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08 04:30: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网络造谣)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范文

【1】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

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

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

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

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

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

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

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

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

如下:

⑴、你生长在()

a、农村74%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18%b、没有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

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

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

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32%

b、缺乏法律知识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12%b、偶尔74%c、从不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

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

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

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

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

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6%

d、不重要0%

【2】

在高考扩招后,大学生激增,全民素质也随着逐步提高。毫无疑

问,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

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法律意识是一种较为宽泛的

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

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

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

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党的十五大把

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基本政策贯彻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特别

是加入WTO后,掌握和应用法律日益重要。因此,为了客观地了解我

校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了解我校在校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与

态度,海大青年法学社、法律援助社组织了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问卷

调查。一:调查方法

这次调查对象是海南大学2001级、2003级法学、文学、农学、

理工、经管等五个学院的本科生。调查的方式是发放和填答调查问卷。

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由法学院韩立收博

士设计的问卷充分考虑了被调查者的思维与文化水平,对各个方面问

题打乱编排,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问卷也从

分注意到问题的中立性。本次调查不记名。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

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

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

案。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专业、年级、政治面

貌、有(何)无兼职经历、是否学生干部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

较研究。调查问卷工发放400份,除了部分由于填写基本资料和回答

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外,有效资料为360份。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

的,占应调查对象的90%。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1:专业:本次调查的360名学生当中

专业人数(人)百分比(%)

文科(法学、文学)14540.3

理科(农学、理工、经管)21559.7

2:年级:

年级人数(人)百分比(%)

200319754.7

200116345.3

3: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人数(人)百分比(%)

党员185

非党员34295

4:有无兼职工作经历:

有无兼职工作经历人数(人)百分比(%)

有9125.3

无26974.7

5:是否学生干部:

是否学生干部人数(人)百分比(%)

是6317.5

否29782.5

三: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如前所说,法律基本理论知识是一个大学生较高法律意识的形成

的基础,虽然作为非法律工作者(法学专业除外)不必对法律理论知

识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但一些法制的观念与法理的原理需要我们

加以了解,特别是新时代的大学生。

⒈对一些法律观念与术语的理解

题6:“依法治国”的“法”是指

a:仅指宪法等“法律”级的法律;b:整个法律体系;c:主要指

宪法,即“依宪法治国”;d:法治的精神

题5:关于“人治”的含义

a:一人之治,一把手说了算;b:专制,官员不听取众的意见;

c:权力运行中,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d精英为民做主,精英的

统治

题7:“法律至上”的含义

a:任何人都要守法;b: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会行为规

范;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规则办,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d:法律作

为最后的决策依据,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题9:对“以德治国”的看法

a:以“以德治国”为重;b:“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重;

c:以“依法治国”为主;d:只需实施“依法治国”

题10: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

c:官民平等,官员无特权;d:关键是政府与民间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有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6高D44.4%29.0%33.0%28.6%35.0%28.6%24.9%35.6%

较高C11.123.424.222.319.023.621.824.0

偏低B38.942.438.543.538.143.147.236.2

需加强A5.65.34.45.67.94.86.14.3

题5高D27.821.623.121.620.622.221.822.1

较高B16.713.69.914.914.313.512.215.3

偏低A22.214.024.211.215.914.114.714.1

需加强C33.350.942.952.449.850.251.348.5

题7高D5.610.54.413.37.910.813.26.7

较高C22.225.427.524.522.225.921.330.1

偏低B38.936.035.236.447.633.740.630.7

需加强A33.328.133.026.822.229.624.932.5

题9高D02.63.32.21.62.72.52.5

较高C11.114.926.410.812.715.112.217.8

偏低B66.778.164.881.877.877.481.273.0

需加强A22.24.45.55.27.94.74.16.7

题10高D5.68.28.87.83.29.18.18.0

较高B16.737.740.735.336.536.732.541.7

偏低C27.816.718.916.720.616.717.317.2

需加强A50.037.431.940.139.737.742.133.1

我们的调查题目都是生活经常看见或者说到的法律概念,这些概

念每个人都应该见识过,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过我们的调查表明,

除了对“依法治国”这一概念比较满意外,其他几个法律概念都存在

同学们主观臆断的理解。同学们往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层

面,也就是说,没有上升到一种以法律的观念来思考问题,比如题七,

对于“法律至上”,生活中往往想到的就是任何人要守法,这是法律

权威的体现,也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见的,特别是处于弱势体的

人来,每个人没有特权的遵守法律可能是他们的最大愿望。但是,这

些都只是一些表面的现象,是普通人或者说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这

样认识的。相对来说,“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机关,即使有一些毛病

也要遵守”这个答案,既坚持了法律的权威性(最后决策机关),又

注意到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是不能理想化的,可能会有些毛病,但这

不影响法律的施行,除非该法为恶法。选择不理想的状况说明我们还

要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虽然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在接

