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为了进一步了解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
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课题小组的研究与探讨,在北方工业大
学学生中开展了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状况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主
要采取了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为学校在籍学生,涵盖了理、工、文、
经、管、法、艺等专业,共计400名学生参加此次调研,回收的有效问卷
共400份。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大学生实习期间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学生与学校之间属于教育管理关系,学生虽然在校外的实习单位参加
实习,但其身份仍然是在校大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
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多数学者认为是一种委托关系,用人单位具有
的实际工作环境、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学校学习所不能提供给学生的,为了
使学生能够达到高校教学培养目标,学习理论的同时也学习实践技能,学
校需要委托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代为培养学生,两者之间是委托关系。
1.大学生自身原因
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根据
调查,81.5%的大学生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
规了解甚少,大多数学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导致在实习期内的
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约定不明,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情况下的解决方式
考虑不周。学生缺乏维权意识,实习期内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能有效运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大学生自身心理弱势也是导
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迫切的就业需求和巨大
的就业压力之下,很多学生专注于寻求实习机会,忽视了对自身权益的保
护。
调查显示,85.91%的实习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实习协议,
在仅有的14.09%的签订协议的实习生当中,其实习协议约定的内容也不
能有力地保障自身的权益,有81.36%的实习协议内容大多局限在实习期
间的报酬、食宿、交通、费用等财产性问题,仅有19%的实习协议提及了
劳动安全及人身伤害等相关问题。一旦实习期间发生矛盾或纠纷,65.28%
的学生会选择“自认倒霉”“忍受下去”的处理方式,有13.18%的学生
会采取请学校解决的办法,只有21.54%的学生会采取维权行动。
2.用人单位原因
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式、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导致用人单位在选择
实习生时有很大的选择权。部分用人单位将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既不
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也不提供完善的劳动保障,实习生的利益很难得到
保障。
调查显示,有50.23%的实习单位拒绝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在同
意签订实习协议的49.77%的实习单位中,实习协议的内容也是由用人单
位一手掌握,对于实习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工伤等事故时双
方各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则很少写入实习协议之中。
3.法律规范的缺乏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对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案件处理结果不一,
有些同类案件甚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当前法
律规范对实习生的性质没有明确的界定,对其权利义务没有进行系统的阐
述,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是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最重要的客观原因。由
于实习期内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法》的调整范围,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也不能依据《劳动
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缺
乏最有力的保障。实习生身份在维权时遭遇的难题,凸显了这一“两栖人
”损害赔偿的法律盲区。
1.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实习期内自身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
是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基本途径。
高校应当通过各种途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
和就业法律常识专场讲座等形式,将与就业问题相关的《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
未来的实习和就业当中可能面临的问题,积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
观点和维权意识,为未来争议的处理奠定法律知识基础,避免因为法律知
识欠缺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引导学生高度关注劳动保障合同的重要
作用,鼓励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保障合同或实习协议,约定实习生与
实习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实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问题,应
当约定争议处理方式,避免纠纷发生之后实习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2.加强引导与管理
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活动,这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大学期间理论学习的实践环节。高校加强对实习生的引导和管理,
是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重要途径。
3.引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近年来实习生权益保护方面的主
要呼声。由于实习生身份不同于劳动者,因此导致事故发生后保障措施的
欠缺,为了有效保障实习生的人身权益,将实习期间人身伤害的损失降到
最低,因此应当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实习期间的风险纳入保
险的范畴。在这一问题上,保险制度自身的优势凸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以有效平衡学校、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利益。要平衡各方
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不能由某一方主体来承担过多的责任。如果实
习期间的风险全由实习单位来承担,必然会损害他们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
引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分散实习期间的风险,保障实习生
利益和实习单位用人的积极性,保障实习制度的顺利运行。
二是保险可以有力保障实习生的利益,使弱势体得到保障。保险的
基本原则是累积千千万万人的财力,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
实习过程中,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比例虽然不高,但是因意外伤害导致的
损失较为严重,为实习生购买人身保险,用保险金来解决学生发生人身意
外事件的赔偿问题,既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负担,又可以有力保障实
习生的权益。
4.健全相关法律规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不能适用《劳动法》处理,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出现人身伤害等权益受
损的情况,无法通过工伤赔偿制度来获得赔偿;而两者之间又不属于雇佣
关系,也不能按照雇佣关系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件审理最大的难
点就是目前我国法律对在校实习生法律身份的规定模糊不清,实习生与实
习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没有相关规定。可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的根本途径。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0:02: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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