伤。ﻫ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得预备性

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得;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就是指在工作前得一段

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得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

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就是指在工作后得

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得收尾性工作,诸如清

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与衣物等。ﻫ

(三)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意外伤害得;ﻫﻫ【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意外伤害"中得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就是指受到得

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ﻫ

(四)患职业病得;

ﻫ【认定要点】职业病诊断与诊断争议得鉴定,依照职业病防

治法得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可直接认定工伤、

ﻫ(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

落不明得;ﻫ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

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得活动

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

职工因工作需要得其她外出活动期间、ﻫ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

习、开会无关得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ﻫ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得,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

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得,可

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得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亡得,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得规定处理。ﻫ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得交通事故或者城

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得;ﻫ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

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得合理路线得

上下班途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

女居住地得合理路线得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

生活所需要得活动,且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得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她合理路线得上下班途中;ﻫﻫ“非本人

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得交通事故与非本人

主要责任得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与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就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规定得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得人身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事件。“车辆”就是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

路”就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与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

会机动车通行得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

行得场所、

ﻫ(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得其她情形。

ﻫ2二、视同工伤得三种法定情形ﻫ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得情形有三

种:

(一)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得;ﻫ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

关联。“48小时"得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得初次诊断时间

作为突发疾病得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

害得;

ﻫ【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得,

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

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得。ﻫ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得职工在用人单位旧

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均可享受。ﻫ

3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得四种情形ﻫ

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

得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就是非工作原因导致得;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她

单位组织得活动受到伤害得;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得工

作场所之间得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得;ﻫﻫ(四)其她与履行

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得、ﻫ

4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得三种情形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

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得请示》得复函(国法

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

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得“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得”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ﻫﻫ(二)国务

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得请示》得复函(国法秘复

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

得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得“在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ﻫﻫ(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

《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得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

工伤得请示》得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认为,作

为单位得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得,

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

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得”得规定,认定为工伤。

ﻫ5五、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工伤得七

种情形ﻫﻫ(一)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

作单位之间就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就是

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得答复([2007]行她字第6

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

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

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得,应

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二)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

受到她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得答复([2007]行她字

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

排得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她人伤害得,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她单位经营

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得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

题得答复([2006]行她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得车辆

挂靠其她单位且以挂靠单位得名义对外经营得,其聘用得司

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

得,应当适用《劳动法》与《工伤保险条例》得有关规定认

定就是否构成工伤、(李迎春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

年得答复意见,个人购买得车辆挂靠其她单位且以挂靠单位

得名义对外经营得,其聘用得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

动关系得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

系。)ﻫﻫ(四)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

关得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

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与公

共利益得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

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

晶得供应、组织营救与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

工受到伤害得,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得规定

进行处理。ﻫ

(五)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

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得答复([2009]行她字第2

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不就是正式干警得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

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

例》认定就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得标准、有关工

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得进

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得,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得

答复([2010]行她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得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得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

得,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得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ﻫﻫ(七)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

不明应否认定工伤得答复([2010]行她字第236号)认为,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

供得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得,应当依据《工伤

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与第十九条第二款得规定,认

定为工伤。ﻫﻫ6六、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得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得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一得,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ﻫ(一)故意犯罪得;ﻫﻫ(二)醉酒或者得;ﻫﻫ(三)自残或者自

杀得、

ﻫ【认定要点】1、“故意犯罪”得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

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得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

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2、醉酒标准,按照《车

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

单位依法出具得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

醉酒得依据。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

定得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得,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

为工伤。2ﻫﻫ第二篇:工伤赔偿实务指南

ﻫ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ﻫ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

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标准如下:

ﻫ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ﻫ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ﻫ三

级伤残:本人工资×23;ﻫ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ﻫ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ﻫ八级伤

残:本人工资×11;ﻫ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ﻫﻫﻫ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

受)ﻫ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得,按月支付伤残津

贴,标准如下:

ﻫ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ﻫ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ﻫ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ﻫ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ﻫ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得,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ﻫ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得情况下

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得,由用人

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

工平均工资300%得,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得30

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得,按照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得60%计算。ﻫﻫ三、5-10级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1ﻫ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ﻫ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ﻫﻫ上述两金标

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

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

省得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ﻫ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ﻫ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ﻫ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ﻫ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ﻫ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ﻫﻫ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ﻫ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ﻫ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ﻫ七级

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ﻫ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ﻫ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得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就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

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ﻫ

生活不能自理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得,由所在

单位负责。ﻫﻫ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ﻫ

六、评残后得护理费ﻫﻫ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支付生活护理费。ﻫ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ﻫﻫ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ﻫ职工住院工伤得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得交

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得具体标准由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ﻫ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ﻫﻫ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得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就是用人

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得

做法就是用人单位不承担。ﻫﻫ九、工伤康复费ﻫ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得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得费用,

符合规定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ﻫ十、辅助器具费ﻫ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与配置轮椅等辅

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得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ﻫ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ﻫ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得,享受工伤医疗费、辅

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ﻫ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

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

养亲属抚恤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ﻫ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ﻫ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得一定比例发给由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得亲

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她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

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得基础上增加10%。核

定得各供养亲属得抚恤金之与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得工资;

ﻫ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得20倍、2ﻫﻫ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

布《中华人民共与国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

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

44元。

ﻫ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

=576880元、

ﻫ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

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

一标准为576880元。ﻫﻫ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国务院关于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得决定归纳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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