受真正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很少,都是从各种报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

时得到,这些东西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与诱导性。建议对每个专业设

置法律基础课程,以强化法律意识。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问卷调查不是对每个同学的法律意识做一个

是非评判,每个问题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绝对对错关系,选择其中的

每一个答案都代表着一个人对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时,也不是说同

学选择某个答案最正确时就代表着他的法律意识最高。譬如题九,我

们认为,“只需‘依法治国’”的法律意识最高,因为这个答案认识

到,只有依靠依法治国才能达到法制所要达到的目的,而选择别的答

案的可以看出对法律的功效还不能完全确信。

从统计中发现,对于法律相关术语的认识,各个类型的的选择差

别不太大,但其中,我们也能看出一些差别。2001级的同学就比03

级的同学在认识依法治国上更加深刻,对法律至上的理解也更加理想。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高年级在大学里,接受的社会信息

和对各种学科知识接触面比03级同学广很多,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也自然深刻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党员在后三道题中与非党员的回答相比,让人大

吃一惊,因为按照调查表显示来看,党员的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上明

显低于非党员。应该说党员是先进思想的代表,对党的政策、方针、

思想了解更加透彻,事实却相反。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党员之所以

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上与非党员有较大差距,问题也是出在太专心于

对政策的理解,而忽视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加强。在题九中,选择“以

‘以德治国’为重”的占到22。2%,是非党员的五倍左右。这里表

明党员对近年来‘以德治国’提出的重要性认识得比较深,舆论方向

掌握较准,却忽视了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机关所具有的作用。再如题

十,党员选择“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的占一半,但这又恰恰是我

们认为最表层的认识的,可能在一些报纸刊物上能看见这样的说法,

大家都能认识到的,所以不能认为法律意识较强,虽然选项四只提到

了平等的主体,但这个选项明显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党员的这种差别

提醒我们在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时,也要注意法律知识的强化。建议

党员在入党前后写申请书、思想报告时,加入对法律意识的认识汇报,

作为是否批准入党的一项考核条件。

⒉对法治社会的认识

题12: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围;

c:各方面都差得很远;d:整体上看人治的影响大于法治

题15: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a:完全正确;b:应是诚信经济;c:法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d:不正确,二者有交叉

题19:法治的关键在于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b:必须保证法

律是良好的;c:官员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d:大家都信仰法

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有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12高D27.8%24.6%20.9%26.0%28.6%23.9%18.8%31.9%

较高C11.115.215.416.714.316.217.315.3

偏低B50.048.259.344.647.648.552.842.9

需加强A11.110.54.412.69.510.811.29.8

题15高D22.226.925.327.123.827.326.427.0

较高B5.69.48.89.34.810.19.68.6

偏低C72.256.460.456.165.155.658.455.8

需加强A07.35.57.46.37.15.68.6

题19高D11.19.412.18.615.98.19.69.2

较高B5.66.44.47.17.96.15.67.4

偏低C5.67.37.77.19.56.75.19.8

需加强A77.876.975.877.387.374.779.773.6

我国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尊重人的自由与平

等,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维护社会强势与弱势的平衡发展……基

于法治社会的这样一些特征,我们从上面几道题目中来寻同学们对

法治社会的认识情况。

从总体来看,同学对法治社会认识还是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做

到深入认识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较少。比如题十九,法治的关键大部分

人都选择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

方针,当然这没有错,但当认识到“法律必须是良法”的时候,已经

在对法治的认识上上了一个台阶,因为不仅仅前面所说的十六个字就

能完全形成法治社会的,那十六个字只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一个

良好的法律,法治社会同样建立不起来。到最后一个答案“大家都信

仰法律……”,答案之间没有递进关系,但我们实际地去分析,这里

面存在着一个对法律认识的高低问题。不管是各种情况的同学,对法

制社会认识的整体情况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条化的灌输里面,接受的法

律知识没有主动性,不符合议和具有朝气与思想的大学生形象。这种

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我们认为,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

应该从方法上诱导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

观能动性,形成理性的社会意识,特别是法律意识。

从统计中我们还可以发现,01级同学的表现同样要好于03级的

同学。说明大学的学习对同学们思考问题的培养有较大的帮助。

⒊对于法律作用的认识

题11: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灵丹妙药;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适

