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更新时间:2024-11-07 08:41:2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0日发
(作者:汕尾二手房)

XX大学毕业论文

目录

摘要………………………………………………..…….….……………...2

ABSTRACT…………….……………………..……………3

前言…….…………………………………………….….…………........…..4

一、未注册商标的概念......................……..….………………………….…..….…………5

二、国外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规定及模式…………………………………………5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保护规定及模式...............………….………….………………5

三、我国相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5

四、我国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目的以及意义……………………………………6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保护规定及模式...............………….………….……………5

(一)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目的...............………….………….………6

1.商标使用在先原则...............………….………….……………………..…..........6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现状决定了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6

3.诚实守信原则...............………….………….……...............………….…………7

4.未注册商标的财产性、显著性、公平性...............………….………….………7

6.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8

5.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进行制裁的需要...............………….………….…7

(二)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8

1.未注册商标的自然性、灵活性、长期收益性...............………….………….…8

2.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全球竞争力...............………….…8

4.未注册商标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9

五、完善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9

1.制定《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相关办法》...............………….………….……9

2.商标所有人一定时期的“商标权”...............………….………….……………9

3采取国际上通用的“使用在先”原则,辅之以“申请在先”...............………….9

4.对相关法律作出修改...............………….………….……………………..…....10

5.通过网络建立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信息系统...............………….………….…11

结论......................………….………….……………………..….……...…..….………...12

注释.................…….................…….................…….................….................………….....13

参考文献......................…………….…………………..….…..…………14

致谢......................………………….……………………..…….…………...……….15

附录......................…………………..…………….…..…...…………………….………16

-1-

1

3.未注册商标保护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8

XX大学毕业论文

摘要

未注册商标同注册商标一样,都是一种可以将所有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商品或

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音像等。然而我国的历

史及现实决定了我国注重保护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而忽视了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虽然最新修改的《商标法》有过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但与其他国家相比,

保护力度远远不足以满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因此,

完善我国的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应当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课题。

本文通过对比中外对待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模式、原则的不同,通过分析对我国

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目的及意义,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只有通过完善《商标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才能对我国未注册商标做到切实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商标法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抢注

-2-

2

XX大学毕业论文

ABSTRACT

Asthesamewiththeunregisteredtrademarks,theregisteredtrademarkisalegalentity

whichcanbeowners,othergoodsorservicesorganizationsandotherstodistinguishthe

goodsorservicestothesign,includingtext,graphics,r,thehistory

andtherealitydecideourfocusonthelegalprotectionoftrademarkprotection,but

ghthelatestrevised

"TrademarkLaw"hadthelegalprotectionofunregisteredtrademarksoftherelevant

provisions,butcomparedwithothercountries,protectioneffortsisnotsufficienttomeet

China'saccessionto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requiresenterprisestoparticipateinglobal

,perfectthelegalprotectionofunregisteredtrademarksshouldbeanurgent

needtoresolvetheissue.

ThispapercomparesChineseandforeigntreatmentofthelegalprotectionofunregistered

trademarksmodel,inprinciple,differentbyanalysisofthelegalprotectionofunregistered

trademarksofthepurposeandmeaning,putforwardtheirownsuggestions,

byimprovingthe"TrademarkLaw","Anti-UnfairCompetitionLaw,"therelevantprovisions

oftheunregisteredtrademarkinChinacanbeeffectivelegalprotection

Keywords:TrademarklawUnregisteredtrademarksLegalProtectionCybersquatting

-3-

3

XX大学毕业论文

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国是传统的“申请在先”原则进行商标注册的国家,然而由于历史及现在市场的

原因,中国存在大量的未注册商标,对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事件有扩大的趋势,商标纠

纷案件时有发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世

界各国的趋势,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理应与国家趋势接轨,对未注册商标

应该给予立法上的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遏制日益猖

獗的抢注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我国《商标法》通过修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但力度

远远不够,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必造成大量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如果在新经济形势下,

维护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通过立法明确对未注册商

标的法律保护,补充《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缺陷,进而实现社会公平。

完善我国的商标未注册的制度,有利于维护商标所有人以及消费者得利益,维护商标秩

序的正常化,同时增强企业的全球竞争力,这也是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

(二)相关文献综述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参考大量学术论文、文献。在论述中外对于未注册商标保护模式

