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
一、申领范围
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含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
国(境)外引进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
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
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
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
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
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
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
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
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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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
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领程序
(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
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申报人登录石家庄市政
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
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
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预审通过
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
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
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
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
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
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综合评审工作
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6月、12
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
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上)。预审通过后,
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
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
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
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市人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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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服务窗口。
市属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用人单位收集申报人有
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
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
所在县(市、区)人才绿卡服务分窗口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证件
材料,集中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三、可享受的服务项目
人才绿卡(B卡)持有者可享受以下8项服务项目,凡涉及
服务项目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均开设了专门绿通道,并指定服
务专员为持卡人才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具体服务项目
如下:
(一)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
将户口迁入石家庄市的,由落户人或者落户人委托接收单位持人
才绿卡和有关材料到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人社和公
安部门开设专门绿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
(二)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享受绿通道服务,在申办设
立、变更、注销等企业登记事项时,工商及行政审批部门对材料
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税务登
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
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三)创业扶持。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
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
创业补助,3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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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的(合伙人均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
元;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地的,
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四)科研服务。持卡人申报国家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
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优
先立项、优先推荐,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利用石家
庄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资源进行测试检测等研发活动的,按
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五)住房保障。持卡人到我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5年内,
可享受每月博士2000元、硕士1500元、学士1000元的房租补
助,其他持卡人才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
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
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
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
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作为轮候批进行配租,如果在
志愿填满的情况下仍未配租成功的,在下一次分配时直接列入优
先批配租。
(六)子女入学。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
愿意随父母来石就读的,可结合持卡人个人意愿,由居住县(市、
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在10个工
作日内办结,其中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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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社会保险。市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绿通道,指定专人
为引进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的人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
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石家庄市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
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
手续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生活服务。持卡人享受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内公交车、
地铁和参观石家庄市域内国有A级旅游景区等服务;市公安部门
优先办理机动车注册年检和驾照申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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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1 06:42: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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