用的范围;c:法治在任何情况下都胜过人治;d:应坚持“德主刑(法

律)辅”的原则。

对该题统计如下: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11高B33.3%43.6%45.1%42.4%39.7%43.8%40.6%46.0%

较高C16.715.015.414.915.914.813.716.6

偏低A11.110.89.911.211.110.812.78.6

需加强D38.930.729.731.633.330.633.028.8

法律的作用很多,如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对于法律的作用的理

解,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法的“无用论”和“万能论的”谬误。这两个

极端都是要尽量避免的。法律是有局限性的,不能干涉个人事务,不

调整思想内容。

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在最法律意识的认识上,深浅分明,法

律意识高的与需加强的人数相当,且两者加起来占了大部分。同时,

年级的高低对于法律意识分界也很鲜明,再次证明了高年级同学的法

律意识高于低年级这一结论。但在党员是否、有无兼职、干部与否上,

法律意识的高低划分依然不明显。

⒋对法律知识点的具体认识

题18:审判“四人帮”时,采用的是溯及既往的法律,即用现行

的法律来给过去的行为定罪,而非“四人帮”横行时期的法律

a:正确,因为当时基本上没有法律;b:不正确;c应宣布以前

的法为“恶法”,予以废除;d:以某些政策作为法律来使用

对该题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18高C11.1%19.6%17.6%19.7%22.2%18.5%21.8%16.0%

较高D33.331.028.632.030.231.324.439.3

偏低B16.720.228.620.817.520.921.819.0

需加强A38.927.225.328.630.227.332.025.8

我们在法律知识点的这上面,选取了法律溯及力的这一问题进行

调查。在法律的使用过程中,在时间效力上只能使用与该法律实施以

后所发生的行为和事项,不溯及该法律实施之前的行为和事项。法律

不溯及既往,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与施行

都是基于现存的或已经发生的事实而定,它一般会对一些历史遗留的

既成事实给予法律确认,按照现行的法律补齐手续后加以合法化。这

一法律理念的意义在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也体

现了公平原则。

从调查结果来看,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上,高低分布比较

均匀,主要集中在“较高”和“需加强”两个阶段上,“需加强”者

偏多,但法律意识“高”和“偏低”的也不在少数,这种比较均匀的

结果其实说明,同学们在认识这个法律点上,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

认识,或者说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学习、接受知识的过程,正好折射出,

在我们现在的大学教育中,存在对于法律教育的空缺。随着法治社会

的到来,让同学们了解认识法律,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是必须和急迫

的。

四:大学生对法律热点问题的认识

1:对司法活动的认识

题1:号称“世纪审判”的美国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案件,

尽管多数民众认为他就是凶手,但因公诉方证据不足,辛普森被判无

罪,你有何看法?

A:坚持了“正当程序”原则;b:可以接受;c:不可以接受;d:

完全是错案

题2:对当前众说纷纭的司法腐败问题,你的观点是:

a:司法腐败主要是法官品德太坏;b:关键是法官的法律素质太

低;c:主要是司法不独立造成的;d:司法的压力太大了

题8:对我国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活动的看法:

a:完全赞同,治乱世用重典;b:应与“严保(人权)“相结合;

c:不赞成这种运动式的活动;d:完全反对,轻视相关人等的人权

题16:对我国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的看法:

a:坚决清楚“钉子户“,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及国家重典工程的

顺利进行;b:合理补偿,不能一刀切式以超低价补偿拆迁户;c:政

府应完全退出,有拆迁户与房产商或国有公司自由协商;d:政府应

站在中立的立场上

对以上题目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1高A27.8%51.2%49.5%50.2%50.8%49.8%53.8%45.4%