异同方面参考了张秀玲《试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载兰州铁道学院学报》2000

年10月第5期)、梁东《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依据》(载《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报》2003年3月)、吕岩峰,马军立《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家比较及对我国

的借鉴意义》(载《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6期)等;在论述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

律保护时的目的及意义方面参考了冷松《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载《内蒙古科技

与经济》2007年5月第10期)、黄国华、刘俊《论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制度缺陷

及完善》(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11月)、李晖《未注册商标存在的现实意义》(载《人

民法院报》2001年4月)等。

通过阅读大量学术论文、文献,对于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

见,在立法上进行修改给予明月规定,制定专门法律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建立未注

册商标管理系统等。

(三)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方面通过中外各国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不同模

式,得到启发,来论述出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意义;另一方面,

提出自己的见解,如何在我国实现明确的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4-

4

XX大学毕业论文

一、未注册商标的概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对本国的商标保护力度日益

加大,各国的企业纷纷对自己企业的商标进行注册,以寻求法律的保护。但出于对本企

业一些相关商业机密的保护,很多商标并未进行注册,因此,对未注册商标是否有权进

行法律保护,各国的规定各不相同。

未注册商标,是指没有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没有经过申报商标登记注册而直接

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二、国外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规定及模式。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保护规定及模式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商标权的获得,采用的是使用以及依法注册均可获得的混合原

则。在英国,如果有人可以向商标注册局证明自己已经使用这个商标长达7年,那么商

标注册局就可以裁定该商标的所有权属于最早使用的人。此外,行驶即有权或现行使用

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在美国,传统的商标权只能通过使用而

获得,并非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因此,当两个以上的企业申请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注册

同一或同类商品时,英美法系国家都采用的是先使用原则,以表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

保护。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保护规定及模式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商标权的获得多以法律注册原则。这就说明,未注册的商标很

难获得法律的保护。但随着全球日益联系在一起,这种规定也出现了松动。在德国的《商

标法》①中有明文规定对未注册的商标进行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大陆法

系中,德国是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最充分的国家。通过德国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的

力度,我们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放弃了原来的对商标必须进行注册的规定,而

采用的是混合原则,即先使用先保护的原则。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未注册商标的另外

一种存在方式就是在外国商标进行注册,但在内国并未进行注册,对于此类问题,就需

要国家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在现有的国际法律保护的框架中,要想让国家社会对未

注册的商标加以认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让该未注册商标成为驰名商标。《保护工

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第(第2项)②明确规定,各成员国的国内法,都必须禁止使

用与成员国中的任何已经驰名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并应拒绝这种商标的申请;

如果已经批注并注册,则一旦发现其与驰名商标相重复的,应予撤销。当然,未注册商

标如果并没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只不过此类商标应该是以

既得或既有的形式被认可和保护的。

-5-

5

XX大学毕业论文

三、我国相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主要存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商标法》

这两部法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商品相混淆,使购

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是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这种规定存

在着一定的缺陷。对于商标的注册,应该是采取的自愿的原则,对商标不进行注册,是

商标所有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商标权的保护不能仅仅对

知名商品进行保护,也因该对那些非致命企业的产品进行保护,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

平,对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商标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注册是通

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有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也列举了具体的行为方式,包括:“冒用他人已为他人所熟知的商标”、“代

理人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侵权他人在先权利”等。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

八跳中,也部分的肯定了未注册商标在另有人注册情况下继续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

《商标法》充分考虑了未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立法方面的一大进步。

从事实上看,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是根据它本身作为商标的事实以及本身所

具备的价值进行考虑的。未注册商标同样也是经营者在社会经营中使用的一种标志,和

注册商标一样,也是一种工业产权。未注册商标所具有的标志商品来源,可以让消费者

进行识别。因此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是维持正常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维护消费

者和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从理论基础上看,我国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认为,

商标就因该进行注册,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就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但是随着全球

