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易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全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速递易系统为乙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系统,为了在甲方的物业内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
安全的便民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速递易系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具有管理权或产权的物业内(具体物业项目详见如下列表,以下简称“该物业")安装、
运行速递易系统,为该物业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更好地提升该物业的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降低
管理成本。
序号小区名称地址户数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联系人(全称):
: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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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按照速递易安装场地要求进行选址,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合,并监督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
装速递易设备.
3、速递易系统的运输、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速递易系统要求,由乙方完成有
线或无线网络的布设开通,由此产生的流量费、开户费、安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速递易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培训、维护、维修、升级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安装的
设备进行巡检,若发现故障、损坏的应及时维修,否则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保障速递易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公共照明和单相电源。
6、速递易系统在该物业小区开展业务所需的批准或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乙
方配合。
7、为提高速递易的使用率和周转率,让该物业内更多的业主都能享受到速递易所带来的免费便捷服务,在速
递易启用30天后,乙方可根据速递易的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或超期占用费(24小时内免费,超过24小
时按每24小时收取1元一件,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算),但需提前书面报甲方同意。乙方应提前在设备明
显位置张贴通告,同时乙方收费是基于乙方与使用者之间达成的使用协议,是否同意有偿使用由使用者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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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强制要求使用者有偿使用,由此产生的与用户、电商、快递企业、快递员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
与甲方无关.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共贰年,自2016年6月18日起至2018年6月17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乙方不得有任何的异议。
三、合作费用:
1、乙方采用费用包干的形式,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费:人民币大写/网点,该费用包括速递易系统的场地
租赁费、甲方的管理费和“速递易”系统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费、税费等。
2、第一年的场地租赁费在签订本协议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转账支付给甲方,第二年的场地租赁费在第一年
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转账支付给甲方(如乙方需要开具正规发票的,须按相关规定的税点补交税费)。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转账信息:
4、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服务质量的监督、监管权。
2、在本合作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改变该物业内速递易系统的安装位置。如
小区场地或设施维修、改造、或需要乙方设施移动位置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3、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指导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应遵守的相关管理制度。
4、甲方应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5、合作期限内,如甲方对该物业的管理权或产权发生变更,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新管理
方或产权方就合作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及乙方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属于乙方所有,在合作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
乙方有权收回所有速递易系统及其能够拆除的基础设施,乙方在拆除自有设施时不得损坏甲方任何的场地及设施,
否则乙方须照价赔偿。
2、乙方将运用速递易系统向该物业内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收发服务,并且乙方可以利用速递易系统
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增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投递、退寄服务收费、超期收费、显示屏和柜体广
告发布、其他便民服务等)。乙方在开展增值服务前需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增值服务,相
关合作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承诺其开展的业务不影响该物业内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3、乙方人员进入该物业内安装速递易设备,应事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小区内。乙方须到甲
方办公室为进出该物业的乙方快递投送员办理出入证,快递员如有变动的还需及时补办出入证,乙方的快递投送员
进入小区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内.乙方承诺,若收件宝出现因人为因素遭受到
的损坏、故障等问题,甲方需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收件宝内的包裹发生丢失、
损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需积极予以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明白并承若由于甲方的管理权的变更导致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
需要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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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小区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打听、收集、泄露小区住户信息,如有发生自愿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若遇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无需一方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动解除。
2、若遇国家政策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4、如乙方遭到物业区域内业主投有效投诉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还
需要承担相关的纠纷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都同意将争议交由甲方
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都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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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1 13:35: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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