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产品,是运营出来的,不是硬做出来的!|laKingdom
最近,有些律师朋友与laKingdom洽谈合作时,不断强调说“希望首先在当地打造最
好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之后再到市场上进行营销,自然就能在当地实现集约化经营法
律顾问了”。
每次遇到这种场景时,我总是忍不住直言相告:“这种思维要不得,若是这种思维,我
们也不敢跟你们合作了”。
此时,可能有些律师朋友就会觉得奇怪,这种思维没什么不对啊。事实上,从律师做业
务角度而言,这确实是没错;但从运营角度而言,可能就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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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我经常反问他们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凭什么认为在自家里打造出“好”的常
年法律顾问服务,就一定会在市场上大受欢迎;这个世界没有最好,只有合适。
第二个问题是:若我们手上只有三十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在此基础上打造出来的常年
法律顾问服务,与另一家律所在三百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基础上摸索出来的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相比,究竟哪个服务会好一点呢?
问完这两个问题后,若律师朋友还坚持原来的思维,我就会泼冷水,并不断建议其放弃
合作,甚至拒绝合作。基于多年经验摸索,我们至少不能让律师同行走弯路。
可能有些律师朋友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坚持所谓的“运营”思维呢?
原因很简单,一句话来说就是:常年法律顾问产品是运营出来的,不是硬做出来的。具
体而言:
第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有用户,毕竟常年法律顾问是为用户提供服务的。
没有用户,什么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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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必须搞清楚,究竟是哪些企业会使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呢?
据我们2016年所做的常年法律顾问大数据调查显示,当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企
业主要有几个特点,包括有人数多、规模中大型、营业额高、高精尖等等,其实用一句
话来说就是有“钱”且/或有“前”的企业,我们将其概括为“好”企业。
我们不建议以中小企业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目标用户,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服务需求
量不大、购买力有限等。
更重要的是,“好”企业能给我们带来三个好处:一是好企业购买力强,付费能力高;
二是好企业更加尊重规则,尊重专业,我们律师的成就感和价值感会更强些;三是好企
业会让我们成长更快,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会越做越好。
用户问题解决了,也确定了我们的用户,接下来第二个问题,就是需求。
满足用户,实质上是我们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这需要我们真正懂用户
的需求,并满足用户的需求。
此部分内容,我们在《常法服务“农耕年代”已去,一起推动法律顾问标准化!》一文
中有具体详解需求;概括而言就是实现企业用户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件、法律培训及法
律资讯等服务,并能达到专业性、实用性、及时性的要求。
当用户的目标体锁定了,需求也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接下来就是第三个问题:
打造一个适合用户且能满足其需求的产品,这就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产品。
需要重点提示的是,产品的设计与落地,都是围绕用户的需求展开的,只是在不同阶段,
展现的形式不一样而已。
市场推广阶段有《服务清单》,市场销售阶段有《服务方案》,合作成交阶段有《服务
合同》,法律服务阶段有《服务指引》,服务成果阶段有《工作报告》;
其中,最主要的呈现形式是服务指引,即将常法服务的内容与形式具体化,引导用户和
管控业务,从而形成业务目标的一致性。
更重要的是,这个产品不断升级优化——从标准化到目标化,再到价值化。
到此,已经有了用户,懂了需求,设计出产品,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
的问题,那就是服务,即业务管理。
如何满足需求,让用户满意,并展示了产品的价值所在?这是业务管理也是服务的核心
所在。然而,业务管理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的事,二是做业务的人。
因此,以业务管理为中心的一体化律师事务所就出现。我们既要实现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也要实现业务内容的标准化,更重要的是组织的运行——从组织架构到相互协作,再到
个体实施到位。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产品是从用户到需求,从产品到服
务这样一个不断良性运转的系统,需要“运营思维”,以实现不断迭代升级,而不是简
单地打造一个产品,就到市场销售出去的概念。
若需常法产品的精品化打造,可添加laKingdom法盟了解更多
本文发布于:2022-08-10 15:41: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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