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已成趋势。这是因为,商标无论是否注册,

都是特定产品或者服务的标识,都是区分同类产品或者服务的标志;此外,商标也是便

于消费者识别产品或者服务;最后,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其良好的质量和品质所产

生的信誉,企业会加大投入进行宣传而让广大消费者熟知。这种商标如果没有或者法律

保护,一旦被不法分子恶意抢注,则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也违背了市场经

济的诚实守信原则。

四、我国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目的以及意义

(一)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目的

1.商标使用在先原则

是否对商标进行法律保护,应该取决于该商标是否投入商业的使用。商标权的确定

-6-

6

XX大学毕业论文

不必规定商标是否进行注册,“先使用者获得商标的使用权”成为确定商标权归属、存

在以及保护的原则。商标只要投入商业使用,不必进行注册,只要证明自己是最先使用

该商标就能取得相关商标的所有权。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现状决定了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商标进行注册需要一定的程序,花费一定的时间,但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

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占得先机,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显然比使用注册的商标更加的合理,这

对于小企业而言显得尤其重要。此外,由于我国特定的历史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很多企

业并不重视对商标的注册,造成我国存在大量的未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未

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是符合商标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这一立法主题。未注册

商标代表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实践活动中使用,并为广大消费者所认

同的产品或者服务标识,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种现状也决定了我国未注册商标因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恶

意抢注、商标纠纷事件的发生。

3.诚实守信原则

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是自愿注册,这就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未注册商标的合

法存在。如果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就有可能造成商标的被盗用,从而影响到商

标所有人及企业的正常经济活动,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诚实守信原则。只有赋予未注册商

标的法律保护,才能保证保护商标所有人及企业的正当权利。

4.未注册商标的财产性、显著性、公平性

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来说,虽然商标并没有进行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在相关领

域通过使用其商标,使商标产生一定的信誉和影响,这就是未注册商标产生了一定的财

产权,这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那些抢注者来说,他们盗用的不仅仅是

商标的使用权,更是商标所产生的财产权。

一个商标是否应该获得法律的保护应该看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的

作用在于能够让消费者产生深刻的而又良好的印象,很多知名商标就是因为具有了显著

性才叫大众所认可,只有商标具有了显著性,即使没有进行相关的注册也应该受到法律

的保护。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则不能对其进行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无论体现在民法还是经济法或者行政法上。

对于我国的商标而言,无论是否进行注册,其本质都是商标的表现形式,对未注册商标

的法律保护就是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平原则,这样可以保证注册商标以及未注册商标在

社会市场竞争中以公平的姿态进行参与。

5.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进行制裁的需要

很多商标使用人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才使自己拥有的商标在社会产生一定的信誉

-7-

7

XX大学毕业论文

和影响力,并且创造出财富。但并非都所有人能对自己的商标进行及时的注册,这就使

很多抢注者趁虚而入,恶意制冒产品,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危害消费者,损害原商

标的信用,造成巨大的损失。只有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才能遏制住日益猖獗的

商标抢注、盗用行为,净化市场空气,给商标所有权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6.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

巴黎公约以及TRIPS协议是与商标有关的两个最重要的国际公约。巴黎公约对驰名

商标给予了特殊的保护。TRIPS协议则规定:“基于使用而建立起商标权的权利人,可

以继续享有自己的权利而不受注册商标的影响”、“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任何已有的在先

权,也不得影响成员依使用确认权利的可能”。这就说明,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国际公约已经有了规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我国理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

关规定,应该给予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二)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

1.未注册商标的自然性、灵活性、长期收益性③

商标所有人只需对商标进行设计就可以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不需要进行繁琐的商

标注册申请程序,便可以将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运用。因此,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由于

没有进行相关的商标注册,商标的使用年限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商标的收益将大大增加。

而注册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履行繁琐的程序,开支也远远大于未注册商标,此外,

注册商标还得每年进行国家商标局得审核工作,商标的使用年限也有明确规定,收益性

不如未注册商标。

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必遵守商标局的一些硬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灵活性强,一些

小企业虽然没有大企业的实力雄厚,但他们依仗自己未注册商标灵活性的优点,更好的

把握实际,抵御风险,有助于灵活的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果,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创造并培育出一个好的品牌,有利于企业占据良好的