较高B44.427.429.427.933.327.326.430.7

偏低C27.819.218.720.112.721.217.822.1

需加强D02.02.21.93.21.72.01.8

题2高D5.66.712.14.84.87.16.17.4

较高C55.662.053.842.058.762.365.057.7

偏低B16.720.422.020.017.520.918.322.7

需加强A22.210.812.111.219.09.810.712.3

题8高D03.83.33.73.23.73.04.3

较高C11.117.324.214.517.516.813.720.9

偏低B33.349.442.950.650.848.154.841.1

需加强A55.629.530.031.228.631.328.433.7

题16高D09.115.46.36.39.16.611.0

较高C010.511.09.76.311.19.111.0

偏低B10073.468.177.079.473.778.270.6

需加强A07.05.57.17.96.410.77.4

“在社会有限资源的分配中,程序公正是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坚

实基础。”在社会实践中,人们一般会对程序规则的不合理不公正提

出疑义,而只要程序公正合理,无论产生的结果如何,都是可以被人

接受认可的;司法的腐败属于最危险的腐败,因为司法是社会公正的

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也被突破,那么受到伤害的就不仅仅是

当事人,而且还有我们司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尊严和人民对这个国

家的信心;严打是我们在司法过程中针对一段时期内某项领域的违法

犯罪进行加大加重处罚而经常运用的一个手段,在社会上有很大的感

召力,同时也对打击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形式一直受到法

学界的质疑;房屋拆迁问题涉及到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

系问题,涉及到裁决人利益冲突的回避问题,涉及到合理补偿的问题,

还涉及到立法和司法救济的问题。这几个问题在现实中都是大家普遍

关心的,经常遇见的,虽然经常从报刊杂志上看到这些问题的介绍、

报道,但同学们这些问题从法律意识的角度到底有多高呢?各种类型

的同学又有没有差别呢?至少可以从统计结果中得到一些答案。

从统计结果来看:整体上,同学们对程序公正这一问题看法较好,

多数能够接受因为程序公正而得到司法审判结果;对司法腐败的认识

较高;对严打斗争必要性认识较好,但很少从法律稳定等角度来考虑

这一问题,法律意识偏低,需要加强;对房屋拆迁中存在问题的解决

的法律意识偏低。

分开来看,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几个特点,首先依然要提到的是党

员的法律意识依然没有非党员的法律意识活泼,且平均低于非党员的

水平。这也是最初让我们困惑的地方。经过仔细的研究与对比,我们

发现,党员的法律意识存在于政治认识中,思想较为统一,这说明党

员在思想是坚定的、政治上是过硬的,但反过来,正是因为这种统一

的思想认识,切这种思想认识政治因素多一些,法律意识也就被冲淡。

我们党员在看待法律的问题时,往往与宣传是一致的。当然这不是说

所宣传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舆论方向与司法有一定的差别,这其中舆

论与司法有时候甚至有其冲突的地方。因为我们这里讲的法律意识,

很大程度上也根源于一种理想的法律状态。这就是为什么党员总是表

现不如非党员法律意识满意的重要原因。党员在思想统一、不够活跃

的突出表现在16题上,全部选择了B项,我们结合题目来看,这个

答案是目前解决房屋拆迁问题一个迫切切有效的方式——合理补偿,

但从长远来说,应该来约束和中立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这才是法律最

理想的一种解决模式。

以上几题的另一个特是,除第一题不相上下外有,兼职工作经

历的同学比无兼职工作经历的同学表现要好。我们在前面法律知识的

调查时,并没有发现有兼职经历与无兼职经历的同学在法律意识上的

区别。但一到具体的法律热点问题时,有过社会实践的同学就马上把

从社会上吸收到的成分表现了出来。学习是一个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

的过程,可能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大家都在一个水平,但在综合

运用知识上,又实践与无实践经历的同学变处于了不同的层次。特别

是作为要求动手实践能力非常强的法律这块,实践对同学们法律意识

的提高或多或少都有帮助,这是我们从调查结果里到的一个现象。

2:对生活中一些“寻常事情”的认识

题3:你对父母打骂孩子的看法:

a:正常;b:不大好,措施不当;c:很不好,违反道德;d:是

家庭暴力

题4:在国家司法考试中,人的行为:

a:问题不大;b:品德问题;c:纪律问题;d:违法问题

题13:一元钱的官司要不要打:

a:一定要打;b:不打,得不偿失;c:运用其它解决纠纷的办法;

d:通常不打,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打

题17:穷人有流浪的权利吗?

A:当然有,这是最基本的权利;b:没有,允许流浪会造成社会

动荡;c:应加以限制,不能随便流浪;d:应重视人权,为他们提供

救济

对以上题目的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3高D16.7%17.8%14.3%19.0%22.2%16.8%17.8%17.

