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报告2篇
一、不断发展的律师业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我
市律师业不断发展壮大,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律师业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结构日趋优化。全市有律师执业机构36家,其中律
师事务所29家(合伙所20家,个人所9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家,法律援助中心
6家;行业从业人员326人,其中执业律师208名,公司律师5名,法律援助律师
12人,实习律师66人,行业内勤人员36人。执业律师人数与2021年相比,增加
32,94.7的律师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全市律师事务所分布概况也从原来的规模
小、人员少的格局,逐步转变成中等规模所带头,几强并立的新局面,市直的拂晓
所已达17人,全市拥有10名律师以上的律师所已达到10家。拂晓、三联、黄淮
等3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全省律师事务所50强,山石律师事务所成为皖北地区唯一
一家具有承办破产案件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基础建设和律师办
公现代化条件都有了明显的改观,律师队伍发展势头良好。
(二)业务规模逐年提升,领域不断拓展。近年来,律师办案数量和业务收费
年均增长均在10以上。2021年1-8月份,共办理各类案件2222件,业务收费425
万元,担任法律顾问375家,同比分别增长14.65、8.6、19.4。业务领域已涉及
股权转让、对外商贸、破产重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劳动争议和房地产等各类
民商事纠纷,基本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
(三)职能作用逐渐彰显,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广大律师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3年来,为各级政府依法行
政、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为市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意见、审查招商引资协议、代理政
府参与诉讼、为国企改制涉法事务提供咨询意见等420余件次。
二是广大律师不断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领域,积极为保障和改善
民生服务。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律师服务不断向社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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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延伸,3年来全市律师参与义务法律咨询150余场次;努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
困难职工众等弱势体的法律需求,不断扩大律师法律援助覆盖面,每位执业律
师每年都按规定完成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关注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补偿、
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为人民众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提
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律师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3年来律师参加涉法信访1112人次,陪
同各级领导接访135次,累计接待上访众1万余人次,参与纠纷调解化解矛盾
3900余件,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积案13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律师社会地位不断提高。近年来,我们先后在律师
队伍中开展了社会法治理念教育、中国特社会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
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不断强化对律师队伍的政治
思想教育、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改进服务水平,提升服
务能力,不断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升年、律师进万村大服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
规范建设年、千名律师解千难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积极转变考核管理方式,推行
信息公开和网上监督,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努力健全监督机制、诚信机制、奖
惩机制、培训教育机制等长效机制,重视与支持发挥市律协行业管理优势和律师事
务所的自律性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党总支,全
市律师党支部8个,联合支部5个,实现了党建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律师党员
66名,占执业律师的31.9;律师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
承认,近年来,先后有9名律师被选为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陈晨律
师再次当选省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委员都能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献言献策,参政议政,今年提交各类议案8起。
二、律师业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一)社会对律师的职能作用认识度不足。有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律师制度
的性质、律师职业的价值、律师工作的效用存在领导认同偏差、公众认知偏移和自
身认识偏离等问题。主要误区:认为律师仅是以利益为纽带的社会法律工作者,承
认其社会服务价值而忽视其在衡平社会利益关系、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蕴含的政
治价值;认为律师就是收人钱财、,甚至认为律师是居于政府对立面替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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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说话的麻烦制造者,忽略其作为党和政府与普通百姓之间的桥梁纽带对社会关系
调整所能发挥的疏导平衡作用;认为律师只是帮助打官司的诉讼活动参与者,而忽
视其对于经济社会生活所特有的风险防范、纠纷调处价值;政府部门普遍将律师业
归类于普通中介服务机构,而未作为知识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予以重视扶持。
(二)律师执业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律师执业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这三难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律
师法》同有关法律的现实冲突,以及实践执行中红头文件、上级规定大于法现象的
存在,有关部门认为律师提前介入对案件办理会有不利影响等问题,律师的很多合
法权利得不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认可。各级人大、司法部门对律师会见权利均
出台规定予以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律师的侦查阶段会见难一直存在,具体经办
人员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拖延会见,即使会见了,律师受到的不当干预和限
制也较多,使会见流于形式;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庭审前提供查
阅的案卷总是有所保留,律师查阅卷宗材料的权利得不到实际保障;新《律师法》
虽然确定律师调查取证不再需要经过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但却未对有关单位和
个人不配合律师调查的处理作出相应规定,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律师调查取
证时有关人员不予配合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二是侵害律师人身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利得不到切实的
保障。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歧视,律师无法完全行使应有的权利;有关部门
缺乏对律师必要的保障措施,律师的易受到人身威胁和攻击;律师执业风险大,雷
区多,广大律师对办理刑事案件存在顾虑。
三是法律服务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目前按照规定,可以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有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两只队伍,其他人员不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
实际上,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相关配置措施的不完善、有关部门之间协调不够,
冒充律师执业的事情时有发生,以公民代理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情况较为普