市场竞争地位,并产生一定的附加值。一些企业虽然没有享誉全球的驰名商标,也没有

国家认定的知名商标,但靠着自己所精心培育的未注册的商标,依旧创造出属于自己的

辉煌,为了企业的生存,为了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我国有必要对未注册的商标进行

充分的法律保护。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全球竞争之中,确

定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才能让那些拥有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在参与世界经济贸易竞

争中没有后顾之忧,用于创新,增强自己的全球竞争力,才能更好的保护本民族的品牌。

3.未注册商标保护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8-

8

XX大学毕业论文

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代表着历史的进步,从历史上看,商标最初的产生并没有注

册制度,是现有商标的使用,再有商标的法律保护。所以说,如果在商标注册之前就对

其保护那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大多数国家都是采取的商标自

愿注册,允许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此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是历史的趋势,具有

很重要的历史意义。

4.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场正常发展需要有注册商标的支持,更需要未注册商标的保证。商标在商品交易

中发挥巨大的作用,这其中就存在大量的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的灵活性、低成本、

长期收益性为很多企业所推崇。如果不对未注册商标进行应有的法律保护,就会挫伤相

当一部分人的市场经济热情和积极性,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客观发展要求。只有对未注册

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才能调动相当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又好又快

发展。

五、完善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

1.制定《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相关办法》

我国传统意义上认为商标只有注册了才是合法的,这显然无法适应如今的社会发展

的需要,在当今市场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商标为未注册的商标,只有确认了此类商标使

用权的合法性问题,才能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既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未注册商标的参与,而《商标法》等法律也或多或少的提及

了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那么就应该用专门的法律加以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普

通的未注册的商标。我认为应该制定《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相关办法》,对未注册商标

的设计、使用、期限、审查等各方面做出规定,让未注册商标享受到和注册商标同样的

待遇,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日益严重的商标抢注,侵占事件的发生,维持良好的市场秩

序。

2.商标所有人一定时期的“商标权”

对于已经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应该在法律上给予商标所有人一定时期的“商标权”,

在这段时期内,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该商标,也不能对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进行注册。这

样有助于商标所有人通过一定时期的市场实践来检验所未注册的商标的市场效益以及

反映状况,为后面的是否对该商标进行注册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也不必担心在这段时间

内自己拥有的商标因未注册而被别人抢注。国家商标局也可以对此类商标所有人进行商

标注册时采取优先原则。

3.采取国际上通用的“使用在先”原则,辅之以“申请在先”④

-9-

9

XX大学毕业论文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

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时,谁先向商标注册局递交申

请,商标局就初步审定谁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虽然这种方式很简便,但由于当

今社会商标抢注现象的泛滥,该原则也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我认为,采用国际上通用

的“使用在先”原则,既能够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能够更充分的保护未注册商标所有

人的权益,避免了“申请在先”所产生的弊端。换言之,就是说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

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类似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时,谁先使用了

该商标,商标局就应该初步审定谁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当无法证明谁先使用该

商标或者无人先使用该商标时,则采取“申请在先”原则。

4.对相关法律作出修改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

突。”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临摹或者翻译他

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八条规定:

“两人或多人同一天申请同一或近似商标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

其他人的申请。”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

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见,《商标法》合

理的考虑了对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正当权利的保护,这是我国立法在向国际看齐的一个

显著标志。虽然《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相关所有人的正当权利,但它所指出给

予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是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力的的商标,这样就会造成相

当一部分未注册的商标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从而损害相当一部分商标所有人的权

益。我认为,对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不应该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未注册的驰名商

标和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的商标的保护,对于普通的未注册的商标也因该给予一定的

法律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⑤规定了“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

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

知名商品的,是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这种规定也有一定的局限

性:对于商标的保护并不一定非得规定是对知名商品。很多企业拥有的未注册的商标所

表示的商品虽然不是知名商品,但在一定区域内仍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对社会也有一

定的影响力。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明确此类规定,给予这些商标必要的法律

保护,从而防止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相关未注册商标的界定工作,更多

的关注普通的未注册商标的产生、成长过程,依法将符合规定的商标其认定为知名商标,

这样才会让更多的消费者认可,当侵权现象发生时,会有更多的人进行检举、举报以及

抵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的原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