较高C05.85.55.66.35.46.14.9

偏低B77.868.769.269.162.070.769.568.7

需加强A5.67.611.06.39.57.16.68.6

题4高D50.050.950.550.941.352.954.846.0

较高C44.422.217.625.322.223.622.823.9

偏低B5.626.029.723.431.723.621.329.4

需加强A00.92.20.44.801.00.6

题13高D22.249.142.949.454.046.552.342.3

较高C44.424.930.824.217.527.620.831.9

偏低B22.25.89.95.69.56.15.18.6

需加强A11.120.216.520.819.019.921.817.2

题17高D61.148.250.544.630.249.550.347.2

较高A11.123.725.322.322.223.219.827.0

偏低C22.221.615.423.833.319.224.418.4

需加强B5.66.48.85.611.15.45.67.4

8%

对于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同学门经常耳目濡染,认识更加深刻,

这从统计结果中就可以看出来。同学们在对身边的事情的法律意识普

遍集中于“高”、“较高”和“偏低”三个层面,特别是“高”与“较

高”两个阶段。说明大多数同学能够用法律的眼光来看待生活中与自

己息息相关的一些事情,比如家长教育孩子问题等。这也是作为大学

生基本素质所在。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功底,对事物的分辨

也能比较理性与科学。所以对待自己身边的事情也能比较理性的认识。

各种类型的同学在这一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识差别不太明显,

虽然有得题目中有一些差距,但综合来看,比较平均。

3:对热点法律制度的认识

题14:对律师制度的看法

a:不好,会造成谁有钱(请律师)谁有理的现象;b:律师制度

是一把双刃剑;c:律师制度利大于弊;d:没有律师制度,就不会有

真正的法制与人权

题20:死刑应该废除?

A:坚持人道主义,废除死刑;b:不该废除死刑;c:目前有保留

的必要;d:严格限制死刑的使用范围,但决不能废除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意识党员非党员兼职无兼职干部非干部03级01级

题14高D5.6%15.5%16.5%14.9%14.3%15.2%13.7%17.2%

较高C33.327.526.421.920.623.921.824.5

偏低B61.152.651.685.244.456.957.947.2

需加强A09.15.59.71.610.16.611.0

题20高C33.336.031.937.225.438.037.633.7

较高A16.79.413.28.614.38.86.69.2

偏低D38.944.140.745.042.944.146.740.5

需加强B11.110.514.39.317.59.19.112.3

律师制度是现代国家民主法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追求社会

主义的宏伟事业中,律师作为一支相对独立力量而存在。律师通过自

己的执业活动,使社会秩序和法律实施更加公正和完善,使社会正义

得以伸张,使民主法制得以加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律师代表着一

定的民权;死刑在中国刑律上存在由来已久,一般民众似乎已经习惯

存在死刑的社会。但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对人权特别是生命权的重

视,法学界要求逐步废除死刑的呼声已经是越来越强,但更多的法学

家要求“先限制,后废除”的模式来处理死刑问题。

这两个问题能一定层面上代表热点法律制度问题。我们之所以没

有把这个问题放到法律知识点来讨论,是因为这些问题本身就是在民

间有着广泛的交流平台,虽然涉及到法律知识的运用,但同学们可能

更多的是从社会信息交流中得到对这些问题的认识、看法。

从统计结果来看,同学们对热点法律制度的理解处于中等的水平,

法律意识有一定的基础,但是没有达到较好的状态,完全有提升的空

间。因为对这些制度的了解,不仅仅是对同学们生活的处理纠纷等法

律问题的帮助,这些更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底蕴,在交际交往中,如

果能对这些制度有自己的、深刻的认识,别人会对你作出更高的定位,

在展示自己才能的时候更加具有优势。建议学校多提供这方面的高水

平的法律讲座,拓展同学们的视野,丰富法律知识。各个类型的区别

不是特别明显。

到此,我们再回头来整体看一遍调查结果里显示的、分类总结没

有很好揭示的一些问题。

首先是在全部的调查结果里,干部与非干部的结果始终没有太大

区别。这可能也是要我们仔细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从这点我们能看到的是,学生干部在能力上的优势主要集中在管理水

平等方面,而在法律意识上并没有表现出作为干部的优势来。学生干

部在法律意识上与非学生干部处于同一水平。由此可以推断的是,学

生干部在进行学生工作时,运用更多的是经验,或者说一种“权力”,

而缺乏一种用规范的制度与公正的程序来进行学生工作的意识。作为

未来的管理人才来说,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来进行规范化管理是必须

具备的素质,所以对我们学生干部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建

议学校设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学生在工作中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程序

进行监督与检查,维护同学们的利益,同时促使学生干部培养强烈的

法律意识。

其次我们注意到,高年级同学在法律知识点的认识上,普遍高于

低年级同学;但到了法律实际运用这一块之后,他们之间的区别不再

那么明显。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高年级的同学在理论知识上掌握了更

多内容,而在实践上并没有体现出高年级的优势来。这说明学校在对

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上存在着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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