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

更新时间:2024-11-15 13:44:1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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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

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

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

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

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

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重大任务。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

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

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

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

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

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

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

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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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

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

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

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

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众。着眼于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

法制宣传中服务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众工作的过

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

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

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

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

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

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

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

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

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

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

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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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

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

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

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

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

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加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

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

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

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

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

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

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

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

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

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

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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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

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

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

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

人民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

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

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

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

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

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

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

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

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

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

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

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

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

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

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众

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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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

不断满足人民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

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

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众喜闻乐见的法

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

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

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

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

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

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

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

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

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

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

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

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

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

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

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

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

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

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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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

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

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

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

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

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

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

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

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

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

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

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

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

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

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

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

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

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

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

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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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

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

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

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

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

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体的

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

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

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

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

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

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

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

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

“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

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

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

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

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

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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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

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

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第六

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

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

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

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

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

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

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

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

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立

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

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

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

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

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

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

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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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

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

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

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

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

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

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

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

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

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普

法书籍和读物。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划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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