-10-

10

XX大学毕业论文

不得侵犯。”这几条可以看成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依据,因此,我认为,以后的《民

法通则》可以做出如下规定,当未注册商标与自然人姓名、肖像和法人名称等重合时,

应该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用民法这一重要法系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

5.通过网络建立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信息系统

我国由于存在大量未注册的商标,因此对这些商标的保护和管理显得异常困难,因

此,国家商标局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利用网络建立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信息系统。这样,当

商标所有人设计出一个商标而又不想或来不及到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时,便可以登录该

系统进行“预注册”,例如以三个月为限,如果在期限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

以视为合法的未注册商标而加以法律保护。同样,当别人要注册相同或类似商标时,便

可以在该系统进行查询,从而可以很快检测出该商标是否已被注册。从而大大可以降低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几率;同时,也可以大大提高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审批的效率,

以达到降低商标权的纷争的目的。

-11-

11

XX大学毕业论文

结论

我国的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由于我国特定历史的原因,大部分商标所

有人并没有对商标进行注册的习惯,造成商标被侵权、抢注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国商标

保卫战的主战场当仁不让的应该属于未注册商标。我国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

法》虽然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的保护有一定的提及,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其保护,造成

在实际运用中未注册商标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的尴尬现状。本文认为,对未注册商标

进行法律保护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首先在立法上,《商标法》和《知识产权法》

要做出相应修改,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要有明确规定;其次,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

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最后应该在机制上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统一

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维护商标所有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我国的市场

空气,从而保证我国市场经济有序、高效发展。

总而言之,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既是我国立法的进步,也是彰显社会

公平的表现,同时也有利于在市场中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最终会引导我国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12-

12

XX大学毕业论文

注释

[1]吕岩峰,马军立.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会科学战线,1998.6

[2]李顺德.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J].2007.2

[3]李晖.未注册商标存在的现实意义[J].人民法学报,7

[4]冷松.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内蒙古: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5

[5]张秀玲.试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2000.10

-13-

13

XX大学毕业论文

参考文献

[1]蔡红.“入世”与我国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湖北:湖北社会科学,2002

[2]蔡金梅.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9.9

[3]冷松.论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内蒙古: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5

[4]吕岩峰,马军立.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会科学战

线,1998.6

[5]杜颖.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保护论纲-兼评商标法第三次修订[M].法学家,2009.3

[6]李顺德.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J].2007.2

[7]李晖.未注册商标存在的现实意义[J].人民法学报,7

[8]梁东.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根据[J].北京: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9]张秀玲.试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2000.10

[10]王光明.应重视未注册商标的管理[J]中华商标,000.3

[11]黄国华,刘俊.论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缺陷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8

[12]周四九.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完善[J].法治与社会,2008.4

[13]周四九.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原因分析[J].中国科技与信息,2008.4

[14]程艳萍.商标保护中的公平原则—以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为例[J].商场现代化,2007.2

[15]arkDisputeArisingfromUseofRegisteredandon-registeredTrademarksin

Combination[J].ChinaPatents&Trademark,2006.3

[16]-registeredTrademarksShouldotBeProtected[J].CHIA’S

-14-

14

XX大学毕业论文

致谢

写完再这篇10000多字的论文就意味这4年大学生活的终结。

在即将收尾之际,要感谢很多人的帮助。首先要感谢学院的领导、老师,正是他们

的努力,我才有机会踏入XX大学的校门,使我能在这4年中获益匪浅;其次要感谢我

的论文知道老师侯中华老师,从论文的选题到论文参考文献的收集再到论文开题报告的

完成,论文初稿、二稿的修改,知道最后的定稿,侯老师都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为本

文的完成付出大量的心血与汗水。侯老师的知识、学识、人品都叫我终生难忘,再次表

示衷心的感谢。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班级同学,他们同样为我的论文完成贡献了自己的力

量。谢谢!

由于本人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不是很牢固,收集的材料有限,论文中尚有许多不妥

之处,还望各位老师不吝指正。

-15-

15

XX大学毕业论文

附录

-16-

16


本文发布于:2022-08-10 12:40: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6797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