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导报2017O.05
ScienceandTechnologyInnovationHerald创新管理
DOI:10.16660/.1674-098X.2017.05.128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相关法律问题
裴凡星韩璐
(辽宁大学图书馆辽宁沈阳110036)
①
摘要
:
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展服务,拓宽了服务对象的范围,从而使高校图书馆在服务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通过分析现
行法律和风险类型,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的建议,从而保护高校图书馆的利益,同时服务广大社会读者。
关键词
: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法律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
:
G25文献标识码
:
A文章编号
:
1674-098X(2017)02(b)-0128-02
资源由于其传播范围难以控制,因此传递时面临着较高的
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
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在社会化服务中,通过文献传递是
否导致了不特定读者对于文献的接收从而达到“公众”的规
模,决定了数字文献的传递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2.2.2信息发布
高校图书馆为了更好地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有时还要做
文献的加工者,例如编辑专题资料综述,服务于广大读者需
求。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六款)规
定了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汇编其作品
的,可产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1关于社会化服务的法律规定
目前,关于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主要见于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通知》(教
高[2015]14号)(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于2015年12
月31日印发,是对2002年版的修订。《规程》第四条第(四)
款规定,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有:“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
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规
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
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
会用户的服务。”
以上规定并没有具体指出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应开展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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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服务,但是从高校图书馆原有的职能可以推测出,面向社
会的服务应该也是围绕馆藏资源,其中包括纸质资源和数字
资源,开展以借阅、文献传递、信息发布等服务。
3法律风险防范中的问题
2社会化服务中的法律风险
2.1馆藏资源
2.1.1纸质资源
图书馆在采购出版物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未能有效辨别
而购入抄袭他人作品的出版物,也可能由于经费有限,对于
一些高价的外文图书,主动购买盗版或者自行翻印。以上都
构成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这是在面向社会开展借阅
服务中仍然要面对的法律风险。
2.1.2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服务包括购买各类数据库的使用权,也包括纸
质图书的复制和存储。高校除了自行将纸质资源电子化作为
数字馆藏,也可能通过网络上传或下载相关资源。在面向社
会开展服务时,高校需要在技术上克服数字资源使用对象和
地点的不确定性,否则可能触犯原作者的发行权,从而产生
法律风险。
2.2专业服务
2.2.1文献传递
如果高校开展面向社会读者的文献传递服务,可能会面
对巨大的工作量,因此传递时可能首选数字资源。但是数字
3.1主观方面
3.1.1对社会化服务的形势认识不足
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导致高校图书馆的馆藏资源
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和校园外部被使用,同时高校图书馆的服
务对象更加多元化,其法律意识可能并不都在较高水平。因
此高校图书馆过去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已经不足以应对现
今的发展,更容易发生自身及读者利用其条件侵犯知识产权
的法律风险。
3.1.2工作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高校图书馆如果对社会化服务的形势认识不足,工作人
员可能也就相应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或者有意识但不
知如何作为。同时高校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多为图书馆相关专
业出身,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培训学习机会,因此无法在具
体工作中做到有意识地防范法律风险。
3.2客观方面
3.2.1防范风险的法律规定不明确
《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图书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服
务理念,保护用户合法、平等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健全服
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益和用户满意度。”其中
①作者简介:裴凡星(1989,11—),女,汉,辽宁沈阳人,研究生,初级,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阅读推广。
韩璐(1989,5—),女,汉,辽宁沈阳人,研究生,初级,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阅读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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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保护用户合法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可以理解为
高校图书馆不保护用户非法利用图书馆,利用图书馆侵犯知
识产权的应属于非法利用图书馆的应有之意。
《规程》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图书馆应制定相关规章
制度,引导用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尊重和保护知识
产权,爱护馆藏文献及设施设备,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其中
“图书馆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用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
权”,要求图书馆通过自己的规章制度,主动防范用户侵犯知
识产权的行为。
但是以上两条规定都不是强制性的,图书馆应该这样
做,但是并没有规定不这样做的后果,因此图书馆可能存在
侥幸心理,怠于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以上规定没有给
出具体的操作办法与限度,例如图书馆对用户行为的干预可
以达到何种限度,这就使图书馆在对用户的管理与服务中难
以平衡,很难将法律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3.2.2缺乏硬件和技术支持
法律风险的防范除了需要敏锐的意识和明确的法律规
范,还需要硬件和技术的支持。尤其是对于数字资源,需要
有专业的数据库平台和网络管理人员,利用限定IP地址等
手段,对资源使用的地域范围做出限制,以防止资源向没有
知识产权的地域或用户传播。以上这些做法都需要人员和
资金的支撑,开展面向社会读者的服务将需要极大地增加
法律风险防范的强度,对于收入来源有限,主要依靠学校拨
款或国家补贴的高校图书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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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加大投入、完善技术
高校图书馆的经费来源有限,大部分经费都用在书籍采
购、购买数据库、环境建设等传统方面,大部分并没有专门
用于防范法律风险的资金。但是风险一旦变为现实,面临诉
讼或者索赔,实际的损失可能无法估计,因此先期投入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