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2-13 11:45: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0日发
(作者:中秋怎么放假)

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20xx法律事务部工作总结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

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

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提出法律意见。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

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

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0xx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

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

改进建议。(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1、

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

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20xx共

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通过上述

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

了公司形象。(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

作开展情况。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

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

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20xx共处理超期货款

420xx遗留20xx新移交20xx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0xx

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0xx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0xx

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

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

时完成。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0xx共

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

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

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

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

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

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

宜。(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

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1、按年度培训计划,

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

120xx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

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

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4、在《中

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

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

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三、运用

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策

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

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

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1、

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

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

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

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

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

司货款20xx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

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

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

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

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

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⑴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

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

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

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

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

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

后互相推诿。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

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

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

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

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

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

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

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

无谓的讼争。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

(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

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

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⑷常州益

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

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

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

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⑸洛

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

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

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

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

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3、劳动争议案件

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

降低,仲裁请求20xx,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

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20xx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

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

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

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

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

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

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

欠带来难度。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

有待加大力度。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

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5、合同的履行监

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

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

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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