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只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
所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很难对其他冒充律师执业的或以公民代理身份提供有
偿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监管,特别是新律师法删去了司法行政机关对违法提供有偿
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处罚的规定,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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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能力难以支撑法律服务的有效需求。我市每万人拥有执业律师数仅
为0.3,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数,办案总量和业务收费均在全省排名靠后,2021
年业务收费仅占全省2左右;法律服务市场总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的拓展途径,
律师事务所规模相对偏小,管理粗放,缺乏善于创造社会需求、业内差异竞争、业
务错位发展的特所、品牌所,综合竞争力弱。人才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全市律师
业务平均收费同全省相比偏低,而且业内收入极不均衡,以2021年为例,10的律
师收入在10万以上,70的律师收入不足5万,其中30的不足2万,不少新律师
和年轻律师在激烈的竞争中难以坚持而转行,同时还有一些业务较好的律师受发达
地区的吸引而流出执业。据统计,每年约有5-10的律师选择转行择行或流出执
业,80的年轻律师坦言公务员职业对他们更有吸引。
(四)律师队伍的素质和整体形象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个别律师执业思想不
正,业务水平不高,办案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整体
形象;受竞争压力的影响,部分律师注重经济效益和短期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和
长期效益,对公益案件和公益事业不热心,对政治业务学习不积极;对律师业的宣
传不到位,社会对律师作用不明了,缺乏对律师业发展的奖励和支持措施。
三、发展壮大律师业的建议
发展壮大律师业,要坚持拓展与规范并举,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
定两个主题,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
律服务队伍,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完善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一个主体
明确、功能完备、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律师制度是社会法律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作为反映社会进步、法
治完善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市万人拥有律师比仅为0.3,远低于全省1.1,全
国1.23的水平。按近三年我市律师平均增速10预测,到2021年我市万人律师比
仅能达0.78左右。因此,加快壮大律师业不仅是行业发展问题,也是牵动全局的
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律师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出台各项优惠支持
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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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导扶持律师在服务发展中激活法律需求。律师作为市场主体,必须全
力以赴加快发展,责无旁贷满足需求,千方百计拓展领域。但由于产业体系发育不
全,市场需求培育不足,业态布局尚未成熟,政府导向与政策扶持不可或缺。
一是强化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
律顾问网络,其中市、县(区)两级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建
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社会资优势,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增强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拓展律师业务与提高行政效率的双赢。
二是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企业法
律体检制度,增强预防保健意识,加大法律服务投资,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率先实现
全覆盖,重点骨干企业和困难企业可在工业扶持基金中适当补贴。通过政府引导与
市场培育,让律师在企业治理、要素配置、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劳动关系、涉外
商贸、破产重组、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展露身手。
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律师为招标采购、合同审查、商业谈
判、征地拆迁及项目管理、融资保险等提供全程服务。
四是优化农村法律服务。深化完善一村一顾问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
保障。各级政府可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设立村级法律顾问奖励经费,明确标准、分
类奖补,满足农村法律需求,强化农村法治保障。同时借鉴外地经验,在村庄整
治、农房改造、土地流转等政府主导项目中,建立律师强制介入制度,由律师负责
项目法律论证,草拟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实现关口前置,降低法律风险。
(三)采取多项措施,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一是加大法律实施监督,切实解决困扰律师的三难问题。由人大牵头,组织
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房地产等有关部门,共同出台贯彻律师法、
落实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措施,切实监督落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
证难等问题;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打击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制止违法提供
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处置
机制,落实律师从事诉讼活动的身份审查制度,对公民从事诉讼代理资格进行适当
审查,加大对假冒律师执业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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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广泛宣传律师法、律师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
等媒体,加大对律师的宣传力度,积极表彰优秀律师,让社会公众了解律师制度,
支持律师执业;四是切实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对阻碍律师合法执
业的违法行为,对律师进行人身威胁和人身攻击的,公安、法院、检察等有关部门
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制止和处罚;条件合适的法庭,应建立律师出庭专用通
道或庭审后允许律师先行离庭,防止律师受到情绪激动的对方当事人的侮辱和围
攻。
(四)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一是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政府在执行重大决策、重大
事项以及其他关系民生的行政行为前,应当邀请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律师要积极参与和配合;
二是做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接待和保障工作。要完善制度和措施,涉
法信访案件必须邀请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律师要全程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的法律论证必须有律师参与,并建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经费保障制度,由市
财政对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补贴进行保障;
三是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积案的清理工作;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充
分发挥律师作用,加强诉前调解力度,消弭当事人矛盾,息诉止争,并对挑词架讼
的律师予以处罚;五是引导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和公益案件,维护社会弱势体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分阶段的在全市推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
网络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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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1 00:12: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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