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祝愿天下莘莘学子:
学业有成,金榜题名!
[司考复习资料大全]司考法律职业道德知
识点:律师的纪律处分
1/3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一)律师的纪律处分概述
律师的纪律处分,是律师协会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
规范的行为所作的执业处分。律师协会对会员的纪律处分,是律师协
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律师执业秩序,保障律师依法
执业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二)律师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1.训诫。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造成严
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训诫处分。训诫处分作出后的2年内,该律师再
次受到处分时,应考虑已受过训诫处分的情况。
2.通报批评。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通
报批评的处分。通报批评处分作出后的任何时候,该律师再次受到处
分时,应考虑已受过通报批评处分的情况。法律教育网
3.公开谴责。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严重,给委托人或律
师事务所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当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谴责处分
作出后的任何时候,该律师再次受到处分时,应考虑已受过公开谴责
处分的情况。
2/3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4.取消会员资格。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情节特别严重的,应
当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上列处分方式适用于对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处
分。
(三)律师纪律处分的实施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设立惩戒委
员会,负责对违规会员进行处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
设立会员处分复查机构,负责受理复查申请和作出复查决定。会员对
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
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纪律委员会,负
责律师行业处分相关规则的制定及对各级律师协会处分工作的指导
与监督。
对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违法的行为可能由司法
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律师协会应作出提交
相关机关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
3/3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3:04: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7117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